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大明会典 >查看详情

《大明会典》·大明会典卷之一百六十七

明朝 大明会典 李东阳 著
简体

律例八【兵律二】

关津

私越冒度关津

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十。因而出外境者、绞。守把之人、知而故纵者、同罪。失於盘詰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军兵又减一等、并罪坐直日者 【餘条准此】

○若有文引、冒名度关津者、杖八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传统民俗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