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仪
国初所定朝仪、略具诸司职掌。
累朝以渐而详。其增定见行者有朔朢仪、常朝仪、午朝诸仪、而班次出入、各有禁例。具列于后
朔朢朝仪
洪武三年定
凡朔朢日。
上皮弁服御奉天殿。百官公服、于丹墀东西对立。俟引班引合班北面立。再拜。班首诣前同百官鞠躬、唱某官臣某起居。赞礼唱
圣躬万福。班首平身復位、同百官皆再拜。引班引百官分班、仍对立。省府臺部官诸衙门有事奏者、由西阶陞殿。奏事毕。降自西阶。引班引百官以次出。如无事奏、则侍仪由西阶陞殿跪奏如之。俟侍仪降阶、引班导百官出
○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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