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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于忠传

唐朝 北史 李大师、李延寿 著

于祚的弟弟于忠,字思贤,本字千年。年近二十岁时,被任命为侍御中散。文明太后临朝听政,法令颇严厉,身边的侍臣们,大多因小事而得罪。于忠朴实直率,不爱说话,始终没有过错。太和年间,被任命为武骑侍郎,并赐名登。屡迁至左中郎将,领直寝。

  元禧之乱时,皇帝在城外,变乱发生得十分仓促。于忠说:“我和父亲任领军,估计不必忧虑。”皇帝派于忠驰回观看情形,于烈已严加防备,果然就像于忠预料的那样。于忠回来报告,皇帝抚摸着他的后背说“:你真能让人放心。先帝赐你名登,固然是美称。我嘉美你的忠诚,现改名为忠,既表示坚定真诚,也使得名副其实。”后因父亲去世而离职。后改任司空长史。

  当时太傅、录尚书事、北海王详是皇帝的亲叔父,权重于时,将作大匠王遇经常听随元祥要求如数给他钱物。于忠便当着元详的面对王遇说“:殿下是国家的周公,辅佐王室的重臣,你怎么阿谀奉承,趋炎附势,损公以肥私呢?”王遇感到不安,元详也因惭愧而谢罪。由于于忠有平定元禧之乱的大功,被封为魏郡公。当他迁任散骑常侍、兼武卫将军时,往往因为鲠直和义正辞严的语气,使北海王感到气愤,并当面责备他说:“我只担心你死在我的前头,不担心你看得到我死去。”于忠说:“人生命运自有定数,如果应当死在大王手里,就是躲避也不能免死;不然,大王也杀不了我。”元详便乘于忠上表皇帝对封爵表示谦让的时候,暗地里劝告皇帝任命于忠为列卿,于是,停止了他的封爵,晋升为太府卿。

  正始二年(505),下诏让于忠以本官职持使节、兼侍中,任西道大使,凡是州刺史、镇将贪赃罪恶显著的,将详情报告朝廷;郡守县令以下官员,便可亲自决定处置办法。他和尚书李崇分别巡行两道。于忠弹劾并州刺史高聪贪赃罪行二百多条,论定为大辟之罪。于忠又被任命为华州刺史,因继母去世守丧,没有赴任。守丧期满,迁任卫尉卿、河南邑中正。于忠和吏部尚书元晖、度支尚书元匡、河南尹元苌等共同确定原代都各姓宗族门阀。高肇忌恨于忠的为人,便对宣武帝说,中山是个重要州镇,镇守必需是有才干的人员,于是任命于忠为定州刺史。不久皇帝就改悔了,又任命于忠为卫尉卿、领左卫将军、恒州大中正。密派使者见于忠,给予安慰和勉励。

  延昌初年,任都官尚书,原领的左卫、中正职务如故。又加封散骑常侍。曾经在一次侍宴时,皇帝赐给他剑杖,并举酒对于忠说“:你们一家世代忠贞有节操,所以一直将守卫宫廷的任务委托给你们。以前因为你的行为忠诚,所以赐名为忠。如今因为你的才能可以抵御坏人,所以将我所用的剑杖相赐。循名取义,其中的含意不轻,进出时可经常用来防范。”改任侍中、领军将军。于忠以自己没有学识推辞。宣武帝说“:有学识会文章的人不少,但都比不上你胸怀直率。所以要让你在下面辛劳,我也就能在上面没有忧虑了。”

  皇帝去世的当夜,于忠和侍中崔光派右卫将军侯刚到东宫迎接明帝并即位。于忠和门下省商议,因皇帝年幼,未能亲理朝政,太尉高阳王元雍是皇帝长辈,位高望重,应当住进皇宫内的西柏堂,处置日常政务;任城王元澄有德行又是皇帝至亲,可任尚书令,总理百事。当即奏明中宫,请即传旨授予。御史中尉王显想施奸计,和中常侍、给事中孙莲等人怒形于色,不予理会,压下了门下省的奏书。孙莲等人想假传太后命令,任命高肇为录尚书事,王显和高猛任侍中。于忠当即在殿内抓住王显并杀了他。

  于忠于是主持门下省,又总管宫中禁卫,因而执掌朝政,权倾一时。起初,太和年间,军国事务繁多,孝文帝因为费用不足,让百官都减去四分之一的俸禄。于忠执政以后,想施行恩惠来加强自己的地位,便恢复了被削减的全部俸禄。有职位的人晋位一级。过去规定,百姓们交纳一匹绢布之后,再加交绵、麻八两,于忠全部给了官员们。他又告诉高阳王元雍,说宣武帝原来答应给他晋升的。元雍慑于于忠的威力和权势,便顺从他的意愿加封为车骑大将军。于忠又自以为在新旧权力更换之际,自己有安定社稷的大功,便让百官们上奏请求给予奖赏。太尉元雍、清河王元怿、广平王元怀难以违背他的意愿,又封于忠为常山郡公。于忠难以独自接受封赏,又上奏朝廷,给在门下省的同僚们也加封食邑。尚书左仆射郭祚、尚书裴植因于忠权势越来越大,便劝元雍把于忠放到外地任职。于忠知道以后,强迫有关部门诬告两人有罪。郭祚原是皇帝师傅,有恩于帝,裴植带着土地来归顺魏国的,于忠假传旨意将他们都杀了。朝野愤慨,无不咬牙切齿,王公以下官员,人人害怕受到牵连。于忠又想杀害高阳王元雍,侍中崔光坚决反对才罢休,于是免去元雍太尉职务,以王爵回府。从此以后,下诏传命、生杀大权,全由于忠决定。又尊称灵太后为皇太后,居住在崇训宫,于忠任仪同三司、尚书令、崇训宫卫尉,侍中、领军如故。

  灵太后临朝听政,免除了于忠的侍中、领军、崇训宫卫尉职务,仅保留了仪同三司、尚书令职务。于忠任尚书令十多天,灵太后召来门下省侍从官员,询问于忠在端右门的声望如何,众人都说实在不称职。于是让于忠出任冀州刺史。太傅清河王等人上奏说“:于忠擅自滥杀朝中重要大臣,随意废黜宰相,朝野震惊,远近怪异。功过相抵,不应再给封赏,请全部加以追回。”灵太后依从奏议。

  熙平元年(516),御史中尉元匡上奏说“:于忠因有大的功德,在历朝深受重用。他趁国家大灾难时,专擅朝政,没有臣下之心。裴植、郭祚受冤于前,宰相黜辱于明世。又自己矫诏任仪同三司、尚书令、领崇训宫卫尉。他的本意,是想越过皇帝自行处置国家大事。既然事情发生在恩遇之后,就应当公开杀掉,请派御史一人、令史两人,到州里行刑处决。”灵太后下令说,于忠的事情已经处置了,过而有害,从宽赦之,因而不再追究。又下诏说,于忠历任宫中要职,忠诚节操十分清楚,赐爵为灵寿县公。当初,宣武帝去世以后,高太后准备加害灵太后,刘腾把这件事告诉侯刚,侯刚又告诉于忠。于忠向崔光问计。崔光说“:应当将胡嫔安置在其他地方,用军队严加守卫。”于忠听从了,并将这个想法报告灵太后,灵太后这才放下心来。所以太后深深地感激刘腾等四人,都加以宠信和赏赐。

  于忠知道说他坏话的人很多,担心免不了有祸患,希望能够回京,以便自己想法自救。灵太后不答应。二年四月,被任命为尚书右仆射、加侍中、将军封号如故。神龟元年(518)三月,又恢复了仪同三司。因病而未拜授。他常见到裴植、郭祚在身边作祟,自知必死无疑,便事先上表,请求将自己抚养的已去世的弟弟的第二个儿子、现任司徒椽于永超作为自己嫡子。灵太后答应了。去世后,赠为“司空”。有关方面上奏太常少卿元瑞的建议说:“查阅谥法,刚强而理直为武,仗威胡作非为为丑,应当谥为“武丑公”。”太常卿元..义的奏议说“:于忠尽忠侍奉皇帝,除去凶逆之徒,依照谥法,除伪宁真为武,日夜恭敬侍奉为敬,应当谥为“武敬公”。”两位官员奏议不同。灵太后下令,依照太常卿的奏议。

  于忠性格多疑和嫉妒,不结交比自己强的人,只和直..将军章初瞔、千牛备身杨保元是至交的同心朋友。李世哲想取宠于于忠,私下用金帛贿赂章初瞔、杨保元,两人和他交谈之后,引为心腹之交。于忠擅权进官任崇训宫卫尉,也是李世哲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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