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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会典》·大明会典卷之二百八

明朝 大明会典 李东阳 著
简体

营缮清吏司

内府衙门、及

皇城门铺等处损坏。南京内守备、并内宫监等衙门、或奏行、或揭帖到部。工程大者、委官会同相计修理。物料、於各局窑丁字库支用。不敷、於屯田司支芦课抽分等银、令上元、江寧二县铺行办纳。工食、於贮库班匠银内动支。帮工军士、外守备差拨、随操起住。若工程不多、本部自行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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