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救人而学医则可,欲谋利而学医则不可。我若有疾,望医之救我者何如?我之父母妻子有疾,望医之相救者何如?易地以观,则利心自澹矣!利心澹则良心现,良心现斯畏心生。
平时读书必且研以小心也,临症施治不敢掉以轻心也。夫而后以局外之身引而进之局内,而痛痒相关矣!故医虽小道而所系甚重,略一举手人之生死因之,可不儆惧乎哉!近年以来,叠遭兵火,老成多半凋残,学医者纷纷日起,吾恐其无有师承而果于自用也。
故于拙刻《医醇剩义》中先标一“醇”字,此非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之谓。若仅如是,浅陋而已矣,庸劣而已矣,何足以言“醇”乎!吾之所谓"醇"者,在义理之的当,而不在药味之新奇。如仲景三承气汤颇为峻猛,而能救人于存亡危急之时,其峻也正其醇也,此吾之所谓“醇”也。夫学难躐等而法有正宗,初学人此法,成就者亦此法,先后共此一途。行远自迩,不惑于他歧,如是而已矣。第书籍散失,学人难于博观而约取之。乡曲之士,每以《医方集解》一书奉为枕秘,甫经临症辄检用之。殊不知,集中可用之方固多,而不可用者亦不少,漫无别择,草菅人命矣!兹于所集各方之后,逐加评论,盖欲为初学定范围,非敢为高明下针砭也,且欲学人澹其谋利之欲,发其救人之心,犹前志云。
同治四年十月武进费伯雄晋卿甫题于古延陵之寓斋
发凡
一、是编专为初学而设,但取《医方集解》所选之方,逐一评论,其余概不旁及。
一、是编但载一方一论,与原书对看自明,其主治与注释,一概不录,以归简便。
一、学医而不读《灵》、《素》,则不明经络,无以知致病之由;不读《伤寒》、《金匮》,则无以知立方之法而无从施治;不读金、元四大家,则无以通补泻温凉之用,而不知变化。《集解》所选之方,原以仲景及四家为宗。其余所收者,不过张、王、许、钱、严、陶数人而已,本未尝博采群书也。然于此而得其醇,化其偏,触类引伸,亦可以无大过。有志之士,欲求更上一层,则自有由博返约之法在。
一、雄以驽骀下质,何敢以管窥之见妄议古人。然欲为初学折衷一是,则僭妄之罪所不敢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