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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揆度

春秋战国 管子 佚名 著

齐桓公问于管子曰:“自燧人以来,其大会可得而闻乎?”管子对曰:“燧人以来,未有不以轻重为天下也。共工之王,水处什之七,陆处什之三,乘天势以隘制天下。至于黄帝之王,谨逃其爪牙,不利其器,烧山林,破增薮,焚沛泽,逐禽兽,实以益人,然后天下可得而牧也。至于尧、舜之王,所以化海内者,北用禺氏之玉,南贵江、汉之珠,其胜禽兽之仇,以大夫随之。”桓公曰:“何谓也?”管子对曰:“令诸侯之子将委质者,皆以双武之皮,卿大夫豹饰,列大夫豹幨。大夫散其邑粟与其财物以市虎豹之皮,故山林之人刺其猛兽,若从亲戚之仇,此君冕服于朝,而猛鲁胜于外,大夫已散其财物,万人得受其流。此尧、舜之数也。”

桓公曰,“事名二、正名五而天下治,何谓事名二?”对曰:“天策,阳也;壤策,阴也。此谓事名二。”“何谓正名五?”对曰:“权也,衡也,规也,矩也,准也,此谓正名五。其在色者,青、黄、白、黑、赤也。其在声者,宫、商、羽、徵、角也。其在味者,酸、辛、咸、苦、甘也。二五者,童山竭泽,人君以数制之。人味者,所以守民口也;声者,所以守民耳也,色者,所以守民目也。人君失二五者亡其国,大夫失二五者亡其势,民失二五者亡其家。此国之至机也,谓之国机。”

轻重之法曰:“自言能为司马不能为司马者,杀其身以衅其鼓。自言能治田土不能治田土者,杀其身以衅其社。自言能为官不能为官者,劓以为门父。”故无敢奸能诬禄至于君者矣。故相任寅为官都,重门击柝不能去,亦随之以法。

桓公问于管子曰,“请问大准。”管子对曰:“大准者,天下皆制我而无我焉;此谓大准。”桓公曰:“何谓也?”管子对曰:“今天下起兵加我,臣之能谋厉国定名者,割壤而封;臣之能以车兵进退成功立名者,割壤而封。然则是天下尽封君之臣也,非君封之也。天下已封君之臣十里矣,天下每动,重封君之民二十里。君之民非富也,邻国富之。邻国每动,重富君之民,贫者重贫,富者重富。大准之数也。”桓公曰:“何谓也?”管子对曰:“今天下起兵加我,民弃其耒耜,出持戈于外,然则国不得耕。此非天凶也,此人凶也。君朝令而夕求具,民肆其财物与其五谷为雠,厌而去。贾人受而廪之,然则国财之一分在贾人。师罢,民反其事,万物反其重。贾人出其财物,国币之少分廪于贾人。若此则币重三分,财物之轻重三分,贾人市于三分之间,国之财物尽在贾人,而君无策焉。民更相制,君无有事焉。此轻重之大准也。”

管子曰:“人君操本,民不得操末。君操始,民不得操卒。其在涂者,籍之于衢塞。其在谷者,守之春秋。其在万物者,立赀而行。故物动则应之。故豫夺其涂则民无遵,君守其流则民失其高。故守四方之高下,国无游贾,贵贱相当,此谓国衡。以利相守,则数归于君矣。”

管子曰:“善正商任者省有肆,省有肆则市朝闲,市朝闲则田野充,田野充则民财足,民财足则君赋敛焉不穷。今则不然,民重而君重,重而不能轻;民轻而君轻,轻而不能重。天下善者不然,民重则君轻,民轻则君重,此乃财余以满不足之数也。故凡不能调民利者,不可以为大治。不察于终始,不可以为至矣。动左右以重相因,二十国之策也。盐铁二十,国之策也。锡金二十,国之策也。五官之数,不籍于民。”

桓公问于管子曰:“轻重之数恶终?”管子对曰:“若四时之更举,无所终。国有患忧,轻重五谷以调用,积余臧羡以备赏。天下宾服,有海内,以富诚信仁义之士,故民高辞让,无为奇怪者,彼轻重者,诸侯不服以出战,诸侯宾服以行仁义。”

管子曰:“一岁耕,五岁食,粟贾五倍。一岁耕,六岁食,粟贾六倍。二年耕,而十一年食。夫富能夺,贫能予,乃可以为天下。且天下者,处兹行兹,若此而天下可壹也。夫天下者,使之不使,用之不用。故善为天下者,毋曰使之,使不得不使;毋曰用之,用不得不用也。”

管子曰:“善为国者,如金石之相举,重钧则金倾。故治权则势重,治道则势羸。今谷重于吾国,轻于天下,则诸侯之自泄,如原水之就下。故物重则至,轻则去。有以重至而轻处者,我动而错之,天下即已于我矣。物臧则重,发则轻,散则多。币重则民死利,币轻则决而不用,故轻重调于数而止。”

“五谷者,民之司命也。刀币者,沟渎也。号令者,徐疾也。令重于宝,社稷重于亲戚,胡谓也?”对曰:“夫城郭拔,社稷不血食,无生臣。亲没之后,无死子。此社稷之所重于亲戚者也。故有城无人,谓之守平虚。有人而无甲兵而无食,谓之与祸居。”

桓公问管子曰:“吾闻海内玉币有七策,可得而闻乎?”管子对曰:“阴山之礝碈,一策也。燕之紫山白金,一策也。发、朝鲜之文皮,一策也。汝、汉水之右衢黄金,一策也。江阳之珠,一策也。秦明山之曾青,一策也。禺氏边山之玉,一策也。此谓以寡为多,以狭为广。天下之数尽于轻重矣。”

桓公问于管子曰:“阴山之马具驾者千乘,马之平贾万也,金之平贾万也。吾有伏金千斤,为此奈何?”管子对曰:“君请使与正籍者,皆以币还于金,吾至四万,此一为四矣。吾非埏埴摇炉櫜而立黄金也,今黄金之重一为四者,数也。珠起于赤野之末光,黄金起于汝、汉水之右衢,玉起于禺氏之边山。此度去周七千八百里,其涂远,其至厄。故先王度用其重而因之,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布为下币。先王高下中币,利下上之用。”

百乘之国,中而立,东西南北度五十里。一日定虑,二日定载,三日出竟,五日而反。百乘之制,轻重毋过五日。百乘为耕田万顷,为户万户,为开口十万人,为分者万人,为轻车百乘,为马四百匹。千乘之国,中而立市,东西南北度百五十余里。二日定虑,三日定载,五日出竟,十日而反。千乘之制,轻重毋过一旬。千乘为耕田十万顷,为户十万户,为开口百万人,为当分者十万人,为轻车千乘,为马四千匹。万乘之国,中而立市,东西南北度五百里。三日定虑,五日定载,十日出竟,二十日而反。万乘之制,轻重毋过二旬。万乘为耕田百万顷,为户百万户,为开口千万人,为当分者百万人,为轻车万乘,为马四万匹。

管子曰:“匹夫为鳏,匹妇为寡,老而无子者为独。君问其若有子弟师役而死者,父母为独,上必葬之:衣衾三领,木必三寸,乡吏视事,葬于公壤。若产而无弟兄,上必赐之匹马之壤。故亲之杀其子以为上用,不苦也。君终岁行邑里,其人力同而宫室美者,良萌也,力作者也,脯二束、酒一石以赐之。力足荡游不作,老者谯之,当壮者遣之边戍。民之无本者,贷之圃强。故百事皆举,无留力失时之民。此皆国策之数也。”

上农挟五,中农挟四,下农挟三。上女衣五,中女衣四,下女衣三。农有常业,女有常事。一农不耕,民有为之饥者。一女不织,民有为之寒者。饥寒冻饿,必起于粪土,故先王谨于其始,事再其本,民无𥼷者卖其子。三其本,若为食。四其本,则乡里给。五其本,则远近通,然后死得葬矣。事不能再其本,而上之求焉无止,然则奸涂不可独遵,货财不安于拘。随之以法,则中内摲民也,轻重不调,无𥼷之民不可责理,鬻子不可得使,君失其民,父失其子,亡国之数也。

管子曰:“《神农之数》曰:‘一谷不登,减一谷,谷之法什倍。二谷不登,减二谷,谷之法再十倍。’夷疏满之,无食者予之陈,无种者贷之新,故无什倍之贾,无倍称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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