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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第三十节

春秋战国 孟子及其弟子 著
  • gōngdōuyuēkuāngzhāngtōngguójiēchēngxiàoyānzhīyóuyòucóngérmàozhīgǎnwèn
  • mèngyuēshìsuǒwèixiàozhěduòzhīzhīyǎngxiàohàoyǐnjiǔzhīyǎngèrxiàohàohuòcáizizhīyǎngsānxiàozòngěrzhīwéixiàohàoyǒngdòuhěnwēixiàozhāngyǒus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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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匡章:人名,齐国人。

(2)四支:四肢。

(3)从,通“纵”。

(4)很,通“狠”。

(5)戮:羞辱。

(6)出妻:与妻子离婚让其回娘家。

(7)屏:驱逐。

译文

公都子说:“匡章这个人,是全齐国人都说的不孝之人。先生却跟他交游,又很礼貌待他,冒味地问这是为什么?”  孟子说:“社会上所说的不孝有五种情况:四肢懒惰,不管父母的赡养,是一种不孝。喜欢赌博又好酗酒,不管父母的赡养,这是第二种不孝。喜欢财物,偏爱妻子,不管父母的赡养,这是第三种不孝。放纵耳朵和眼睛的欲望,给父母带来羞辱,这是第四种不孝。逞能显勇而斗狠,以危及连累到父母,这是第五种不孝。匡章有哪一种情况呢?这个匡章,是因为父子之间相互以善相责而导致关系恶化。以善相责,本是交友之道;父子间以善相责,最伤害感情。这个匡章,难道不想有夫妻父子之间的感情吗?只因得罪了父亲,被疏远而不能亲近;才抛弃妻子儿女,终身得不到奉养。他在心里这样设想,如果不这样做,那不孝之罪就会更大,这就是匡章的真实情况。”

评析

此段文言文摘自《孟子·离娄下》,是公都子与孟子关于“不孝”之定义的对话。孟子借匡章之事,详细阐述了何为世俗眼中的不孝,以及真正的不孝究竟何在。整段内容深沉厚重,既有对人性的深刻洞察,又有对家庭伦理的独到见解。

从历史背景看,孟子所处的战国时期,社会秩序混乱,伦理道德逐渐沦丧。在此背景下,孟子强调家庭伦理,尤其是孝道的重要性,试图通过强化家庭伦理来重建社会秩序。

在孟子的阐述中,不孝有五,即懒惰不顾父母、好赌饮酒不顾父母、贪图财物偏袒妻子不顾父母、纵欲使父母受辱、逞勇斗狠危及父母。这五种不孝行为,涵盖了经济、道德、法律等多个层面,显示出孟子对于孝道的全面要求。

然而,当公都子提到匡章被全国人认为不孝时,孟子却为其辩护。孟子认为,匡章的不孝之名源于其与父亲之间因相互责善而导致的隔阂。在孟子看来,父子之间责善是伤害亲情的最大行为,而匡章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认为如果不这样做,罪过会更大。从这里可以看出,孟子对于家庭伦理的理解并不是简单的服从和供养,而是更侧重于亲情的维护和和谐的家庭关系。

此外,孟子的阐述还体现了其对于人性的深刻洞察。他认为,人皆有欲望,但应当通过道德修养加以节制,以达到家庭和社会的和谐。而那些被世俗认为是不孝的行为,往往源于人的欲望失控。

此段文言文的修辞手法也颇为精湛。孟子通过列举五种不孝行为,再通过对匡章个案的分析,逐步深入主题,使得其观点更加鲜明有力。同时,其语言简练明快,逻辑严密,显示出高超的文学造诣。

在情感和意境上,这段文言文传达出一种深沉的道德责任感和家庭伦理的庄重感。孟子对于孝道的强调,既是对当时社会风气的批判,也是对人性回归的呼唤。

总的来说,这段文言文是孟子家庭伦理思想的重要体现。通过深入剖析不孝的本质和匡章的个案,孟子表达了他对于家庭伦理和人性的深刻理解和高尚追求。这种追求对于我们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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