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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第六章

唐朝 晋书 房玄龄 著

《易》记载:“无形、抽象的东西称之为道,具体、实在的东西称之为器。”神秘的道无所不包,其神妙体现于阴阳;有形器物的精微,其根本体现在律吕。圣人观察四季的变化,制成圭表记录时令的递衍;体察五行对应的乐音,铸成钟来区分它们的高低,这样才能顺乎音乐宣养九功之德的特性,使隆盛、严肃庄重的音乐能够和谐地辅佐国政。然而铜的质地就像皮革,使钟口的大小不好裁定;竹子外圆而中空,长短利于裁制。所以神瞽就用竹子作律来规范钟的音高。于是先确定黄钟、姑洗、夷则三律,然后再让太蔟、蕤宾、无射三律平分如上三律,并插入其间,最后以大吕等其他六律插入上述六律之间,就形成了十二律,这是自然规律的体现。同时,还用晷影度调时令月,用律管葭灰候应地气,所以阴阳调和则晷影准确,地气应于律管就会飞灰。律管能飞灰应验,吹其所发之声,则是天地间的中和之声。它才可以规范各种度量标准,运用于各种物品的度量,造就是《虞书》所说“使四时之气、日、月长短齐一,使律度量衡齐一”的道理。中和之声有法度可以充分体现美与善,有德性的音乐既盛大又和谐,它们可以感动天、地、鬼、神,可以导养情性,移风易俗。叶是说将志向的表达寄托于咏唱,将世事盛衰的鉴别寄托于国事的治理,所以君子能够审听声音去选择乐音,审听乐音能够把握音乐,审听音乐能够考察政事,大概都出于这个道理。太史公《律书》称:“王在制定事物的标准法则时,一律遵循六律。以六律为万事的根本,特别体现在战事上更为重要。所以说察看敌情能预测吉凶,听吹律声可以占验胜负,这是历代帝王不变的法则。”

到秦始皇焚书以后,这些法则渐渐衰微了。汉朝刚刚兴起,丞相张苍便开始考察音律,但未能审定完备。孝武帝时开始设置调协音律的官职,司马迁则更为详实地考察了律吕相生的顺序。王莽执政以来,又考察研讨音律,由刘歆逐条上奏,大体有五条:一讲数理完备,包括一、十、百、千、万;二讲调和声调,即宫、商、角、征、羽;三讲审定长度标准,即分、寸、尺、丈、引;四讲嘉量,即籥、合、升、斗、斛;五讲权衡,即稣、两、斤、钩、石。班固将这些内容编入《漠书。律历志》。蔡邕则记录了以后研讨律吕的学者,到司马绍统时又将这些内容编入《续汉书》。漠末天下大乱,乐工亡命奔散,律吕法度都毁散殆尽。魏武帝时得到了乐人杜夔,命他考定乐器音律。杜夔依照当时的尺度,权衡完备了法令制度。后晋武帝开国,遵依此制没有改变。到晋泰始十年,光禄大夫荀勘上奏重造新尺度,重铸新律管。元康年间,荀勋之子萤蓬接续了这一工作,尚未完成,便值永台之乱,中原礼乐和制度规范都陷落于石勒之手。到晋元帝迁都建康,皇帝的品德和器量刚刚树立,礼仪器物及乐器几近于无,虽然经过一些搜集,但多已沦丧,甚至在安帝、恭帝时已不能备举。如今考证古律相生的顺序,并将魏武帝以后讨论律度量的学者一并着绿于后。

记载称“十二律,是黄帝时代产生的。黄帝命令乐官伶伦从大夏西面,昆仑山北面的谷砍竹子,选择管壁薄厚均匀的竹管,截取两节中间长三寸九分的一截儿,将其所发之音定为黄钟之宫,称作含少。以后又制成十二支竹筒,模仿凤凰的呜叫声。其间凤呜六声,凰呜六声,它们都以黄钟之宫的律管开始产生,构成了十二律。可见开始造律采用竹管,因为它的腔体大小是自然形成的”。还有记载说“黄帝用玉做律管,长一尺,六孔,十二月每月各用一管。舜的时候,西王旦献纳昭华律管就是玉质的”。漠章帝时,零陵文学奚景在泠道舜祠地下掘得白玉律管。武童主尘元年,盗掘主周时魏襄王的陵寝,也得到了玉律。可见古代又有以玉做律管的例子。用玉做律管的优点是管体清亮润泽。漠平帝时,王菱又用铜做律管。铜,寓义天下大同,风俗一致。铜的质地精良,不因干燥、潮湿、寒冷、酷热而变形,其性能长期稳定,就像士君子的品行,所以才采用它。

《周礼》记载,太师掌管六律、六吕,用来配合阴阳之声。六律为阳声,指的是黄钟、太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六吕是阴声,指的是大吕、应钟、南吕、林钟、仲吕、夹钟。《周礼》还载有太师用十二律吕来占验军事,以告吉凶的说法。同时,典同执掌着六律、六吕之和,用来辨析天地四方的阴阳之声,制成乐器,它们都以十二律作为长短的规范,以十二声作为检验的标准。

周景王要铸无射钟,向捡;啮询问有关音律的问题,史嘘答道:“六为天地之中,其色对应五行为土,色黄,所以称之为黄钟,寓义宣养好、恶、喜、怒、哀、乐之情和以六府三事构成的九功之德。从黄钟向下,则有第二律太蔟,寓义施用金奏,辅助阳气生发,走出滞伏的时节。第三律称姑洗,寓义能够进用洁净的物品祭拜神祇、招待宾客。第四律称蕤宾,寓义能够用于宗庙,使神人静好、安享,像宾主一样互相敬酒。第五律称夷则,寓义能够咏唱九功之德。成百姓之志,使人们没有疑惑。第六律称无射,寓义能够宣布哲人的美德,昭示作人的规范。又有六间,用来发扬滞伏之气,丢弃激扬之情。第一间称大吕,寓义可辅助阳律黄钟规范百物。第二间称夹钟,寓义使四时之微气协调而发。第三间称仲吕,寓义宣养中和之气。第四间称林钟,寓义当世大事和顺,百事无伪,人们应当各任其事,速获成功,敬重其职。第五间称南吕,寓义辅佐万物的形成。第六间称应钟,寓义百器皆备,有利于当世大事,百官器用皆能恢复对应其礼的常态。”这些都是以律来验正四时之气,并与人间事物相对应的说法。

秦始皇焚书毁坏了文化,典籍散佚殆尽,诸子记述琐闻佚事的文章偶或流传下来。吕不韦《春秋》称:黄钟之宫是律的根本。黄钟下生林钟,林钟上生太蔟,太蔟下生南吕,南吕上生姑洗,姑洗下生应钟,应钟上生蕤宾,蕤宾下生大吕,大吕下生夷则,夷则上生夹钟,夹钟下生无射,无射上生仲吕。三分所生之律长,增加一分,产生上生的律;减少一分,产生下生的律。后代研讨音律一般遵从这一法则。

汉朝兴盛之后,制止了秦朝焚书之弊,张苍开始研讨律历,但尚未完备。所以孝武帝考校乐事,设置协律官职,使得律吕的音准高低有了初步规范,乐器的音高音低也有了准确的把握,然而这也不过是采集以往的成果,作为暂时的制度,其音数还是用五。

当时淮南王刘安邀请诸位学者研讨律吕。说黄钟律九寸则宫音有定,因而以九相乘,九九八十一,黄钟的律数就确定了,其位在子。林钟之位在未,律数五十四。太蔟律数七十二,南吕律数四十八,姑洗律数六十四,应钟律数四十二,蕤宾律数五十七,大吕律数七十六,夷则律数五十一,夹钟律数六十八,无射律数四十五,仲吕律数六十,仲吕为十二律相生之末,不再上生、下生。其间以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征,南吕为羽。它们是由宫音产生征音,征音产生商音,商音产生羽音,羽音产生角音,角音产生应钟,不能与宫、商、角、征、羽五正声相提并论,所以称作和;应钟产生蕤宾,也不能与正声相提并论,所以称作缪。节令在冬至时,音律对应于林钟,音调逐渐显得低沉。节令在夏至时,音律对应于黄钟,音调逐渐显得高昂。可见十二律是与二十四个节令变化相对应的。甲子曰对应仲吕之征。丙子曰对应夹钟之羽。戊子日对应黄钟之宫。庚子日对应无射之商。壬子日对应夷则之角。作为五声之音,它们都是一律所生,因此十二律可以产生六十音。再以六相乘,六六三十六,所以三百六十音可以对应一年的日数。因此说律历之数,体现着天地之理。

司马迁《八书》说到律吕,以常规粗略地探讨,并著录于前代史籍。它主要说最原始的混沌之气含天、地、人三气为一体,发动于子,十二律的相生,必定起之于此。于是以三、一相乘在丑得三,因而再以九个三相乘,连同本位共十辰,得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称为比率之数,用作计算黄钟律长的除数。再以三相乘历十二辰,得十七万七干一百四十七,称之为包容之数,用作黄钟律长计算的被除数。以被除数舆除数相约,得黄钟律长九寸,候气则有十一月冬至气应验。这就是阴气、阳气一致了,都聚集于子,才能使万物孕化产生,而万物的产生都包含着三这个数。所以十二律管径为三分,而它们的上生、下生都以三为增损的比率。其计算方法是以黄钟律长九寸为准,下生的律用二乘以九,以三相除;上生的律,用四乘以下生所得,再以三相除。所谓阳律下生阴律,阴律上生阳律就是这样计算的。

起始于子,为黄钟九寸,一。

丑,三分之二。

寅,九分之八。

卯,二十七分之十六。

辰,八十一分之六十四。

巳,二百四十三分之一百二十八。

午,七百二十九分之五百一十二。

未,二千一百八十七分之一千零二十四。

申,六千五百六十一分之四千零九十六。

酉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二分之八千一百九十二。

戌,五万九千零四十九分之三万二千七百六十八。

亥,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分之六万五千五百三十六。

这样,律对应十二辰,其间六律为阳律,以第一律自得之数下生,产生阴律,而六吕为阴律,以生得阴律之数上生,产生阳律,推算过程中没有连续上生的法则。造就是所谓律娶妻,吕生子,形成的阴阳升降,也是律吕运作的常规。但司马迁又说十二律的长度,如果依照《淮南子》的律数计算,则蕤宾为重复上生。还说五音相生是用宫生角,角生商,商生征,征生羽,羽生宫。探求其相生道理,则根本不通。

到元始年间,王莽辅佐国政,广泛征召通晓钟律的学者,考校音律问题,让羲和刘歆逐条整理上奏。班固的《汉书》采编入志,其间依次论列的内容虽然广博,但谈到十二律损益相生的顺序,则是以九寸长的黄钟三分损一,下生林钟,长六寸。又以林钟长三分益一,左旋上生太蔟,这样每隔八律产生一律,上生下生往复,结束于无射,下生仲吕。考校其相生的结果,与司马迁相同,所以班固才采编入志。

元帝时,郎中京房通晓五音六十律的数理,皇上命太子太傅玄成、谏议大夫章在乐府测问京房,京房答道:“得学问于已故的小黄令焦延寿。六十律相生的方法是:用上方律产生下方律,都以三分之二为比率;用下方律产生上方律,都以三分之四为比率。阳律下生阴律,阴律上生阳律,到仲吕为止,十二律相生完毕。仲吕上生执始律,执始下生去减律。上下相生,到南事律为止,六十律就相生完毕了。十二律变化相生到六十律,就像八卦变为六十四卦一样。宓牺作《易》,综理阳气萌动的情状作为律高的规范。建立冬至那一天所用的音阶,即以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征,南吕为羽,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征,这是声气的根本,五音的正位。所以它们可以各自统领,其余数可依顺序排列,统领该曰的律各自为宫音,商角征羽各依其宫顺次排列。《礼运》记载‘五声、六律、十二管旋相为宫,的道理就在于此。以六十律对应期,黄钟从冬至这天开始应验使用,到下一个冬至日复还,其间阴阳、冷热、风雨的占验就产生了。是以规范各种音乐,考校它们的高低,如果不是皮革或木质乐器的演奏,则没有不相合的。《虞书》所说‘律和声’,讲得就是这个道理。”

京房又说:“竹管的音高不好调得准确,所以作准器来确定音律的数据。准的形状像瑟,长一丈,张十三弦,有效弦长九尺,与黄钟律九寸对应。中央的一根弦下面,刻画有分寸记号,那是六十律高低音的标识。”京房对律的讨论比刘歆的奏文详备,其相生方法由职掌天时星历的官员实施,负责占卜吉凶的部门使用,其内容太多不全部记载。截竹管定律,吹律管考校乐音,将律管排列起来候气,这是道的根本。古代掌管律历的人知道律管的微小音高变化,其长度难以确知,尺寸不明确,所以作了准器来代替它们。准器的音高明确顺畅易于通晓,其分寸刻画明显,但由于弦的张力松紧而造成音的高低偏差,没有律管来校定又难以标准。调定它的中央一弦,使其与黄钟律管音高相同,然后按刻画求得各律弦长,其音高则都能够如数而应。《续汉志》全部记载了六十律在准器上的度数,它们相生的顺序与《吕览》、《淮南》一样。

汉章帝元和元年,待诏官候钟律的殷肜上奏说:“朝中已没有人能懂得用准器来调定六十律的方法。而待韶严崇将用准器调律的方法教给了他的儿子严宣,希望征召严宣补为学官,负责调校乐器。”皇帝的诏书说:“严崇的儿子如确实知晓音律,分辨它们的类别,调协它们的音高,应予测试。不能依托父亲的学问,以不辨音高为聪敏。音律微妙,但难道就再没有了解它的人,掌握它的人了吗。将十二律序列错开吹奏,凡能将各律准确判断,不错一律的人,才可以接传严崇的学位。”测试严宣十二律,其中二律辨别准确,四律不精,有六律竟不能判别为什么律,严宣于是不能补为学官。从此以后律学家都不能调理准器了。

熹平六年,灵帝在东观召见主管音律的太子舍人张光等人,询问准器的道理,张光等人均不知其意,回去查看所藏,才找到了它。其形制就像京房所说的那样,但仍不能确定弦音的高低。于是,音律问题不能够总结出来让人了解,懂一些音律道理的人想着教授没有根据,心裹明白的人能够体察它却没有表达的器物,史宫中能够辨别音律高低的人已经没有了。而可以相传的内容,衹剩下候气了。

汉末战乱纷纷,雅乐散失亡佚。魏武帝时,河南杜夔精通音律,官拜雅乐郎中,命令铸铜工柴玉铸钟,钟的音律高低经常不合规范,数次毁掉重铸,柴玉十分厌烦,就说杜夔任意决断音的高低,并连续向魏武王诉说。魏武王将柴玉所铸的钟拿来交错校验,方知杜夔的见解是精确的,于是降罪于柴玉。

泰始十年,中书监苟勖、中书令张华出示宫廷所藏铜、竹律管二十五支,令太乐郎刘秀等校验,其中三支舆杜夔及左延年的律法相符,另外二十二支,根据铭题尺寸判断,是笛律。问协律中郎将列和,他告知:“从前魏明帝时,让和继承了笛的音高,做成这套律管,以使学乐的人另居一处时,歌唱练习,依此律规范音调。至于全体合乐时,祇要识得律名尺寸,则器乐歌唱,都能合调。歌声低沉时用长笛长律,歌声高昂时用短笛短律。大凡弦歌调弦的高低规范,不依照笛律尺寸,则不知如何调准。”

荀勖等奏言:“从前先王作乐,为了移易风俗,祭献神灵,保佑贤明,一定要使律吕谐和,用其规范各种乐器。所以郊祀朝宴的用乐,都有一定的乐制,歌唱和奏乐各有次序,音律的高低也都相适宜。经传记载所谓‘五声、十二律旋相为宫’,于此可以得到了解。像列和所告知的那样,笛的长短没有法度规范,不根据曲调的要求,随意而作,用标准的律管校验,都不能相应和;吹出的乐调,也多不谐合。还说‘从前老师传下来的笛子,径直以长短分别音阶高低,工人制作时,原不依照律管,。可见其作笛并不规范。而列和模仿笛音造律,又让演奏乐器和歌唱的人当作正律遵从,这并不是考察古代先哲的学问,并给后人垂示法则的作法。谨将诸律条例,及询问列和的内容记录如下。依照典章制度。用十二律造合乎律法的十二笛,声均调和,使用便利,讲论练习、弹奏表演,都能合于律吕,更何况用于宴飨万国和祭祀于庙堂的音乐呢?虽说伶伦拄夔离我们久远了,最美妙的音乐难于精通了,但还是应当效法古制,以求其中正,并合乎经籍礼制,所以笛制理论颇详。如果可以施用,请再让笛工选竹制作,令太乐乐府施行。评议过的杜夔、左亘蝗律都可留下,帝王府库中留正声笛、下征笛各一支,都铭刻作者姓名,其余不用的,交还帝王府库销毁。”皇帝准奏。

苟勖又问列和:“作笛的方法可依十二律作十二支笛,让笛子的每一孔依照一律定音,然后用于演奏,可否?”列和答道:“太乐束厢的长笛正声已有四尺二寸长,如今再取其下征调,按照规律,声低的笛应当长,计算其尺寸能有五尺多长,翅从前作过,已不能吹奏。此外,笛的各孔因为没有校试,我认为不能够作到每一孔对应一律。”太乐四尺二寸的正声笛对应蕤宾律,依照十二管旋相为宫的推法,其下征之孔当对应大吕一律。大吕笛长二尺六寸挂零,不得用五尺多长。于是让太乐郎刘秀、邓昊等依律作大吕笛给乏迪看,又吹七律,以笛每一孔对应一律校验,声音都能应合。然后让郝生鼓筝,宋同吹笛,演奏杂引、《相和》等乐曲。列和答道:“和的祖上从谨世以来,家传作笛,不知这种方法,特别是让笛孔发音与律相对应,实在是我所不能的。”超生、垒茎、壁整、塞夏都与型塑有同感。

又问乏迪:“笛有六孔,加上筒音为七声,乏回你能说出它们所发的宫、商、角、征等音名吗?孔音是否调校准确,怎样检验呢?”列和答言:“先师所传,吹笛衹是用来演奏曲调,如告诉你某曲调某音应抬起某个手指,最初并不知七孔分别对应于何律。说到作笛,那是仰仗官署中的笛工按照旧图制作完毕,拿来演奏的人不必重新校正各孔音高是否准确。”《周礼》记述钟磬乐队,都需符合一定的音律规范,所以造钟磬的人先依律调协,然后才能在四厢乐悬中使用。演奏过程中,其他乐器都能舆钟磬的音高相协,那就都算应律了。至于说在殿堂上的飨宴,没有四厢的钟磬乐悬,由于笛有固定的音高,所以弦歌等皆以笛音为音高准则,因此说笛就像钟磬,当然必定与律吕相合。像列和所说径直以想象去制作,每孔位置递减一寸,七孔中相邻两孔问的音程距离均等,则不知它们对应于哪一律,音高准确与否也无从检验,仅从笛子发出的音来说,它们是不规范的。让太乐郎刘秀、邓昊、王艳、魏邵等与笛工一道研究制作,工人负责笛的形制,律家调定它们的音律,于是乐器形制有了规范,音均和谐了。

又问列和:“如果不知律吕的道理而表演音乐,那么音律的高低,曲调的起伏,应当以什么来称呼?”列和答道:“每当合奏之时,随着歌唱者声调的高低,选择长短不同的笛子。假使声调低的人用三尺二的笛,则称之为三尺二调;声调高的人用二尺九的笛,则称之为二尺九调。漠魏以来代为相传,都是这样做的。”而《周礼》所记奏六乐,则是奏黄钟,歌大吕;奏太蔟,歌应钟,都是以律吕名称来表示歌唱和演奏的高低。列和所称用二尺、三尺为名,虽是汉魏以来沿用,但庸俗而不典雅。令太乐郎刘秀、邓昊等按律作笛,三尺二寸的笛对应无射律,如果适宜用长笛表演,主持奏乐的人就说请奏无射;二尺八寸四分四厘的笛对应黄钟律,如果适宜用短笛表演,主持奏乐的人就说请奏黄钟。这样,歌唱与演奏就都合乎经籍礼制的要求,考校古代典章,乐制也更为典雅。

《尚书》记载:“我希望听到以六律协和五声,播之于八音乐器的音乐来考察治乱。”《周榔、《国语》记载了六律六同,《礼记》又说:“五声、十二律旋相为宫。”刘歆、班固撰写的《律历志》也记载了十二律,衹有京房开创了六十律。到章帝时,其生律法已绝传,蔡邕虽然追记了一些内容,但也认为当今已无人能掌握它。考察古代及当今音乐家的实践,六十律没有被音乐表演所用。现依照典籍所记,用五声、十二律旋相为宫的方法,制成十二笛图像,并在图侧加注,此外,察看图像不如考察笛的音孔,所以又重作蕤宾伏孔笛。其形制为:

黄钟之笛,正声对应黄钟律,下征对应林钟律,长二尺八寸四分四厘挂零。正声调指法,以黄钟为宫,姑洗为角,笛的全闭音孑发音为姑洗,所以以角音长度的四倍为黄钟笛的长度。它发的宫声居中音区为正,不属于低音区的倍声,因而称作正声。

正声调的指法:黄钟为宫。应钟为变宫,第二孔。南吕为羽,第三孔。林钟为征,第四孔。蕤宾为变征,第五附孔。姑洗为角,闭合笛上所有按音孔所发之音。太蔟为商。笛后所开孔。商声低于角声,当在角音的下方,而角声已在音孔全闭的筒音中,所以祇能在上端确定商孔,让它比宫音高。然而宫商都是中音区的正声,其余各声为低音区的倍声;所以从宫孔以下孑位越来越向笛体下方,音也转入低音区。这一段记述笛子上下的顺序名称。下一段说律吕相生,笛的律制。正声调律法,黄钟为宫。作黄钟笛,要求宫声音孔,用姑洗律和黄钟律的长度,从笛首吹孔处往下度量,在黄钟律与姑洗律长度之和处开孔,则为宫孔。宫生征,黄钟生林钟。用林钟律之长从宫孔往下度量,满林钟律长处开孑,则为征孔。征生商,林钟生太蔟。用人蔟律长从征孔往上方度量,满太蔟律长处开孔,则是商孔。商生羽,太蔟生南吕。用南吕律长从商孔向下方度量,满南吕律长处开孔,则是羽孔。羽生角,南吕生姑洗。用姑洗律长从羽孔向上度量,满姑洗律长处开孔,则是角孑。然而它在商孔的上方,吹笛者左手已按不到了。从羽孑向下方度量,满姑洗律长处开孔,也能得到角孔,但它在商附孔之下,吹笛的人右手又顾及不上了,所以不开角孔。向下推算,再低一个八度,那就是音孔全闭的筒音所发的角音了,这是古已有之的规范。音律家这种旧的开孔办法,虽然已低了两个八度,但它们音高的框架没变,刚好适用于唱和的音乐表演,丝毫无损于曲调的表现力。<国语》称,笙箫类乐器音律便于协和规范,这个说法是适宜的,也就是说它们易于运用变通的办法解决问题。角生变宫,姑洗生应钟。上句所说当为角孔而出于商孔上方的音孔,以墨点标识,用应钟律长从这一点向下度量,满应钟律长处开孔,就是变宫孔。变宫生变征,应钟生蕤宾。用蕤宾律长从变宫孔向下方度量,满蕤宾律长处开孔,则是变征孔。十二笛的制作,各笛分别以它的宫音为主,相生的办法或低八度或高八度,以其易于变通为准,道理是一样的。

下征调指法:林钟为宫,本来是正声黄钟宫音阶的征音。征声高,在宫声上方,由于笛孔上的变通办法,取其下方低八度的征声,所以称下征。下征声代替了宫声的地位,正是《记》所说的“五声、十二律旋相为宫”.然而正声调音区高,下征调音区低。南吕为商,第三子乙。本是正声调黄钟为宫音阶的羽声,现为下征音阶的商声。应钟为角,第二孔。本是正声调黄钟为宫音阶的变宫,现为下征调的角声。黄钟为变征,下征调,林钟为宫,大吕应为变征,而黄钟笛原本没有大吕的音位,所以用黄钟音孔代替变征。其演奏方法是,发变征声时,将黄钟、太蔟、应钟三孔一起打开。黄钟应低而太蔟应高,大吕在二律之间,三孔都打开,而稍微快速半按黄钟孔(宫孔),就能得到变征声大吕的音高。其他各笛下征调求变征声的方法,都是这样。太蔟为征,笛后出孔。本正声调的商声,现在是下征调的征声。姑洗为羽,笛孔全闭的筒音。本是正声调的角声,现在是下征调的羽声。蕤宾为变宫。附孔。本是正声调的变征,现在是下征调的变宫了。然而在正声调,音孔在下方,音区也低;在下征调,音孔则向上,音区也高了。

清角之调指法:以姑洗为宫,就是笛孔全闭的筒音。在正声调是角音,在下微调是羽音。在清角之调则是宫音,用超吹的方法让它高八度,所以称清角。衹是用于小诗和谣俗之曲的音乐,不合乎雅乐的用乐规范。蕤宾为商,音高准确。林钟为角,音高不准。南昌为变征,音高不准确。应钟为征,音高准确。黄钟为羽,音高不准确。太蔟为变宫。音高不准确。清角之调,衹有宫、商、征舆律相应,音高准确,其余四声音高都偏低,一律用超吹办法让该音升高,所应律各音高均有变化,道理都一样。

大凡确定笛体的长度以该笛的角声所应律律长为参照,较长的笛全长相当于它的角律律长的八倍,蕤宾笛、林钟笛就是这样。较短之笛的长度,相当各自角律律长的四倍。其余十律所应笛都取各自角律的四倍。笛管的容积,是其角律容积的十/<倍。短笛竹管以容受其每律八倍的黍粒为宜。如果笛制长短大小舆此不合,则其他乐器不便以笛的音高为准。然而竹管大多上大下小,管径不平均,这是不得已的,祇要取其声与律合即可。三宫,一为正声,二为下征,三为清角。二十一变。每一宫均有七声,各为调首,交错使用,所以有二十一变。各笛的道理都一样如此。伏孔有四,为了音高变通时使用。第一个伏孔为正角,在商孔上方;第二个伏孔为低八度的角音,近于音孔全闭的筒音;第三个伏孔为变宫,近于宫孔,属低八度内的变宫;第四个伏孔为变征,远于征孔,属高八度内的变征。或低或高八度,或再高八度,其比率与琴徽所示相同。四个伏孔都不实开,衹取其尺寸,以适应上下进退的开孔、发音需要,也就是适应使声均谐和,而变通音高的办法。这些孔隐而不现,所以称作伏孔。

大吕之笛,正声应合大吕律,下征应合夷则律,长二尺六寸六分三厘挂零。

太蔟之笛,正声应合太蔟律,下征应合南吕律,长二尺五寸三分一厘挂零。

夹钟之笛,正声应合夹钟律,下征应合无射律,长二尺四寸。

姑洗之笛,正声应合姑洗律,下征应合应钟律,长二尺二寸三分三厘挂零。

蕤宾之笛,正声应合蕤宾律,下征应合大吕律,长三尺九寸九分五厘挂零。变宫近于宫孔,所以其高低八度音都再低一个八度,便于使用。林钟之笛也一样。

林钟之笛,正声应合林钟律,下征应合太蔟律,长三尺七寸九分七厘挂零。

夷则之笛,正声应合夷则律,下征应合夹钟律,长三尺六寸。变宫孔的确定,与蕤宾律相同,笛长用四倍的角音,所以用四分益一的方法。

南吕之笛,正声应合南吕律,下征应合姑洗律,长三尺三寸七分挂零。

无射之笛,正声应合无射律,下征应合中吕律,长三尺二寸。

应钟之笛,正声应合应钟律,下征应合蕤宾律,长二尺九寸九分六厘挂零。

土音为宫,律数八十一,是诸音相生的起点。因为它最低,所以属土,是君主的象征。夏季最后一个月的气平和,则宫声就谐和。宫声紊乱则逸乐无度,君主骄横。黄钟律为宫,是诸律中最长的。

火音为征,三分宫音的律数,去其一分而得。律数为五十四。之所以属火,是因为征音较高,它也是事的象征。夏季之气平和,征声就谐和。征声紊乱就会悲哀,事端也多有所发。

金音为商,三分征音的律数,增其一分而得。律数为七十二。之所以属金,是因为其音之低仅次于宫,是臣的象征。秋季之气平和,商声就谐和。商声紊乱则风气不正,官员们都败坏。

水音为羽,三分商声的律数去其一分而得。律数为四十八。之所以属水,是因为其音最高,是物的象征。冬季之气平和,羽声就谐和了。羽声紊乱就会有危难,财政就匮乏。

木音为角,三分羽声的律敷增其一分而得。律数为六十四。之所以属木,是因为其音高低适中,是人的象征。春季之气平和,角声就谐和。角声紊乱了就会发生忧患,引起人们的怨愤。

乐音有尊卑,以五行为参照,律敷多的声音低,律数少的声音高;敷大音低不过宫音,数小声高不过羽音。

十一月,对应律为黄钟,这是十二律的开端,长九寸。冬季第二月的气来了,该律则相应合,用以全面地培养六气和九功之德。班固的记载为其律三分损一,下生林钟。

十二月,对应律为大吕,司马迁记载的未位下生而得的律,长四又二百四十三分之五十二寸,二倍为八又二百四十三分之一百零四寸。冬季第三个月的气来了,该律则相应合,用来助阳气培养各种物类。三分益一,上生夷则;京房的记载是三分损一,下生夷则。

正月,对应律为太蔟,未位上生而得的律,长八寸。春季第一个月的气来了,该律就相应合,佐阳气离开滞积的状态。三分损一,下生南吕。

二月,对应律为夹钟,酉位下生而得的律,长三又二千一百八十七分之一千六百三十一寸,其二倍为七又二千一百八十七分之一千零七十五寸。春季第二月的气来了,该律就会应合,并且能出四时之微气。三分益一,上生无射;京房则用三分损一,下生无射。

三月,对应律为姑洗,酉位上生而得的律,长七又九分之一寸。春季末一个月的气来了,该律就会应合,且百物整洁清净,可以用于祭神飨宾。三分损一,下生应钟。

四月,对应律为仲吕,亥位下生而得的律,长三又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之六千四百八十七寸,其二倍为六又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之一万二千九百七十四寸。夏季第一个月的气来了,该律就会应合,用以培养阳气。

五月,对应律为蕤宾,亥位上生而得的律,长六又八十一分之二十六寸。夏季第二个月的气来了,该律就会应合,它可以使神人静好,像宾主一样互相敬酒。三分损一,下生大吕;京房用三分益一,上生大吕。

六月,对应律为林钟,丑位下生而得的律,长六寸。夏季末一个月的气来了,该律就会应合,它使得时务和顺,百事无伪,人们各任其事,并速获成功。三分益一,上生太蔟。

七月,对应律为夷则,丑位上生而得的律,长五又七百二十九分之四百五十一寸。秋季第一个月的气来了,该律就会应合,并可以咏歌九功之德,成百姓之志,使他们不疑惑。三分损一,下生夹钟;京房用三分益一,上生夹钟。

八月,对应律为南吕,卯位下生而得的律,长五又三分之一寸。秋季第二个月的气来了,该律就会相应合,并辅佐万物的形成。三分益一,上生姑洗。

九月,对应律为无射,卯位上生而得的律,长四又六千五百六十一分之六千五百二十四寸。秋季末一个月的气来了,该律就会相应合,并能宣布哲人的美德,昭示作人的规范。三分损一,下生中吕;京房用三分益一,上生中吕。

十月,对应律为应钟,巳位下生而得的律,长四又二十七分之二十寸。冬季第一个月的气来了,该律就会应合,且百器具备,有利于世事,百官器用,皆能恢复对应其礼的常态。三分益一,上生蕤宾。

淮南、京房、郑玄各位学者研究律历,都认为,上下相生到蕤宾律,又重复上生得大吕律,长八又二百四十三分之一百零四寸;夷则上生夹钟,长七又一千一百八十七分之一千零七十五寸;无射上生仲吕,长六又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之一万二千九百七十四寸:这三次计算在司马迁、班固的记载中,均为所得之寸数乘以二的结果,其余律的相生办法则一样。那些泠州鸠所说的六间的文字,所谓发扬滞伏之气,丢弃激扬之情,都是假托的有用之辞。而或倍或半的变通办法,则是因事而宜,丰富了生律的方法。凡律管的长短,重在合乎调均的音高,所谓益一,则得低八度的该音,所谓损一,则得到高八度的该音,它们对于这个音的本质来说,并没有什么差别。然而所说的一个上生,一个下生,那是相生的道理;主张重复上生,为候气吹灰所用。在蕤宾那一律重复使用上生,其数正适应了这种情况,所以研究律的人沿袭下来的,并不是律吕相生的正法。

杨子云说:“五声产生于记的办法,即甲己为角,乙庚为商,丙辛为征,丁壬为羽,戊癸为宫。律产生于记时辰的办法,即子为黄钟,丑为大吕等等。五声以表达情为正,质,就是正,各声以其代表的情为正。律用来调协声,应当以律管代表的音高系统去规范声的音高。声律谐和了才能有乐器产生。协,就是和谐。”宫、商、角、征、羽,称为五声。金、石、匏、革、丝、竹、土、木各类乐器,称之为八音。八音能够以五声相谐,称为五乐。

阴阳平和晷影就准确,律管所候之气应验,管内葭灰就飞除。所以天子常在冬至、夏至那一天临幸前殿,召集能调和阴阳律历的人,摆开各种乐器,审听律调,审度晷影,候测钟律,权衡土炭,以测阴阳之气。冬至那天阳气应律,葭灰飞除,所以乐音高,晷影长,黄钟律管通透,土炭轻而衡器仰起。夏至那天阴气应律,则乐音低,晷影短到极点,蕤宾律管通透,土炭重而衡器低下。这些明显的消长变化发生在先后五内,调和阴阳律历的学者们各以见到的征兆奏闻皇上,太史令将结果封闭。应验就意味着祥和,不应验则需要预测吉凶。

候气的方法是,造三重密室,紧闭门户,并用血涂四壁,挂桔红色的帘幕。屋内为每一律位作一木案,裹面低外面高,按照方位,将律管放在案上,将葭莩灰压放入管内,按照历法而等候气至:气到了则葭莩灰飞除;如果真是为气所动,葭灰飞散;如果是被风或人所动,葭灰就会聚集。宫中候气用十二支玉质律管,惟有冬至、夏至才有此举。灵台则使用竹质律管。杨泉记述:“用弘农宜阳县金门山的竹子做成律管,用河内的葭莩为灰。”或者说将律管置于室中,随十二辰的位置埋放,上端与地面取平,将竹莩灰装入管中,用疏细的丝织品覆盖律管,气到则吹灰使细丝抖动。抖动很小则预示平和;抖动大,则预示君弱臣强;不抖动,则预示君王严酷暴虐。

正确的长度标准,《漠志》的记述已很详细了。武帝泰始九年,中书监荀勖校验太乐,各类乐器不和,了解到从后漠到魏,尺的标准比古代长出四分多。荀勖就率著作郎刘恭依《周礼》标准制作尺度,即所说的古尺。依照古尺重新铸造铜质律管,用来调定音律。用该尺度量古代器物,与器物所铭刻的尺寸没有差误。后来,汲郡盗掘六国时魏襄王墓,得到了古代周朝的玉律及钟磬乐器,它们也与新律暗中相合。那时候一些地区如果得到汉代古钟,吹新律校验都能相合。荀勖对该尺的铭题是:“晋泰始十年,中书考证古代器物,参照校验今尺,发现比古尺长四分半。所依据的古代标准器物有七种:一是姑洗玉律,二是小吕玉律,三是西京铜望臬,四是金错望臬,五是铜斛,六是古钱,七是建武铜尺。其中姑洗玉律略长,西京望臬略短,其余诸器与该尺相同。”铭文共八十二字。该尺为荀勖的新尺,今尺即杜夔尺。

荀勖制成的新钟律,舆古器物度量标准相合,当时人们都称赞其精密。惟有散骑侍郎陈留医咸讥笑他的律音偏高,音高就会引起悲哀,就不是兴国的音乐,而是亡国的音乐。亡国的音乐哀而且悲,人们陷于困苦之中。如今音律不合雅乐的规范,恐怕不是体现盛德的至和之音,必定是由古尺、今尺长短不同所造成的。适逢阮咸病故,武帝认为荀勖所造律管与周、漠两朝标准器相合,所以诏令使用。后来,始平时挖地得到了古代铜尺,年代久远形将腐蚀,不知是什么朝代的器物,果然较荀勖尺长四分,人们便叹服阮咸见识高明,但已不能再引起注意了。

史臣们认为:荀勖在千年之后,推定百代之前的律法,尺度既适宜,声韵又契合,说得上确切精密,令人信服而有证验。而当时人们见识寡陋,根据一个不曾听说的尺子,忽视周漠两代标准器的校验,随声附和进行褒贬,谬误到了极点!《世说》称“田父在郊野得到的周代玉尺,就是天下适用的正尺,荀勖尝试着用它校验自己所制的金石丝竹各类乐器,都短了极少的一点”。此外,汉章帝时,零陵文学史奚景在泠道舜祠地下得到玉律,作为尺度的标准,相传称之为汉宫尺。用来校验荀勖尺,荀勖尺短四分;汉宫尺、始平尺,两尺长短相同。另外,杜夔所用的调律尺,对照荀勖新尺,为一尺四分七厘。魏景元四年,刘徽注释《九章》称:王莽时刘歆的斛尺短于今尺四分五厘,对照魏尺它的斛高九寸五分五厘;就是荀勖所说的今尺长四分半。元帝后,江东所用的尺度,等于荀勖尺一尺六分二厘。赵刘曜光初四年铸浑仪,八年铸土圭,其尺等于荀勖尺一尺五分。荀勖新尺仅用作调律,至于民间社会交易则没有怎么流传,所以江左以及刘曜仪表等,都与魏尺大体相等。

《周礼》记载:“栗氏制成的嘉量,包括黼,其高一尺,体积为圆柱体内接一尺见方的正方体,其容量为一黼;嘉量底部称臀,高一寸,容量为一豆;嘉量两旁有耳,高三寸,容量为一升。容量的总重为一钧,其尺寸标准来源于黄钟律管。度量时以刮平嘉量各部表面,不使实物遇量溢出为准。它的铭文是:‘这是时代文明的思考与探求,诚信其臻于完美。嘉量既已制成,即可考察各地的度量标准,并永远以它的法度昭示后人。”’《春秋左氏传》记载:“从前齐国有四种容量单位,豆、区、辅、钟。四升为一豆,以下各以四进,升晋到黼。”即四豆为区,一区合一斗六升。四区为黼,一脯合六斗四升。十鯆为一钟,一钟合六十四斗。郑玄认为黼内一尺见方的容器容积为一千立方寸,比《九章.粟米法》少二又八十一分之二十二升。用算术来考察,古斛的容积为一千五百六十二又二分之一立方寸,圆内接一尺见方正方形的对角线,还需减旁一厘八毫,其直径应为一尺四寸一分四毫七秒二忽之多,而高为一尺,造就是古斛的形制。

《九章.商功法》认为,容粟一斛,体积为二千七百立方寸;容米一斛,体积为一千六百二十七立方寸;容豆类、芝麻、麦子一斛,体积为二千四百三十立方寸。这是根据容受物质密度不同而设立的不同标准,不同的容受物质容量单位虽同,但其实际价值却不等。斛的容受积寸,以米斛为标准,这是与《汉志》相同的。魏陈留王:匡五四年,塑隧注释《九章。商功》说:“如今大司农斛,圆径为一尺三寸五分五厘,高一尺,容积为一千四百四十一又十分之三立方寸。王茎铜斛,高等于今尺九寸五分五厘,直径一尺三寸六分八厘七毫,以刘徽的计算法,等于今斛容量的九斗七升四合挂零。”逭说明魏斛大而且尺长,王莽斛小而且尺短。

对衡权的解释是,衡,为平的意思;权,为重的意思。衡就是由权来称量物质的轻重数量。古代有黍、累、锤、锱、缳、钩、锷、溢等不同单位,历代单位标准不一。《漠志》讲到衡权的名义、道理十分详备,以后制度的变化,没有详细听说。五尘年间,墓题认为医生的处方人命关天,而称量单位与古制不同,为害严重,应当改治权衡制度,但不见省察。赵石勒十八年七月,建造建垄殿时,得一圆石,如水碓形状,上面刻有铭文:“律权石,重四钩,使律度量衡统一标准。由辛氏制作。”说是王莽时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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