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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会典》·大明会典卷之二百二十六

明朝 大明会典 李东阳 著
简体

僧录司

国初置善世院。洪武十五年、改僧录司、正六品衙门。设左右善世、左右阐教、左右讲经、左右觉义。职专释教之事。属礼部。其衙门、南京建于天界寺。永乐后、北京建于大兴隆寺。今大兴隆寺燬、徙于大隆善寺

凡本司官。俱选精通经典、戒行端洁者為之、不支俸。如有文移、以僧人掌行。僕从以佃户充役凡僧有三等、曰禪。曰讲。曰教。在外僧人、府属僧纲司、州属僧正司、县属、僧会司管领。皆统于本司

○洪武二十四年令、凡各府州县寺观。俱存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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