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国学人物 >劳思光

劳思光5篇作品 >>

劳思光(1927—2012),生于陕西西安,本名荣玮,字仲琼,号韦斋,祖籍湖南长沙,当代汉语学术界最具影响力的哲学家之一,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 1946年入读北京大学哲学系,1949年转赴台湾,1952年于台湾大学哲学系毕业,先后在美国哈佛大学及普林斯顿大学从事研究工作。1994年起出任台湾华梵大学哲学系讲座教授。劳思光学贯中西,著作极丰,无论文、史、哲学,乃至金石考证等方面,皆有论述,其中尤以1980年出版的《新编中国哲学史》,出版以后被港台大专院校广泛采用为指定教材。2012年10月21日在台北逝世,享年85岁。

  1946年—1949年:北京大学哲学系修业;1952年:台湾大学哲学系毕业;1955年—1964年:珠海学院讲师;1964年—1985年:香港中文大学崇基书院哲学系讲师、高级讲师及教授;1969年—1970年:哈佛大学访问学人;1970年、1975年—1976年:普林斯顿大学访问学人;1985年—1989年:香港中文大学文化研究所高级研究员;1989年—1992年:国立清华大学客座教授;1992年—1993年:国立政治大学客座教授;1999年—2000年:私立东吴大学哲学系客座教授;2000年—2001年:香港中文大学哲学系访问教授;1994年起:华梵大学哲学系讲座教授。现职:台湾华梵大学哲学系教授、东吴大学端木恺讲座教授。

  早年

  劳思光是湖南长沙人,他的祖父劳崇光是道光进士,曾任两广总督,父亲劳竞九曾加入同盟会,参与辛亥革命,后跟蒋介石同学,中将退伍。由于出身翰林世家,劳思光也就打下扎实深厚的国学基础。高中毕业后就到北京大学哲学系进修,1949年赴台湾,劳思光遂随父母移居台湾,从台湾大学哲学系毕业。其后因反对国民党独裁,主张民主自由,引起调查局注意,幸得竞九公旧部通知危险,才被迫离开台湾,寓居香港。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劳思光的著作都被台湾列为禁书,而父母过世,也无法去台奔丧。

  香港时期

  劳思光到港后,专心在学术方面,先后于珠海书院、崇基学院,及香港中文大学教授哲学,并在美国哈佛大学及普林斯顿大学从事研究工作。在中大崇基学院时,除任课之外,尚须编写教材,譬如劳教授就因此而完成《中国文化要义》一书。后来他更担任研究所主任一职。劳思光公务虽忙,但著作更勤,特别以《新编中国哲学史》三卷,名重于时。退休后,劳教授任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及该校逸夫书院高级导师。

  返台

  劳思光离台前,曾立誓说除非国民党终止戒严,否则不回台湾。从香港退休后,因为台湾已经解严,1989年劳思光受台湾清华大学之邀,担任历史研究所客座教授;在台期间,劳教授先后任教于台湾清华大学、政治大学、东吴大学及华梵大学,担任华梵大学教授及东吴大学端木恺讲座教授,并于2001年荣获台湾“行政院”文化奖,2002年获选“中央研究院”院士,2004年荣获香港中文大学荣誉文学博士。

  劳院士两年多前接受大肠癌切除手术,术后良好。

  2012年10月,可能因感冒导致肺积水,加上营养不良,终与世长辞。劳思光2012年10月20日晚在家跌倒,2012年10月21日上午由学生护送到急诊,但到院前已死亡,院方全力抢救,最后仍宣告无效。

  劳思光对中西哲学不同传统皆保持一开放的态度,其思想可作早期、中期、晚期之分。早期思想接近德国观念论,其道德哲学于康德尤近,而文化哲学则有浓厚黑格尔色彩。中期思想大致以70年代至80年代初为断。他专注于中国哲学研究,完成《新编中国哲学史》三卷,在理论上已进而批判黑格尔模式,并转向分析哲学的探索。

  晚年提出高级语意学之问题,以批判现代哲学思潮,目的则在于重判不同理论语言之功能与限制,从而给不同理论适当定位。对于中西哲学传统的定性,曾就哲学功能分判为认知性与引导性两型。所谓认知性,是指其哲学功能主要摆在建立知识之上;所谓引导性,则要求生命或自我的转化。前者主要涉及智性领域,后者则偏重意志领域。东西哲学的歧异,就在这德智对别的架构下安顿。他认为儒学视文化与人生为一不断实现价值的历程,实现价值的可能性条件为人有自觉心,自觉心的能力表现在能自主地作价值判断和要求实现价值之上。他的整个道德哲学系统是建基于价值主体或自觉主体之上的。这样的价值主体,一面以最高自由为设准,一面则展现在能作价值判断之能力和实现价值之意志上,所以工夫就落在呈现及扩充是非之心和贯彻判断之实践意志之上。此一哲学观念实化于文化生活中,即成为"重德文化精神"。综合而言,他的哲学立基于价值主体或自觉主体的究心上,从而推绎出整个道德文化哲学体系。面对西方文化的挑战,他从单一主体与并立主体的架构,展现东方重德与西方重智文化的本质及限制,以期“上下通达”之文化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