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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木国瑚15篇作品 >>

(1773—1837)清浙江青田人,字鹤田,一字子彝,晚号太鹤山人。嘉庆间举人。任归安教谕十五年。以通堪舆之术,道光中被召卜寿陵。特授内阁中书。十三年成进士,仍就原官。国瑚博通经史及阴阳术数,精研《易经》。道光十七年三月,国瑚告老返乡,迁居瑞安。八月赴处州,游遂昌。九月感嗽疾,病故。著有《太鹤山人诗集》13卷、《太鹤山人文集》4卷、《周易指》45卷、《周易葬说》1卷、《地理元文注》4册。

  端木国瑚7岁入私塾学《易经》、《尚书》。

  清嘉庆元年(1796年),作《桃花》、《青田画虎》二赋,为浙江督学阮元赏识,邀赴杭州,就读敷文书院。

  嘉庆三年,中举人。

  嘉庆四年,赴京会试未第,游学而归。先后在青田正谊书院、处州莲城书院掌教。

  嘉庆十三年,赴京会试不第,授为知县。国瑚潜心学业,呈请改任教职,掌教中山书院。

  嘉庆二十一年起,为湖州归安任教谕14年。

  道光七年(1827年),以治经闻名的龚自珍在京与国瑚论《易经》,国瑚阐述“乾初九不易世”一节,自珍叹为闻所未闻。

  道光十年(1830年)宣宗皇帝改卜寿陵,国瑚受宗室大臣举荐被召赴京,以《易》之“舆地”风水学之理论,断定原皇陵寿域择地隐泽浸水。选定陵址后,任为县令,又奏请任教官。

  道光十一年特授内阁中书,加六品顶戴,御赐袍褂。

  道光十三年(1833年),年已61岁考取进士,仍以知县任用,再呈请注销,改任内阁中书,先后三辞县令,迁居瑞安。

  道光十七年(1837年),朝鲜使臣慕名求见国瑚,说:“君所为《定香亭赋》,东国人皆传诵。”又请讲解《易经》,求取诗文经注手迹,欣然而去。同年三月,国瑚告老返乡,迁居瑞安。八月赴处州,游遂昌。九月感嗽疾,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