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冷斋(1892—1960),福建闽侯人。1935年冬,任北平市政府参事兼宣传室主任。1937年1月,兼任河北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兼宛平县县长。卢沟桥事变爆发时,与日军据理力争。1946年1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时,王冷斋前往东京出庭作证。新中国成立后,任第二、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文史馆副馆长,中央文史馆馆员。1960年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