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二
盐法二
福建
福建都转运盐使司 【洪武初置】
上裡场盐课司海口场盐课司
浯州场盐课司牛田场盐课司
惠安场盐课司(□丙)州场盐课司
潯美场盐课司
盐课数目
洪武间岁办
盐场七处、岁办盐一十万四千五百七十二引三百斤零
弘治间岁办
每岁办大引盐、一十万五千三百四十引二百六十五斤八两九钱。内本色盐、四万七千四百五十六引二百七十八斤四两九钱。折色盐、五万七千八百八十三引三百八十七斤四两
万历六年岁办
大引盐、一十万四千三百四十引二百六十四斤
岁解太仓银、二万二千二百两一钱。泉州军餉银、二千三百四十四两二钱
行盐地方
福州府兴化府
泉州府汀州府
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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