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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仪制一

清朝 宋会要辑稿 徐松 著

垂拱殿视朝天头原批:按此门「垂拱」及下之「文德」而外,尚有讲武、崇政、崇德、延和、景德、长春、崇元、紫宸等视朝,盖举其大者,如汉建章、唐大明耳。今仍其旧,不为区分。

【宋会要】

国朝之制,垂拱殿受朝,先宰臣升殿奏事,次枢密使,次三司,次开封府,次审刑院,次 臣,以次升殿。大两省以上领务京师,若有公事,许时请对。自余授使出入事功者欲面奏事,先听进止。既退,进食讫,易服御崇政殿或延和殿。皇帝初出宫门,先带御器械,次御龙亲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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