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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补之(公元1053年—公元1110年),字无咎,号归来子,汉族,济州巨野(今属山东巨野县)人,北宋时期著名文学家。为“苏门四学士”(另有北宋诗人黄庭坚、秦观、张耒)之一。曾任吏部员外郎、礼部郎中。 工书画,能诗词,善属文。与张耒并称“晁张”。其散文语言凝练、流畅,风格近柳宗元。诗学陶渊明。其词格调豪爽,语言清秀晓畅,近苏轼。但其诗词流露出浓厚的消极归隐思想。著有《鸡肋集》、《晁氏琴趣外篇》等。

早年经历
  晁补之生性聪敏,有很强的记忆力,他刚懂事就会写文章,王安国一见到他就感到很惊奇。十七岁那年,父亲到杭州做官,他随同前往,于是荟萃了钱塘山川风景人物的秀丽,写成《七述》一书,带去见杭州的通判苏轼。苏轼原先也想有所感赋,读了他的书赞叹说:“我可以搁笔了!”苏轼又称赞他的文章写得博雅隽永瑰伟很有说服力,超过一般人甚远,以后一定会显名于世,因此人人都知道了晁补之的名字。

进入仕途
  宋神宗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晁补之考中进士,参加了开封府考试和礼部别院的考试,他都第一。宋神宗看了他的文章后说:“这是深于经术的,可以革除现在的浮藻风气。”他被调为澶州的司户参军、北京国子监教授。

  宋哲宗元祐初年(公元1086年),晁补之任太学正,李清臣推荐并认为他可任馆阁,皇帝召他面试,他被升为秘书省正字,又迁校书郎。

  元祐五年(公元1090年),晁补之终因校书郎官奉微薄,不足赡养,乃乞补外官,得以秘阁校理通判扬州。元祐七年(公元1092年),晁补之被召回朝廷后,任著作佐郎。元祐末,绍圣初宋王朝政局大变,用章敦为相、倡绍述之说,新党复起,乃尽逐元祐相臣,晁补之亦受累离开京师。

出知济州
  绍圣元年(公元1094年),晁补之出知济州(今山东济南)。当时有一群强盗白天抢劫街巷,晁补之暗中记住他们的姓名,并对他们的行装都记得很清楚。一天,他设宴请客,传召贼曹官,并将捕贼的方法教给他,席间依次斟酒还没有斟完,贼曹官就已经把盗贼全部抓来了,整个府城为此撤除了警戒。

连遭贬职
  绍圣二年(公元1095年),晁补之犯修神宗实录失实之罪,被降职通判应天府和亳州,到贬所不久,又以岳父杜纯弟杜纮知应天府兼南京留守司公事,为避亲嫌,改差通判亳州(今安徽亳州)。朝廷纷争倾轧继续激烈。绍圣四年(公元1097年),党讫起,再治元祐旧臣。晁补之亦在籍中,被贬监处、信二州(今浙江丽水)盐酒税,乃匆匆赶赴贬所。不料行到丹阳途中,母杨氏夫人病殁,即奉灵柩还乡,服丧家居。元符二年(公元1098年)夏服除,改监信州(今江西上饶)盐酒税。

宦途沉浮
  宋徽宗即位,皇太后听政,复用元祐党人。晁补之得遇赦,又召为著作佐郎。靖国元年(公元1101年),被提升为吏部员外郎、礼部郎中,并兼史馆编修、实录检讨官。党论之祸起,他为谏官管师仁所弹劾,出知河中府,他在河中府修河桥以便民,老百姓都画了他的像进行祭拜。但他又被徙任湖州、密州和果州。大观二年(公元1180年),政局渐有缓和,晁补之先是改提西京崇福宫,又改提举南京鸿庆宫。最后令他回家,他修筑了一座归来园以自娱,自号归来子,忘情于仕途,羡慕陶渊明的为人。宋徽宗大观末年(公元1110年),他才出党籍,复起用为达州的知州,后改知泗州,不久,便逝世,年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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