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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1篇作品 >>

刘少奇(1898年11月24日-1969年11月12日),生于湖南省宁乡县,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理论家,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元勋,是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刘少奇同志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了一生,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各个历史时期都作出了重大贡献,为党和人民建立了丰功伟绩,受到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衷心爱戴。

  刘少奇同志出生于湖南宁乡一个农民家庭。在他的青少年时期,由于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欺凌和封建势力的腐朽统治,中国已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人民正处在水深火热的苦难之中,中华民族正处于救亡图存的关键时刻。刘少奇同志从青年时代起就立下拯救民族于危难之中的远大志向,积极投身反对袁世凯复辟帝制的斗争,奋起响应五四反帝爱国运动,接受俄国十月革命的影响,走上探索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道路。1920年,他参加社会主义青年团。1921年夏,他赴俄进入莫斯科东方大学,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坚信马克思主义“确实是真理,确能救中国”;同年冬天,他由青年团团员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成为我们党最早的党员之一。从此,刘少奇同志就把毕生精力毫无保留地奉献给了他深爱的祖国和人民。

  刘少奇同志是我们党领导的工人运动的著名领袖和主要领导者,是党的正确路线在白区工作中的杰出代表。建党初期和大革命时期,他参与领导安源工人运动、五卅运动、省港大罢工、武汉工人夺回英租界的斗争。大革命失败后,刘少奇同志坚持战斗在白色恐怖笼罩的上海、北平、天津、哈尔滨等地。他坚持从实际出发,独立思考,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党内“左”倾错误进行坚决斗争。他参加了中央红军长征,在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遵义会议上坚定支持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正确主张。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北后,党中央提出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方针,并派刘少奇同志前往民族救亡浪潮高涨的华北地区。他领导迅速恢复和发展了党在华北地区的组织,成功实现党在白区工作的历史性转变,巩固和发展了党领导的一二九运动的胜利成果。

  刘少奇同志是华北、华中抗日根据地的主要创建者和领导者。抗日战争时期,他先后担任中共中央北方局书记、中原局书记、华中局书记,曾在三大战略区独当一面地开辟根据地和领导工作。他坚决贯彻执行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开展独立自主的山地游击战的战略方针,卓有成效地领导了华北抗日根据地和山西新军创建工作。他组织创建华中抗日根据地,出色完成党交付的发展华中的重任。皖南事变后,刘少奇同志临危受命,出任新四军政治委员,同陈毅等同志一起,重建新四军军部,为把新四军建设成为党领导下的一支铁军作出了重大贡献。他受毛泽东同志委托,统一山东党政军领导机构,调整策略方针和各方面政策,使山东抗日根据地迎来大发展的生动局面。

  刘少奇同志长期担任我们党的重要领导职务。1931年,他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1943年3月,他任中央书记处书记、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此后20多年,他一直工作在党中央领导岗位上,成为毛泽东同志的一位主要助手。在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刘少奇同志代表党中央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对毛泽东思想作出科学概括,提出毛泽东思想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正是从这次代表大会起,我们党在党章中明确规定毛泽东思想为全党的指导思想。抗日战争胜利后,他在毛泽东同志赴重庆谈判期间,主持制定“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的战略方针,适时作出“让开大路,占领两厢”的战略部署,为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作出了卓越贡献。解放战争时期,他以很大精力参与领导土地改革运动,指引亿万农民彻底摆脱几千年封建土地制度的剥削压迫,为我们党领导人民夺取全国胜利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力量和群众基础。受毛泽东同志委托,刘少奇同志对新中国经济构成和发展道路进行系统研究,提出比较完整的设想,为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绘制新中国建设蓝图作了重要理论准备。他领导建立华北人民政府,使之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雏形。新中国成立前夕,他率领中共代表团访问苏联,为建立新中国争取了有力的政治支持和经济援助。 刘少奇同志是新中国政治和经济制度的创立者之一。新中国建立初期,他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他主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悉心指导土地改革运动。他潜心研究合作社经济问题,大力倡导农民组织供销合作社,加强城乡物资交流,对恢复国民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参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持起草并在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为新中国宪法制定和实施作出了奠基性贡献。他是新中国第一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他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有伟大功效的制度”,“人民的共同利益和统一意志,是人民代表大会和一切国家机关工作的出发点。”他先后主持召开5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和109次常委会会议,用很大精力来建立健全这个崭新的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制度,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对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作用,等等。他主持制定一大批重要法律,对新中国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刘少奇同志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一系列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者之一。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他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他先后担任党中央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在筹备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他召开数十次座谈会,为制定八大路线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党的八大上,刘少奇同志代表党中央所作的政治报告,科学分析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基本建立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明确指出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强调党和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他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条件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高度重视由分配和物质利益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高度重视由官僚主义作风引发的干群矛盾等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了许多重要见解。国民经济调整时期,他响应毛泽东同志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号召,深入农村、工厂开展调查研究。他坚决支持和指导实施“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正确方针,对面临的困难作出清醒而充分的估计,提出战胜困难的有力措施,为我国经济走出困境、进入健康发展轨道付出了大量心血。刘少奇同志对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提出许多指导意见,大力倡导试办托拉斯,提出实行两种教育制度和两种劳动制度、改革物资管理流通体制,这些重要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反映了他的远见卓识。 刘少奇同志是我们党卓越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党的建设等领域作出许多理论建树,留下数百万字的著作,深入总结和提炼我们党治党治国的重要经验,为毛泽东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重大理论贡献。在刘少奇同志的理论贡献中,尤为突出的是关于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

  刘少奇同志十分重视党的建设,是党内公认的党建理论家。他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论党》、《论党内斗争》等都是党建理论的重要著作。他指出:“任何一个政党,任何一个政府,必须取得绝大多数人的拥护、赞成,才能巩固。”“我们要信任群众,群众才会信任我们。”“一切工作都要走群众路线,都要有群众观点。”他认为:“严格地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方法,是一种执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党的集中制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只要我们坚持民主集中制,我们就有可能少犯错误”。他强调,中国共产党要求自己的党员紧密结合党的阶级性质、最高理想、当前任务,在革命的实践中努力加强个人的思想、品德、作风修养,努力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自觉地改造主观世界,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同中华民族的优良思想道德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一个人要求得进步,就必须下苦功夫,郑重其事地去进行自我修养”,“而这种修养和锻炼的唯一目的又是为了人民,为了革命的实践”。他还强调:“共产党员的党性锻炼和修养,是党员本质的改造。”“一切党员必须执行党的政策和决议,积极参加党所领导的革命运动,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对于党内党外一切损害党的利益的现象必须进行斗争。”这些重要思想,对于今天我们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仍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刘少奇同志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他强调,我们应该学会自己走路,应该根据中国的特点,采取适合中国情况的方法来进行建设。他强调,经济建设是国家和人民的中心任务;“社会主义经济既有计划性,又有灵活性、多样性,丰富多彩”;要用经济的办法来管理经济,党和政府“管计划、平衡、仲裁、监督、思想政治工作。生产由公司、工厂去经营”;生产资料可以作为商品进行流通,要充分利用自由市场,利用价值规律来调节生产。他认为,“以农业为基础来发展我国国民经济,是我们的一个根本方针”;农村生产和分配的单位不能太大,如果生产关系跑到生产力的前头就会破坏生产力,主张在农业生产中实行同产量联系起来的责任制。他指出:“科学上的真理是愈辩愈明的,艺术上的风格是必须兼容并包的。”“文化、教育、科学、卫生事业的发展,必须同经济建设的发展相适应。”刘少奇同志在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形成的这些思想理论观点,是非常宝贵的财富,至今仍然有着重要启示意义。

  不幸的是,刘少奇同志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到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残酷迫害,不幸蒙冤致死。在最艰难的时刻,他仍然以一名共产党员的高度责任感,向中央建议“尽早结束‘文化大革命’,使国家少受损失”,并坚信“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为刘少奇同志平反昭雪,并高度评价了他的光辉一生。刘少奇同志的英名同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紧密相连。

  1898年11月24日生于湖南省宁乡县。少年时期上过私塾(中国旧式初级学校),1919年中学 毕业。1920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

  1921年到苏联莫斯科东方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学习,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2年从莫斯科回国,在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工作。不久到江西省西北部的安源煤矿同李立三等领导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随后任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代主任,主任。1925年在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当选为全国总工会副委员长。此后在上海、广州、武汉参加五卅运动、省港大罢工和武汉工人群众收回汉口英租界的斗争。

  1927年在中共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大革命失败后,他先后在河北、上海、东北从事党的秘密工作。

  1930年夏出席在莫斯科召开的赤色职工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当选为执行局委员,留在赤色职工国际工作。

  1931年1月在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上当选为政治局候补委员。同年秋回国,任中共中央职工部部长、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 他在长期工作中逐渐认识到党在国民党统治区的工作应该实行深入群众、长期隐藏、积蓄力量的方针,并曾对当时中共党内关门主义和冒险主义的“左”倾错误进行过某些抵制。

  1932年冬进入位于江西省南部和福建省西部的中央革命根据地,领导职工运动,后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

  1934年10月参加长征。1935年1月在贵州省遵义县城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他支持毛泽东的正确主张。

  1936年春赴华北,先后任中共中央代表、北方局书记、坚定地执行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新政策,并对过去党的秘密工作中的错误——关门主义和冒险主义进行了系统的批评。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他坚持中共中央的深入敌后、发动群众、开展游击战争的方针,领导了开创华北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工作。1938年11月任中共中原局书记,随后组织力量深入华中敌后, 开展游击战争。

  1941年国民党阴谋制造的皖南事变,使新四军蒙受惨重损失。他在这时被任命为新四军政治委员和华中局书记,同陈毅等一起扭转了新四军的困难处境,恢复和发展了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抗日武装力量,扩建了华中抗日根据地。1939年至1941年作了《论共产党的修养》等著名演讲,丰富了党的建设的理论。

  1943年回到延安,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和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1945年在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修改党章的报告,对毛泽东思想作了完整概括和系统的论述。同年8月,日本宣布投降,毛泽东赴重庆同蒋介石谈判。在此期间,他代理中共中央主席职务。

  1947年3月,国民党军队攻占延安,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等留在陕北指挥全国解放战争,刘少奇任中共中央委员会书记,转移到华北,和朱德一起负责中共中央委托的工作。同年7月至9月,在河北省平山县主持召开全国土地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确定的方针,进一步推动了解放区土地改革运动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刘少奇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他在制定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外交等方针政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50年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

  1954年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并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1956年9月,在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代表中共中央作政治报告,为新时期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党的建设规 定了方向。在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副主席。

  1959年4月,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防委员会主席。六十年代初期,中国的经济发生了严重的困难,刘少奇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参与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政策措施,使国民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从1963年到1966年,他先后到印度尼西亚、缅甸、柬埔塞、越南、朝鲜、巴基斯坦、阿富汗等国进行了友好访问。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他受到错误的批判,并遭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政治陷害和人身摧残,于1969年11月12日病逝。

  1980年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为恢复他的名誉作了专门的决定。他的主要著作收入了《刘少奇选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