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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 顏師古注》·漢書卷四十七 文三王傳第十七

唐朝 漢書 顏師古注 班固編顏師古注 著

孝文皇帝四男:竇皇后生孝景帝、梁孝王武,諸姬生代孝王參、梁懷王揖。〔一〕

  〔一〕 師古曰:「不得其姓氏,故曰諸姬,言在諸姬之列者也。解在高五王傳。」

  梁孝王武以孝文二年與太原王參、梁王揖同日立。武為代王,四年徙為淮陽王,十二年徙梁,自初王通歷已十一年矣。〔一〕

  〔一〕 師古曰:「總數其為王之年。」

  孝王十四年,入朝。十七年,十八年,比年入朝,留。〔一〕其明年,乃之國。二十一年,入朝。二十二年,文帝崩。二十四年,入朝。二十五年,復入朝。是時,上未置太子,與孝王宴飲,從容言曰:〔二〕「千秋萬歲後傳於王。」王辭謝。雖知非至言,然心內喜。太后亦然。

  〔一〕 師古曰:「比,頻也。留謂留在京師。」

  〔二〕 師古曰:「從音千容反。」

  其春,吳、楚、齊、趙七國反,先擊梁棘壁,〔一〕殺數萬人。梁王城守睢陽,〔二〕而使韓安國、張羽等為將軍以距吳、楚。吳、楚以梁為限,不敢過而西,與太尉亞夫等相距三月。吳、楚破,而梁所殺虜略與漢中分。〔三〕

  〔一〕 文穎曰:「地名。」

  〔二〕 師古曰:「據睢陽城而自守。」

  〔三〕 孟康曰:「梁所虜吳、楚之捷略與漢同。」

  明年,漢立太子。梁最親,有功,又為大國,居天下膏腴地,北界泰山,西至高陽,〔一〕四十餘城,多大縣。孝王,太后少子,愛之,賞賜不可勝道。〔二〕於是孝王築東苑,方三百餘里,廣睢陽城七十里,〔三〕大治宮室,為復道,自宮連屬於平臺三十餘里。〔四〕得賜天子旌旗,從千乘萬騎,出稱警,入言〈走畢〉,〔五〕儗於天子。〔六〕招延四方豪桀,自山東游士莫不至:齊人羊勝、公孫詭、鄒陽之屬。〔七〕公孫詭多奇邪計,初見日,王賜千金,官至中尉,號曰公孫將軍。多作兵弩弓數十萬,而府庫金錢且百鉅萬,〔八〕珠玉寶器多於京師。

  〔一〕 蘇林曰:「陳留北縣。」

  〔二〕 師古曰:「道謂言。」

  〔三〕 師古曰:「更廣大之也。晉太康地記云城方十三里,梁孝王築之。鼓倡節杵而後下和之者稱睢陽曲,今踵以為故。今之樂家睢陽曲是其遺音。」

  〔四〕 如淳曰:「平臺在大梁東北,離宮所在也。」晉灼曰:「或說在城中東北角。」師古曰:「今其城東二十里所有故臺基,其處寬博,土俗云平臺也。復音方目反。」

  〔五〕 師古曰:「警者,戒肅也。〈走畢〉,止行人也。言出入者,互文耳。出亦有〈走畢〉。漢儀注皇帝輦動,左右侍帷幄者稱警,出殿則傳蹕,止人清道也。」

  〔六〕 師古曰:「儗,比也,音擬。」

  〔七〕 師古曰:「言皆游梁。」

  〔八〕 師古曰:「鉅萬,百萬也。有百萬者,言凡百也。」

  二十九年十月,孝王入朝。景帝使使持乘輿駟,迎梁王於關下。〔一〕既朝,上疏,因留。以太后故,入則侍帝同輦,出則同車遊獵上林中。梁之侍中、郎、謁者著引籍出入天子殿門,〔二〕與漢宦官亡異。

  〔一〕 鄧展曰:「但持駟馬往也。」臣瓚曰:「稱乘輿駟,則車馬皆往。言四,不駕六馬耳。天子副車駕四馬。」師古曰:「輿即車也。瓚說是。」

  〔二〕 師古曰:「著音竹略反。」

  十一月,上廢栗太子,太后心欲以梁王為嗣。大臣及爰盎等有所關說於帝,太后議格,〔一〕孝王不敢復言太后以嗣事。〔二〕事祕,世莫知,乃辭歸國。

  〔一〕 服虔曰:「格音格鬥。」張晏曰:「止也。」蘇林曰:「音閣。」師古曰:「蘇音、張說是。」

  〔二〕 師古曰:「不敢更以此事言於太后。」

  其夏,上立膠東王為太子。梁王怨爰盎及議臣,乃與羊勝、公孫詭之屬謀,陰使人刺殺爰盎及他議臣十餘人。賊未得也。於是天子意梁,〔一〕逐賊,果梁使之。遣使冠蓋相望於道,覆案梁事。捕公孫詭、羊勝,皆匿王後宮。使者責二千石急,梁相軒丘豹〔二〕及內史安國〔三〕皆泣諫王,王乃令勝、詭皆自殺,出之。上由此怨望於梁王。〔四〕梁王恐,乃使韓安國因長公主謝罪太后,然後得釋。

  〔一〕 師古曰:「意,疑也。」

  〔二〕 師古曰:「姓軒丘,名豹。」

  〔三〕 師古曰:「即韓安國。」

  〔四〕 師古曰:「望謂責而怨之。」

  上怒稍解,因上書請朝。既至關,茅蘭說王,〔一〕使乘布車,〔二〕從兩騎入,匿於長公主園。漢使迎王,王已入關,車騎盡居外,外不知王處。太后泣曰:「帝殺吾子!」(弟)〔帝〕憂恐。於是梁王伏斧質,之闕下謝罪。然後太后、帝皆大喜,相與泣,復如故。悉召王從官入關。然帝益疏王,不與同車輦矣。

  〔一〕 服虔曰:「茅蘭,孝王大夫也。」

  〔二〕 張晏曰:「布車降服,自比喪人也。」

  三十五年冬,復入朝。上疏欲留,上弗許。歸國,意忽忽不樂。北獵梁山,有獻牛,足上出背上,孝王惡之。六月中,病熱,六日薨。〔一〕

  〔一〕 張晏曰:「足當處下,所以輔身也。今出背上,象孝王背朝而干上也。北者,陰也,又在梁山,明為梁也。牛者,丑之畜,衝在六月。北方數六,故六月六日王薨也。」

  孝王慈孝,每聞太后病,口不能食,常欲留長安侍太后。太后亦愛之。及聞孝王死,竇太后泣極哀,不食,曰:「帝果殺吾子!」帝哀懼,不知所為。與長公主計之,乃分梁為五國,盡立孝王男五人為王,女五人皆令食湯沐邑。奏之太后,太后乃說,為帝壹餐。〔一〕

  〔一〕 師古曰:「說讀曰悅。餐,古飡字。」

  孝王未死時,財以鉅萬計,不可勝數。及死,藏府餘黃金尚四十餘萬斤,他財物稱是。

  代孝王參初立為太原王。四年,代王武徙為淮陽王,而參徙為代王,並得復太原,都晉陽如故。〔一〕五年一朝,凡三朝。十七年薨,子共王登嗣。〔二〕二十九年薨,子義嗣。元鼎中,漢廣關,以常山為阻,〔三〕徙代王於清河,是為剛王。並前在代凡立四十年薨,子頃王湯嗣。二十四年薨,子年嗣。

  〔一〕 師古曰:「如文帝在代時。」

  〔二〕 師古曰:「共讀曰恭。」

  〔三〕 師古曰:「依山以為關。」

  地節中,冀州刺史林奏年為太子時與女弟則私通。及年立為王後,則懷年子,其婿使勿舉。〔一〕則曰:「自來殺之。」婿怒曰:「為王生子,自令王家養之。」則送兒頃太后所。〔二〕相聞知,禁止則,令不得入宮。〔三〕年使從季父往來送迎則,〔四〕連年不絕。有司奏年淫亂,年坐廢為庶人,徙房陵,與湯沐邑百戶。立三年,國除。

  〔一〕師古曰:「不養也。」

  〔二〕師古曰:「頃王之后,年之太后,故曰頃太后。」

  〔三〕師古曰:「相者,王之相。」

  〔四〕師古曰:「宗室諸從也。」

  元始二年,新都侯王莽興滅繼絕,白太皇太后,立年弟子如意為廣宗王,奉代孝王後。莽篡位,國絕。

  梁懷王揖,文帝少子也。好詩書,帝愛之,異於他子。五年一朝,凡再入朝。因墮馬死,立十年薨。無子,國除。明年,梁孝王武徙王梁。

  梁孝王子五人為王。太子買為梁共王,〔一〕次子明為濟川王,彭離為濟東王,定為山陽王,不識為濟陰王,皆以孝景中六年同日立。

  〔一〕 師古曰:「共讀曰恭。」

  梁共王買立十年薨,子平王襄嗣。

  濟川王明以垣邑侯立。七年,坐射殺其中尉,有司請誅,武帝弗忍,廢為庶人,徙房陵,國除。

  濟東王彭離立二十九年。彭離驕悍,〔一〕昏莫私與其奴亡命少年數十人行剽,〔二〕殺人取財物以為好。〔三〕所殺發覺者百餘人,國皆知之,莫敢夜行。所殺者子上書告言,有司請誅,武帝弗忍,廢為庶人,徙上庸,國除,為大河郡。

  〔一〕 師古曰:「悍,勇也。」

  〔二〕 師古曰:「剽,劫也,音頻妙反。」

  〔三〕 如淳曰:「以是為好喜之事也。」師古曰:「好音呼到反。」

  山陽哀王定立九年薨。亡子,國除。

  濟陰哀王不識立一年薨。亡子,國除。

  孝王支子四王,皆絕於身。〔一〕

  〔一〕 師古曰:「支子,謂非正嫡也。」

  梁平王襄,母曰陳太后。共王母曰李太后。李太后,親平王之大母也。〔一〕而平王之后曰任后,任后甚有寵於襄。

  〔一〕 師古曰:「大母,祖母也。共王即李太后所生,故云親祖母也。」

  初,孝王有尊,〔一〕直千金,戒後世善寶之,毋得以與人。〔二〕任后聞而欲得之。李太后曰:「先王有命,毋得以尊與人。他物雖百鉅萬,猶自恣。」任后絕欲得之。王襄直使人開府取尊賜任后,又王及母陳太后事李太后多不順。有漢使者來,李太后欲自言,王使謁者中郎胡等遮止,閉門。李太后與爭門,措指,〔三〕太后啼謼,〔四〕不得見漢使者。李太后亦私與食官長及郎尹霸等姦亂,王與任后以此使人風止李太后。〔五〕李太后亦已,〔六〕後病薨。病時,任后未嘗請疾;〔七〕薨,又不侍喪。

  〔一〕 應劭曰:「詩云『酌彼金』。,畫雲雷之象,以金飾之也。」鄭氏曰:「上蓋刻為山雲雷之象。」師古曰:「鄭說是也。,古雷字。」

  〔二〕 師古曰:「寶謂愛守也。」

  〔三〕 晉灼曰:「許慎云『措,置』。字借以為笮耳。」師古曰:「音壯客反,謂為門扉所笮。」

  〔四〕 師古曰:「謼音火故反。」

  〔五〕 師古曰:「風讀曰諷。止者,止其自言也。」

  〔六〕 師古曰:「已,止也。」

  〔七〕 張晏曰:「請,問也。」

  元朔中,睢陽人犴反,〔一〕人辱其父,而與睢陽太守客俱出同車。犴反殺其仇車上,亡去。睢陽太守怒,以讓梁二千石。二千石以下求反急,執反親戚。反知國陰事,乃上變告梁王與大母爭尊狀。時相以下具知之,欲以傷梁長吏,書聞。天子下吏驗問,有之。公卿治,奏以為不孝,請誅王及太后。〔二〕天子曰:「首惡失道,任后也。朕置相吏不逮,〔三〕無以輔王,故陷不誼,不忍致法。」削梁王五縣,奪王太后湯沐成陽邑,梟任后首于市,中郎胡等皆伏誅。梁餘尚有八城。

  〔一〕 師古曰:「犴姓,反名也。犴音岸。」

  〔二〕 師古曰:「陳太后。」

  〔三〕 師古曰:「逮,及也,言其材知不及。」

  襄立四十年薨,子頃王無傷嗣。十一年薨,子敬王定國嗣。四十年薨,子夷王遂嗣。六年薨,子荒王嘉嗣。十五年薨,子立嗣。

  鴻嘉中,太傅輔奏:「立一日至十一犯法,臣下愁苦,莫敢親近,不可諫止。願令王,非耕、祠,法駕毋得出宮,盡出馬置外苑,收兵杖藏私府,毋得以金錢財物假賜人。」事下丞相、御史,請許〔一〕。奏可。後數復敺傷郎,〔二〕夜私出宮。傅相連奏,坐削或千戶或五百戶,如是者數焉。

  〔一〕 師古曰:「許太傅所奏。」

  〔二〕 師古曰:「敺,棰擊,音一口反。」

  荒王女弟園子為立舅任寶妻,寶兄子昭為立后。數過寶飲食,報寶曰:「我好翁主,〔一〕欲得之。」寶曰:「翁主,姑也,法重。」立曰:「何能為!」〔二〕遂與園子姦。

  〔一〕 師古曰:「諸王女皆稱翁主,言其父自主婚也。」

  〔二〕 師古曰:「言罪不能至重也。」

  積數歲,永始中,相禹奏立對外家怨望,有惡言。有司案驗,因發淫亂事,奏立禽獸行,請誅。太中大夫谷永上疏曰:「臣聞『禮,天子外屏,不欲見外』也。〔一〕是故帝王之意,不窺人閨門之私,聽聞中冓之言。〔二〕春秋為親者諱。詩云『戚戚兄弟,莫遠具爾』。〔三〕今梁王年少,頗有狂病,始以惡言按驗,既亡事實,而發閨門之私,非本章所指。王辭又不服,猥強劾立,傅致難明之事,〔四〕獨以偏辭成罪斷獄,亡益於治道。汙衊宗室,〔五〕以內亂之惡披布宣揚於天下,非所以為公族隱諱,增朝廷之榮華,昭聖德之風化也。臣愚以為王少,而父同產長,年齒不倫;梁國之富,足以厚聘美女,招致妖麗;父同產亦有恥辱之心。〔六〕案事者乃驗問惡言,〔七〕何故猥自發舒?〔八〕以三者揆之,殆非人情,疑有所迫切,過誤失言,文吏躡尋,不得轉移。萌牙之時,加恩勿治,上也。〔九〕既已案驗舉憲,宜及王辭不服,詔廷尉選上德通理之吏,更審考清問,著不然之效,定失誤之法,〔一0〕而反命於下吏,〔一一〕以廣公族附疏之德,為宗室刷汙亂之恥,〔一二〕甚得治親之誼。」天子由是寢而不治。

  〔一〕 師古曰:「屏謂當門之牆,以屏蔽者也。外屏,於門外為之。」

  〔二〕 應劭曰:「中冓,材構在堂之中也。」晉灼曰:「魯詩以為夜也。」師古曰:「冓謂舍之交積材木也。應說近之。冓音工豆反。」

  〔三〕 師古曰:「小雅行葦之詩也。戚戚,內相親也。爾,近也。言王之族親,情無疏遠,皆昵近也。」

  〔四〕 師古曰:「傅讀曰附。」

  〔五〕 孟康曰:「衊音漫。」師古曰:「衊音秣,謂塗染也。」

  〔六〕 師古曰:「言其姑亦當自恥,必不與姦。」

  〔七〕 師古曰:「本所問者,怨望朝廷之言耳。」

  〔八〕 師古曰:「猥,曲也。」

  〔九〕 如淳曰:「覆蓋之,則計之上。」

  〔一0〕師古曰:「著,明也。」

  〔一一〕師古曰:「使者還反,以清白之狀付有司也。」

  〔一二〕師古曰:「刷謂拭刷除之也,音所劣反。」

  居數歲,元延中,立復以公事怨相掾及睢陽丞,使奴殺之,殺奴以滅口。凡殺三人,傷五人,手敺郎吏二十餘人。上書不拜奏。謀篡死罪囚。〔一〕有司請誅,上不忍,削立五縣。

  〔一〕 師古曰:「逆取曰篡。」

  哀帝建平中,立復殺人。天子遣廷尉賞、大鴻臚由持節即訊〔一〕。至,移書傅、相、中尉曰:「王背策戒,〔二〕誖暴妄行,〔三〕連犯大辟,毒流吏民。比比蒙恩,不伏重誅,〔四〕不思改過,復賊殺人。幸得蒙恩,丞相長史、大鴻臚丞即問。王陽病抵讕,置辭驕嫚,〔五〕不首主令,與背畔亡異。〔六〕丞相、御史請收王璽綬,送陳留獄。明詔加恩,復遣廷尉、大鴻臚雜問。今王當受詔置辭,恐復不首實對。書曰:『至于再三,有不用,我降爾命。』〔七〕傅、相、中尉皆以輔正為職,『虎兕出於匣,龜玉毀於匱中,是誰之過也?』〔八〕書到,明以誼曉王。敢復懷詐,罪過益深。傅、相以下,不能輔導,有正法。」

  〔一〕 師古曰:「就問也。」

  〔二〕 師古曰:「初封時,策書有戒敕之言。」

  〔三〕 師古曰:「誖,乖也,音布內反。」

  〔四〕 師古曰:「比猶頻也。」

  〔五〕 師古曰:「抵,距也。讕,誣諱也。抵音丁禮反。讕音來亶反。」

  〔六〕 師古曰:「不首謂不伏其罪也。主令者,於法令之條與背畔無異也。首音失救反。次下亦同。」

  〔七〕 師古曰:「此周書多方篇之辭也。言我教汝,至于再三,汝不能用,則我下罰黜汝命也。」

  〔八〕 師古曰:「此論語孔子責冉有、季路之辭也。言虎兕出於檻,龜玉毀於櫝匱,豈非典守者之過邪?喻輔相人者,當能持危扶顛也。」

  立惶恐,免冠對曰:「立少失父母,孤弱處深宮中,獨與宦者婢妾居,漸漬小國之俗,加以質性下愚,有不可移之姿。〔一〕往者傅相亦不純以仁誼輔翼立,大臣皆尚苛刻,刺求微密。讒臣在其間,左右弄口,積使上下不和,更相眄伺。〔二〕宮殿之裏,毛氂過失,亡不暴陳。當伏重誅,以視海內,〔三〕數蒙聖恩,得見貰赦。〔四〕今立自知賊殺中郎曹將,冬月迫促,貪生畏死,即詐僵仆陽病,〔五〕徼幸得踰於須臾。〔六〕謹以實對,伏須重誅。」〔七〕時冬月盡,其春大赦,不治。

  〔一〕 師古曰:「言不從化也。論語稱孔子曰『唯上智與下愚不移』。」

  〔二〕 師古曰:「更音工衡反。」

  〔三〕 師古曰:「視讀曰示。」

  〔四〕 師古曰:「貰謂寬其罪。」

  〔五〕 師古曰:「僵仆,倒地也。僵音薑。仆音赴。」

  〔六〕 師古曰:「冀得踰冬月而減罪也。」

  〔七〕 師古曰:「須,待也。」

  元始中,立坐與平帝外家中山衛氏交通,新都侯王莽奏廢立為庶人,徙漢中。立自殺。二十七年,國除。後二歲,莽白太皇太后立孝王玄孫之曾孫沛郡卒史音為梁王,奉孝王後。莽篡,國絕。

  贊曰:梁孝王雖以愛親故王膏腴之地,〔一〕然會漢家隆盛,百姓殷富,故能殖其貨財,廣其宮室車服。然亦僭矣。怙親亡厭,牛禍告罰,卒用憂死,悲夫!

  〔一〕 師古曰:「太后愛子,而帝親弟,故曰愛親。」

  校勘記

  二二一0頁一二行 (弟)〔帝〕憂恐。 景祐、殿、局本都作「帝」。王先謙說作「帝」是。

  二二一八頁 五行 王陽病抵讕,置辭驕嫚,〔五〕 注〔五〕原在「置辭」下。劉攽說「驕嫚」當屬上句。王先謙亦說當讀「置辭驕嫚」為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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