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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二

清朝 宋会要辑稿 徐松 著

宗室召试

仁宗皇佑元年六月三日,右清道率府率叔(诏)[韶]诏试于学士院中格,特赐进士及第,迁右领军卫将军,后特遣领文州刺史。先

是,叔韶上所业十卷,并献父克己《饶阳集》,命试,赐第进官,后又自陈以试,入高等,特进遥郡。

三年六月二十三日,右屯卫大将军克悚召试于学士院中格,授右龙武军大将军。

九月四日,右领军卫大将军宗原、右监门卫大将军宗宪、右领军卫大将军宗秀、宗辩进所业,召试学士院中格,迁宗原、宗惠右屯卫大将军,宗秀、宗辩右武卫大将军。

五年二月二十四日,诏大宗正司:宗室有能习诗赋文词者,以闻。

五月二十六日,诏:「宗室进著述文字及乞就试或转官者,虑竞习词藻,不专心典籍,今后如有诸经书内通得一经者,差官试验。」

六月十一日,诏右龙府军大将军克悚候二年再与试,特只试两题。先是,克悚上拟试发解诗赋,诏学士院试三题。及是就试,转右卫大将军。克悚表辞新命,乞依李评例再试,故许之。

至和二年九月二日,右龙武军大将军克悚再试学士院中格,命为左千牛卫大将军。

十二月二十一日,赐右屯卫大将军克敦钱三十万。以召试学士院,罢推恩也。先是,克敦进所业求试,既而请以二日程试诗、赋、论,许之,诏即更不推恩。及试中格,故有是赐。

嘉佑六年九月五日,右监门卫大将军、文州刺史叔韶进所业,召学试士院中格,迁领辰州团练使。

英宗治平三年五月二十三日,右武卫大将军、文州刺史叔裒进所业,召试学士院中格,迁领果州防御使。初

制,宗室大学士年十五已上、通两经者,大宗正以闻,命官试论及大义中者,度高下赐出身或迁官。至是叔裒献其所著《春秋大义》二十道、论五首,乃命召试。

九月八日,右骁卫大将军、卫州刺史克孝进所业,召试学士院中格,迁领高州团练使。

神宗熙宁三年十月十二日,右武卫大将军、昭州团练使克顾进所业,召试学士院中格,迁领解州防御使。

五年五月八日,右监门卫大将军仲奚进所业,召试学士院中格,迁领文州刺史。

九月十七日,右武卫大将军、连州刺史叔敖、右监门卫大将军叔篆进所业,召试学士院中格,叔敖迁领文州团练使,叔彖迁领雅州刺史叔彖:前作「叔篆」,当有一误。,仍特不隔理年取旨。

六年七月六日,右羽林军大将军、巴州团练使仲硕进所业,召试学士院中格,迁领沂州防御使。

七年五月十五日,中书门下言:「仲绾等令学士院召试,令亲伯宗彦卒,未审期周尊长服内,许与不许就试 」诏许就试。

八月九日,右监门卫大将军仲真、右武卫大将军雅州刺史仲绾、右武卫大将军彭州刺史仲进所业,召试学士院中格,仲真迁领文州刺史,仲绾迁领开州团练使,仲迁领荣州团练使。

十一月二十五日,右羽林军大将军开州团练使仲淹、右千牛卫将军仲戡、右千牛卫将军仲牣、右羽林军大将军池州团练使世本进所业,召试学士院中格,仲淹迁领文州防御使,仲戡、仲

牣并迁右监门卫大将军,世本迁领秀州防御使。

八年正月十八日,右千牛卫将军令扁、令志进所业,召试学士院中格,并迁右监门卫大将军。

十月六日,右武卫大将军资州刺史仲滂、右武卫大将军瀛州刺史仲当、右千牛(户)[卫]将军仲暹进所业,召试学士院中格,仲滂迁领荣州团练使,仲当迁领德州团练使,仲暹迁右监门卫大将军。

九年七月十三日,中书门下言:「学士院谘报,检会宗室试换,未曾有试一中经体例。今令始状自来习说《毛诗》,未委于诗中如何次第指说篇段,合说多少字数。今欲令学士院,于本经内临时签贴二百字以上,当面讲说,以不悖义理为通。」从之。

九月二十五日,右监门率府率令始学士院说经中格,为太子中(充)[允],堂除监当差遣。

元豊二年正月十七日,诏:「宗室大将军以下愿试者,试本经及《论语》、《孟子》大义共(于)六道、论一首,大义以五通、论以辞理通为合格。」

四月十四日,知制诰张璪、光禄寺丞陆佃赴秘阁考试宗室。

七月三日,右监门卫大将军仲芮、右千牛卫将军叔盎、令摄、令优、令贯各迁一官,叔盎赐进士出身,并以秘合考试中等也。

四年七月八日,右监门卫大将军泛之领嘉州刺史,右千牛卫将军仲万、抚之、令闲为右监门卫大将军,右监门率府率叔瑁、令每、百之为右千牛卫将军。泛之等并以秘阁试文论中等也。

六年闰六月二十

八日,右监门卫大将军报之领文州刺史,与之领雅州刺史,士获领茂州刺史,右千牛卫将军致之、叔褧并为右监门卫大将军,临之、道之、子漪各迁一官,试文论中等也。

十月十三日,右监门卫大将军令绵为朝请郎,赐绯章服,与亲民差遣。以秘书省试经义应格也。

七年八月五日,右监门率府率子漪换通直郎。秘书省试应格也。

八年十二月十四日,诏右内率府副率士宇为承事郎,士琢为内殿崇班。士宇试秘书省,士琢试律皆应格也。

徽宗崇宁元年十一月十二日,诏:「应宗室非袒免年二十五以上,许于礼部试经义或律义二道,取文理稍通者分两等,附进士牓,优异者取旨。其不能试,或试不中者,读律于礼部,别为奏名,止推一时之恩。勿着于令。」

高宗绍兴八年三月二十一日,中书门下省言:「武节郎赵令芹累经朝廷陈献文字,皆有可采。昨任潮州兵马都监,本路监司韩璜等四员列衔保奏,乞与换文资。兼本人系已预贡,合还赴省试。」诏赵令芹令中书后省召试时务策一道,换授文资。

九年正月二十六日,诏忠训郎赵子嶷令中书后省试策一道,依格与换文资。

十年正月二十九日,修武郎赵士谷言:「昨取到福建路转运司文解两次,以家难未曾赴试。欲望特依宗室令芹、子嶷例,换授文资。」诏令中书后省召试时务策一道,特补右宣义郎。

选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三二 召试杂录

召试杂录

太宗景德二年三

月十四日,诏诸王公主近臣无得以子弟亲族宾客求赐科名。时宰臣毕士安、寇准以所亲为请,帝不得已而从之,因有是诏。

天禧元年九月十九日,诏:「承前召试命官举人,止诗赋命题。自今并问时务策一道,仍别试赋论或杂文一首。」

二十一日,前守江州瑞昌县主簿刘若冲进诗赋十轴。诏若冲试时务策一道,仍于赋或杂文或论中,就本人所愿,更试一首。应今后与试文字人等,并依此例。

三年九月六日,学士院言:「准诏,大理(平)[评]事胥偃与试。偃是盛度婿,又钱惟演亲戚,欲乞下别处试。」诏送舍人院试。是后,有亲嫌者并如例。

仁宗天圣四年六月二十一日,诏:「自今臣僚南郊、圣节奏荐亲族,只与合授官资,不得乞试进士出身。」

七年三月二十二日,诏今后两制试人令依旧试赋。

八年十月十九日,翰林学士盛度言:「将作监丞王尧臣、赵 送本院与试。内尧臣是臣亲家,乞令宋绶等一面考试。」从之。

十年四月十八日,上封者言:「近岁以来,献文求试者,多已经召试,再请校试。又近臣有不因特诏,非次举官乞试,望申条约。」诏:「自今除寔有文学,未曾试及,不因陈乞,特旨与试外,其已经试者,无得再献文求试。臣僚非次奏举乞试者勿听。」

明道二年正月二十日,光禄寺丞盛申甫、马直方并自陈馆阁读书积年,乞从帖职。诏特给日食,须三年试充校勘,自今不置馆阁读书员。

景佑元年四

月十二日,诏:「今后献文字及恩例与试者,只与出身、同出身。」

七月四日,翰林学士承旨盛度等详定到学士、舍人院试人等第:文理俱高者为第一等,文理俱通者为第二等,文通理粗或文粗理通为第三等,仍分上下。文理俱粗者为第〔四〕等,亦分上下。不及格者为第五等。今后两制试人,依此等第施行。先是,试人等有优、稍优、堪、稍堪平、稍低、次低、下次七第,至是,度等改为五等云。

四年四月五日,诏:「将作监丞富弼学士院试策、论,今后制策登科人,并为例。」

康定元年四月十日,上封者言:「投进文字人所献方略,事涉边机,并所试策多传本于外,望令有司缄藏。」诏谕学士、舍人院:「今后试人,并须严密,无令漏泄。自余敕词制诰章表,不得传写于外。」

二年八月十四日,知谏院张方平上言:「请自今臣僚不得(恩)缘恩泽陈乞子弟就试,及两制不得连状举官, 厅应举人,望量加分数解送。」诏付两制详定以闻。

二十八日,光禄寺丞钱曈上其父惟演《掖垣集》,送学士院召试。诏自今后臣僚子孙所藏家集,已经进献外,余人不得再进。

庆历三年六月四日,帝谓辅臣曰:「自陕西用兵以来,策试授官人多矣。其中甚有夤缘奏荐,以希爵禄者,及以任州县之职,多无干 ,亦有以赂获罪,如李元振是也。宜令今后进献文字及臣僚奏举之人,委逐处看详,定夺可否奏闻。其与试人,亦仰精加考较,务在尽

公。」

十一月二十六日,诏:「今后见任、前任两府及大两省以上官,不得陈乞子弟亲戚入馆阁职事并读书之类。其进士及第三人以上,一任回日无过犯者,许进献该述经旨、时务文字十卷,下两制看详,文理优通者,进呈取旨。内召试入优等者,方补馆阁职事。如遇馆阁少(少)[人]供职,即取曾有两地臣僚二人或大两省以上三人同罪保举、文学德行堪充馆阁职事者,令进所著该述经旨、时务文字十卷,依前项下两制看详,等第进呈取旨。」

四年正月二十三日,诏:「自今臣僚毋得以奏荫恩泽及所授命为亲族乞赐科名,及转官升陟入通判以上差遣。其亲族尝降官、降差遣,亦毋得乞以恩泽牵复。若因累而为更名奏荫者,重坐之。」

四月六日,谏官上言:「馆职阙人,即乞朝廷先择举主,方许荐人。」诏自后馆阁阙官,即据合举人数,降敕委学士院与在京龙图阁直学士以上,或舍人院与在京待制,同共保举有文学德行官员,具姓名并所著该述经旨、时务文字十卷以闻。

七月二十五日,学士院言:「殿中丞马仲浦进所业,令本院候今任得替回与试。勘会仲浦 厅已赐同进士出身。」诏更不试,令审官院与免远官。

八年九月二十四日,殿中侍御史何郯言:「近年大臣罢两府任使,陈乞子弟召试,充馆职或出身,用为恩例。望自今后,馆阁不许臣僚陈乞子弟外,其陈乞及奏举召试出身,候有科

场,与免取解。及南省试,令赴御前,与举人同试,以塞私幸。」诏今后臣僚言儿孙弟侄等乞出身及馆职,如有该合恩例者,类聚一处,候及三五人,送学士院试诗、赋、论三题。仍封弥誊录考试。其试官令中书具学士姓名,进呈点定,仰精加考试。候试到等第,临时取旨。

皇佑元年六月二十六日,监察御史陈升之言:「切以三馆职事,文儒之高选,近时无复典故,用人盖轻,遂为贵游进取之津要。庆历中,尝有诏旨,今后见任、前任两府及大两省以上官,不得陈乞子弟亲戚入馆阁职事。熏挠于横恩,复寖不用。美官清秩,为国者所以砺世磨钝之具。今悉以私权贵之家,天下寒俊何所勉进,朝廷贤才何所教育 望申明前 ,严为科禁,澄汰滥进,必清其选,使在位者皆得文行充寔之人,然后举行故事,时因闲燕,延备访问,则于治体不为无益。」诏今后近上臣僚援例奏乞子孙得试者,如试中,只与转官或出身,更不与馆阁。

四年六月十三日,诏:「今后学士院试人,据所试文字,依公考定,不得假借优等。」

至和二年九月六日,诏今后未有科名人许试者,并依旧条试三题。

嘉佑元年八月一日,诏大臣自今毋得乞子弟及亲戚召试出身。

二年十二月十一日,知谏院陈升之言:「比来馆阁选任益轻,不足以备天子顾问而堪公卿之事。近制:举人进用不得专守旧比,进士高科议者且循常调,试其才

可,然后升擢。欲望朝廷约今馆阁在职人数,限为定员,其因任使特授者,不以充数。应二府及近臣每有论荐,并令中书门下籍其名。若员有缺,即取其间文学行义杰然为众所推者,方得召试。仍不许大臣缘恩例试补亲属,庶几清途无滥者。」诏今后大臣举官充馆职,令中书且与籍记举状。候在馆员数稍多,即于数内选寔有文行、为众所称者,取旨与试。仍令学士院精加考较,公定优劣,不得假惜等第。

神宗熙宁元年八月二十六日,诏今后试馆职只试策、论,更不试诗、赋。

【宋会要】

选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三二 悯恤旧族

悯恤旧族

真宗咸平元年二月十一日,赐故谏大夫刘保勋孙秘书省正字世长钱十万「谏」下疑脱「议」字。。保勋太平兴国中死王事,至是其妻卒,故优恤之。

三年七月二十九日,康州刺史杨允恭卒。诏升州赐钱二十万、绢百匹,又以钱二十万、帛五十匹给其家,命扬州造第一区赐之。王均之乱,命(尤)[允]恭为荆浙江湖都巡检使,卒于升州,故优恤之。

大中祥符三年三月十九日,赐故邓州观察使钱若水母汉阳郡太夫人卢缗帛羊酒,弟前孟州河阳令若冲帛三十匹,副以药饵。若冲以仆人张和酗酒笞之,退有怨诽,又笞之百数。和夜窃长刀,潜室中,伺而害之,断其臂。若冲叫呼,侄维周洎仆梁远至,皆为所害。远父信及门人贾休复继至,皆被伤。和将径入堂室,值门闭,烛至就擒。诏磔和于若冲之门。若水母年八十余,一子延年方数岁,帝悯之,特遣使存恤焉。

四月二十九日,出内府钱五百万。太子少保吕端弟,赐其子藩。先是,藩以居弟质钱,而三弟尚幼,不与之同居。帝闻而悯之,故为赎还,俾兄弟同处,且令岁藉其家用度之数,送入内侍者。

九月八日,诏襄州赐故卢多(孙)[逊]子察钱三十万卢多逊:原作卢多孙,据《宋史》卷七并后文改。,令葬其父母。

四年十一月,诏选使臣一人,管勾故太师赵普家事。时普妻和卒,其家上言请遣使管勾家事故也。


年四月二十日,赐故翰林侍〔读〕学士、兵部侍郎杨徽之家钱十万、帛五十匹侍读:原阙「读」字,据《宋史》卷二九六《杨徽之传》补。,副以羊酒。时徽之妻王卒,帝以藩邸旧僚,故优恤之。将葬,又赐钱十万。

七月十七日,赐西头供奉官李正言绢百匹、钱二百万。正言,故左千牛卫上将军(昱)[煜]之孙也。时正言女将出嫁,故命给之。李氏有田在常州,官为检校。帝闻其宗族有不济者,诏鬻其田之半,令各置资产以供赡之。

八年六月,遣内侍蓝继宗定夺潘美家赀产,务令均济。先是,美子惟正卒,诏刘承规等掌其家财,令赡给诸房,凡吉凶庆吊,悉令条列。十余年中,亦有余羡。其后尽以物产给付其家,仍不许货鬻。至是,美孙卫尉寺丞宗上言,请以京中邸舍田园之利均给,故复遣继宗往焉。

八月二十四日,赐故相吕端子国子博士藩等钱三百二十万、银三百两、金一十两,又赐藩弟卫尉寺丞蔚聘财三十万,大理寺丞荀除西京添支差遣,将家赴任,仍命留守寇准常切照管,无使失所。如藩出京,即房课委店宅务官为收掠,籍数付其家支外,余钱置籍收系,如合支用,即申枢(蜜)[密]院。先是,藩等贫窘至甚,帝闻而悯之。会藩等进纳居弟,愿赐钱以偿逋债。帝遣内侍计其所负息钱及金银,悉如其数赐之。

天禧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虞部员外郎毕世长丁母忧,给俸终丧,仍赐缯帛缗钱。世长,故相士安之子,以藩府之旧,故优恤焉。

四月,诏:「访闻命官使

臣有任满及移任之后身亡,其家属寓于任所或别处州县居住,幼累无托,不能还乡里者,委所在官司差人护送还乡,无令失所。」

四年八月二十七日,诏故相向敏中家产日费,令内侍省命使检校之。

十二月二十七日,赐故左谏议大夫、参知政事李穆家钱十万。时穆子秘书丞致仕惟简卒,其妻魏表言家贫不能具葬事故也。

仁宗天圣元年十一月十四日,诏故衡州司马寇准许归葬西京。准妻陈乞故也。

四年闰五月二日,内殿承制赵从约言:「本家教授知潭州湘乡县事李延,乞与转官便乡差遣。」中书门下言:「从约即赵普之子,先帝以本家儿男幼小,阙人照管,特许延守本官,在彼教授。今从约长立,有此陈乞。」(照)[诏]延与职事官。

九年十月四日,故崇信军行军司马曹利用妻李上言:「夫没之后,家族无庇,四子先各降两官,望赐牵复。」诏长子沔特与近便差遣,余罢之。

明道三年十一月六日,诏令河南府勘会寇准本房儿孙见有几人,食禄未食禄,具官名以闻。

七日,诏以准少亲儿男,其 屯田员外郎张子 特复直史馆,令赍官告焚黄,往河南府给付本家,仍破系官料致祭。

景佑二年四月十七日,诏:「故曹利用儿男久从降绌,并替赴阙朝参。如年小愿在彼,亦听。」

九月二十三日,福建路转运使庞籍言:「昨知临江军,窃见故兵部员外郎、直史馆萧贯是新喻县人,本家产业多为人力

欺隐,子孙尚幼,乞下军县觉察。其税物亦望今后特(勉)[免]折变,只纳本色。」诏与免五年折变,仍仰军县常切照管。

三年七月二十一日,怀州言准诏分析卢多逊坟(莹)[茔]、庄田、舍屋。诏并给与卢察。

四年闰四月十五日,编排录用所言:赠太傅、中书令寇准孙乞录用,未敢依例。诏特与守将作监主簿。

九月二十七日,诏丁谓孙侨为将作监主簿,苏州侧近监当差遣。

皇佑二年正月二十五日,诏:「故宣徽使郑戬家,令常州借系官空廨舍居住,仍量修整。」

六月十一日,诏:「故天章阁待制杜杞第二女许服内成亲,令江宁府借官舍三十间,本家居止。」

至和元年十一月,诏:「故资政殿学士范仲淹家许州所居官舍,服阕,许令权居。」从其子光禄寺丞纯仁所乞也。

嘉佑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复内殿崇班周永清为合门祗候。永清因养子凶悍,欲诉其家事,自首其祖美尝作子奏之,夺合门祗候。至是,知并州庞籍言美有战功,身后唯一孙,特复之。

七年五月,诏故侍讲学士杨安国家所居济州官舍,候服阕,许再居三年。从宰相曾公亮所请也。

神宗治平四年,已即位,未改元。八月二十一日,遣内侍冯德诚往护故知秦州、枢密直学士蔡抗灵柩家属归南京。

熙宁元年五月十五日,手诏:「枢密直学士、给事中吕溱立朝最孤,知事君之节,绝迹权贵,故中废十数年,无人肯为达之者。朕近擢领要务,颇着

风绩。今忽沦亡,甚可嗟悼。又溱素家贫,一子幼騃,遭此大祸,必至狼狈。可令有司,比本官常(膊)[赙]之外,量与优给。及一行葬事,官为办集。庶示将来,以励臣节。仍令屯田郎中、新知秀州张次立管勾葬事,令扬州借官舍居住。候服阕依旧。」

九月十九日,诏:「访闻资政殿大学士吴奎葬事及本家阙人照管,虑孤遗失所,令京东转运使陈汝羲就照管。」既而汝羲权知青州,委转运孙琳干〔办〕其事。

二年五月一日,诏遣内臣一员,乘驿往三泉县,护新知成都府邵必丧,及照管本家骨肉。

三年九月二十二日,诏遣使护新知成都陆诜丧如例。

七月二十七日,诏遣内臣一员,乘驿往环庆路,护安抚使王举元丧,仍令河南府借官舍,不得过四十间,至其服阕。

十月十九日,诏遣使护定州孙长卿丧,扬州借官舍如例。

四年三月十九日,诏:「勋臣之后,虽有致仕官,依无人食禄推恩。」先是,明堂赦:「曾任两府及节度使之家,明有勋德而后嗣无人食禄者,其子孙量材录用。」既而有司以致仕官为食禄,故有是诏。

闰七月,诏:「故侍读学士郑獬家,令安州借官舍居住,不得过四十间,候服阕依旧。」从权淮南转运副使刘瑾所请也。

十二月,诏:「故知制诰钱公辅家,令常州借官舍三十间居住,候服阕依旧。」

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诏:「西上合门使、知林州萧注昔常有功,今卒,赐本家绢三百匹。」

九年三月十六日,改三班差

使郭开三班借职。开,赠节度使进之孙,叙进从宋朝 复河东之功,乞换文资,故有是命。

元丰元年五月十四日,诏以开封府界户绝田二十顷赐曹利用家,自今毋得更有陈乞。以内殿崇班宗奭言「仁宗察知利用非罪,尝还其已没财产。尚有在京屋租,河阴、(荣)[荥]泽等县田,为西太一宫、洪福、奉先、慈孝等常住,及入左藏库银杂物,乞尽给还」故也。

十九日,诏内殿承制符守臣先借拱圣营官舍,更许居十年。以守臣叙懿德皇后家故也。

八年四月十四日,以左侍禁、权融州王口寨监押杜临,左班殿直、权诚州渠阳县尉杜震之弟遘为三班借职。先是,临、震乞以招安及战功转官减年回授遘官,而朝廷委本路转运司审问,乃知遘,昭宪皇后亲弟审进之后,故有是命。

哲宗元佑元年八月二十二日,擢赵普曾孙西京左藏库使思明为西上合门副使。从刘挚等荐也。

六年四月二日,三省言:「吏部奏,供备库副使赵思复乞以磨勘转西京左藏库副使一官,回授男三班差使希元转借职。」诏思复为是赵普之后,特回授,余毋得引例。

徽宗元符三年,已即位,未改元。三月二十三日,诏以赵普社稷殊勋,其后嗣职任未甚清显,或孤遗未食禄者,特与官其一子。文思副使赵思恭为西上合门使,合门通事舍人赵希鲁为西上合门副使,左藏库副使赵思忠为合门通事舍人。

四月九日,相州观

察使、真定府路副都总管曹评奏:「恭惟慈圣光献皇后于仁宗倦勤之际,方皇储未建之时,决策禁中,辅翊英宗皇帝,传万世之洪业。英宗皇帝特于先臣佾每加恩礼。逮至神考,恩数日益加隆,人臣莫比。不幸身薨之后,止依例得骨肉恩泽。自元佑以迄绍圣,不敢自陈。若先臣得薨于熙宁、元丰间,必有殊常恩礼,流及于臣。今幸遇陛下诞膺骏命,伏望特降睿旨,推行先臣佾身薨日合得恩命。尚觊寖衰家世,再蒙雨露之恩。」诏曹佾诸子每名特与白身恩泽一名。

十一月八日,诏赐太傅王安石妻越国夫人吴氏江宁府官屋六十间。以安石旧京师赐宅一区,已纳朝廷,故有是命。

政和三年六月十七日,故通奉大夫、知陈州宋乔年,令所属应副薨事,借官舍不得过十间,候服阕日拘收。以乔年祖庠尝相仁宗,又以奉行新法,首先就绪故也。

宣和二年正月(三)[二]十三日,诏:「蔡确可封郡王,赐第一区百间。长子懋除延康殿学士、提举醴泉观,庄除侍郎,女与淑人,婿三人各转一官,与堂除升等差遣。确弟硕与落罪籍,赠徽猷阁待制。长次子改合入官,并堂除升等差遣。次子未有官,与迪功郎。女已有封号,迁二等,未有封号,并与封号。婿白身者与初品官,已有官,转一官。燕达、向宗回、李嗣徽、阎守懃皆佐建立谋议,亦可嘉录,特与本宗有服亲初品官一名。」以确等辅立哲宗,元佑间被谤窜斥,故有是命。

详见再赠官门。

六年八月十八日,以收复燕云,大赦天下:「应曾任宰臣、执政官及节度之家,明有勋德,载在史册者,见今后嗣无人食禄,如有子孙,许于本贯州府投状,委长吏以下勘会诣实,保明闻奏,当议量行录用。若系宋朝以来勋臣,即虽不曾任前件官,亦依此施行。」

高宗建炎元年五月二十二日,签书枢密院事曹辅妻永嘉夫人张氏言:「夫欲扶护归南剑州沙县营葬,本家别无食禄,止有亲戚何昌辰,乞本路一差遣,应副葬事。」诏通直郎何昌辰差通判南剑州。

三年三月十六日,诏转运使范冲见患「见患」下疑有脱文。,以司马光家属在冲家,可特给宽假将治。

三月六日三月六日:前条已云「三月十六日」,此处所系月日有误。,又诏:「范冲见存养司马光亲属,令具每月合用钱米,申尚书省,取旨特给。如有长成子弟,亦具名闻奏,当议量才录用。」

八月十七日,宰执进呈,上曰:「如今奉使,要如王云者,岂易得 丙午冬,朕与云同奉使时,亲见云通夕不寐,理会明日合行事。朕乘马日驰二百里,唯云未尝不追逐,堪耐劳苦,文臣中犹罕得,念之可惜。闻有一弟 」吕颐浩曰:「其弟见在东京,系职方郎官。」上曰:「令召来,当以一差遣与之。」

四年三月二十三日,诏:「温州所借故尚书右丞许景衡妻胡氏居没官屋十五间,可特赐其家。」先是,进呈温州言其家所借屋,以服阕合拘收,上曰:「自朕即位以来,执政中张悫第一忠直至诚,遇事敢言,无所回隐。其次则景衡,若郭三

益则善人而已。」参知政事王绹曰:「张悫尝语臣,景衡持论平直,独异他人,且爱其孤忠莫助。臣以是知景衡趣向与悫略同,首言渡江,被章论列,罢政身没,而言始验,诚如圣谕。」故特有是诏也。

八月二十二日,诏:「故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郑 ,特依先降指挥,赐田一十顷,屋五十间。」先是,有诏赐田一十顷并屋五十间,臣僚上言,以谓「国家故事,执政大臣非有勋劳于社稷,不轻赐田宅」,所降指挥不行。至是,其男玙再有陈请故也。

十月二十二日,诏:「故中书侍郎张悫忠实刚毅,乃心王室。沦没之后,念之不忘。而其子瑜久已服除,尚此家食。夫相子负薪,优臣致诮,袁安之善,庆锺累叶。三省可与差遣。」

绍兴元年十月二十九日,诏:「特令吏部差将仕郎程易充洪州分宁县令,填见阙,限三日前去赴任。合带阶官,依条施行。」以中书门下省言易系元佑党人程颐之孙,及父端中昨守六安军,有功身亡。其端中三子,易等功效尤着,朝廷已与推恩外,如有成材者,具名以闻,当器使之。洪州分宁县系残(被)[破]去处,知县久阙正官,未曾差人,特有是命。

十一月三日,诏:「观文殿大学士、通议大夫何 尝任尚书右仆射,初除罢政恩例,并与给还其男令问、侄令崇,令张浚存恤。」以吏部言何 初罢政恩例未曾收使故也。

二年四月十七日,诏:「自建炎以来,执政近辅,张悫最鲠直。本家流寓闽中失所,其子

瑜新差通判韶州,待阙已久,可特改添差通判台州,任满更不差人。」

三年正月十九日,诏:「故庆远军节度使邢焕本家于湖州,选地安葬,无人主管(辨)[办]集。亲弟武德郎、合门宣赞舍人、主管(毫)〔亳〕州明道宫邢荩臣,特改添差两浙西路兵马副钤辖、湖州驻札,候任满,更不差人。令湖州量行应副葬事。」

二十六日,诏:「故右金吾卫上将军朱孝孙,令转运司应副葬事。」从其女朱氏请也。

三月二十七日,诏欧阳兴世系仁宗皇帝朝参知政事欧阳修之孙,召赴都堂审察。

四月八日,诏责授昭信军节度副使、惠州居住徐秉哲,许令归葬。其弟国学进士秉庆言秉哲在路身死也。

十三日,诏:「故起居舍人、直龙图阁尹(诛)[洙]曾孙将仕郎尹锡,特令吏部拟带阶官,差监潭州南岳庙,任(使)[便]居住。」以锡母言流寓浙西,衣食不继故也。

六月十六日,故资政殿学士、左太中大夫吴敏祖母韩氏状:「有孙叙系儒林郎,于宣和八年蒙除南京敦宗院教授,未赴任间,舍俗为僧。今来韩氏年老,别无人侍养,囊 一空,流寓异乡,不能自活。欲望乞令叙归家侍养,给还旧官,陶铸一岳庙差遣。」诏特依所乞,吴叙与给还旧官,(具)[其]岳庙令本家(其)[具]恩例陈乞。

十七日,诏:「右通直郎苏石老系第二任知州资序,系舜钦之孙,令吏部先次与近见阙通判差遣一次。」

二十一日,诏:「参考国史,应祖宗朝开国功臣勋德卓越者,求其世家,访其子孙,量材录

用。如有上件勋臣之家,不能自存,子孙仰赍干照文字,经所属自陈,仍令本处看验诣实,保明闻奏。」

四年三月八日,诏:「将仕郎梁环特差监潭州南岳庙,任便居住,合带阶官,令吏部依条施行。」先是,故尚书左丞梁焘女言先父在元佑间执政,后与司马光同时责降,窜逐岭表,死于贬所。蒙朝廷给还先父(在)[左]丞合得恩泽,奏补男环将仕郎,未得差遣故也。

五月二十六日,诏登仕郎钱伯牛依例令吏部先次与合入差遣。以伯牛言「父勰元丰七年蒙神宗皇帝擢为中书舍人,绍圣元年哲宗皇帝擢为翰林学士,两使绝域,四尹天府。后在元佑,刻石党籍,责守池州,在任身亡。迎侍老母,徙居江浙,贫穷失所,日不聊生,乞依元佑党籍人子孙例,除授差遣」故也。

五年闰二月十一日,诏武经大夫狄琥特主管江州太平观。以狄青之孙应诏陈乞,从其请也。

四月四日,诏王怙特令吏部先次与注授合入差遣。以其祖觌系元佑党人故也。

二十七日,诏:「川陕宣抚副使卢法原近已身故,其家属见在阆州,窃虑别致失所。令川陕宣抚使司取会本家愿往去处,量差人兵,支给路费,委有心力使臣照管津发前去。」

七月二十五日,诏:「赠韩王赵普五世孙承节郎赵珪时赐两官,除合门祗候,令额外供职,余人不得授例。」先是,有诏:「赵普佐命之勋,犹汉萧何,今子孙流落,所宜悯恤。令诸州郡博加寻访,如法(律)[津]遣

赴行在,量才录用。」至是珪在 林州,本州岛津遣到赍普画像并所上幽州奏议录白、道君皇帝批荅及皇宋龙飞故事共三道投进故也。

十月十五日,诏右迪功郎陈渊差充枢密院编修官。以给事中廖刚、中书舍人胡寅、户部侍郎张致远、中书舍人朱震言渊「故赠谏议大夫瓘之诸孙,有学有文,晓达世务。自瓘在时,器重特甚。垂老流落,(因)[困]于饥寒,负材未试,善类叹惜,乞特赐收召,少加任使」故也。

七年八月二十四日,诏:「兵部尚书吕祉,叛将所执,迫使渡淮,坚守忠节,骂贼而死。赠官与恩泽外,特添差亲属差遣一员,令本家陈乞。仍于所在州军,依条借官屋四十间居住。」

八年七月十六日,诏张纶特添差两浙东路安抚司准备差遣,仍厘务,任满更不差人。以奉使金国迎奉梓宫使王伦言「比司马朴在军前,守节不屈,虏人钦重,谈不容口,非但以其文正温公之后,乞加优恤。其婿张纶,久困小官,难于禄食,乞特赐收录,以示抚存,庶为忠义之劝」故也。

九年七月二十一日,诏:「保平静难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四川宣抚使吴玠薨吴玠:原作「吴邕页,据《宋史》卷三六六《吴玠传》改。,借官屋五十间,令本家居住。宣借人许依格存留,仍许陈乞亲属差遣二人。令本路漕司应副葬事。」

十年五月十二日,诏观文殿学士、左金紫光禄大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李纲葬事,令所在州军量行应副。

十一年九月七日,诏将仕郎姚小彭特添差福建

路安抚大使司准备差遣,仍厘务。以故资政殿学士左中大夫颜政妻孙氏言「亡夫历事三朝,顷自北道副总管擢任大元帅府参议官,俾预机政。自后寓居福州,不幸身亡,流落异乡,葬事未办。亡夫亲外孙将仕郎姚小彭,伏乞添差一差遣,管干葬事」故也。

十八年二月二十二日,诏责授清远军节度副使赵鼎卒于吉阳军,许令归葬。

二十五年十月十六日,诏:「左朝散大夫洪兴祖,昨缘罪犯,编管昭州,卒,许归葬。」从其子蒧请也。

三十日,诏秦桧葬事令江东转运司应副。以其子 言归葬建康府,故有是命。

二十六年正月二十一日,诏责授散官南安军安置解潜卒,特许归葬。以前权通判衡州王义朝言「潜系建宁军承宣使,历事四朝,十任方面,缘与大臣不合致罪。其子先以物故,诸孤零丁远乡」,故有是命。

二十七年十一月五日,诏故中书舍人赵远归葬蜀中,令沿路转运司量行应副津遣。

二十九年五月十二日,诏右迪功郎、大理司直刘芮与改右宣义郎,差主管台州崇道观。以宰执言芮系元佑宰臣刘挚

之孙,恬静有守,廉于进取,以疾辞职,乞岳庙差遣一故也。

八月二十三日,诏:「故太师京兆郡王杜审进孙信见依白身,与依杜子善等体例,支给孤遗钱米。」从中书门下省请也。

三十一年八月三十日,诏:故检校少傅、保信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致仕、赠少师汪伯彦孙德范状

:「父召锡前任右通直郎、直秘阁,被罪编管容州,已经五年,两(过)[遇]恩赦。今已身亡,乞许令归葬。」从之。

十一月十二日,诏:「端明殿学士、左中奉大夫致仕折彦质卒,见就潭州营葬,合破宣借兵士,候葬事了日解罢。潭州依旧支破请给。」

孝宗干道四年五月二十三日,台谏奏言:「故太师、定国公潘承佑曾孙宗超,邀驾陈诉承佑敕葬并赐醮田,及本家买到义庄,并祖拨到功德咸平院田,为江仰冒佃等事,得旨审问。今按国史,潘慎修父承佑,先仕伪闽,后归江南,仕至刑部尚书,或称潘太师,必其子孙累赠至此。慎修开宝末归朝,事太祖为太子右赞善大夫,事太宗为同修起居注,事真宗为右谏议大夫、翰林侍读学士,世系历官可考。今咸平院敕额,系 赐咸平报慈院,即是慎修所请其父功德院名额。又有《舍田疏》及《赐田 黄》并左右史牒,则是慎修任修注日文字,其敕黄已经赍诣本路提刑司,验讫付还。缘僧清惠路死去失,如此则《赐田 黄》不可谓无。建炎之初,范汝为作过,如僧徒与之交通,即合追治僧徒,别召名僧主之。而其子孙零替,无人陈理,官司毁拆屋宇,尽取田亩山地,召人承买,更不分出潘氏赐田及慎修拨到功德院田,与宗超家买到义庄田,例皆拘籍。江仰以钱二千贯,止作四百余亩承佃为业。后御史台委户部郎官看定佃买不当,告示江仰不得再有陈(欣)[诉]。而仰依旧诣朝省

陈论,送大理寺定断,却行给还。(令)[今]乞将元给赐田二百亩并买到义庄田四百余亩,见有印押、录白、契书照验者,并给还潘宗超。所有拨到咸平功德院田百亩,已舍赡僧,僧既犯罪拘籍,召人承佃,不许论取。令于祖坟内画出禁界,无致侵犯。如此,则祖宗旧臣拨赐田亩,不至侵夺,亦足以收恤贫弱子孙。」从之。

六年八月二十六日,吏部言:「故右朝请郎富橚、司马备皆以致仕恩泽荫补其子。缘橚初因宣和中进神考御札,备因建炎中录司马光之后,各特补官,并是先朝元老之家。兼非泛七色之数,而拘于近降集议指挥,未许奏荐。」诏令吏部依条施行。

淳熙五年闰六月五日,广西经略安抚使周自强言:「昨江西提刑芮辉奏,入广官员殁于(宫)[官]所,孤遗扶衬以归,所至州县略不加恤。本司移文南安军,就本司钱内,计口支钱接济。仍令船场造船般载出赣,俾不至狼狈。欲使二广有愿归乡,无力起发者,支钱津发至南安军,却行接济。乞下二广帅司,推广而行之。本司缘无合支窠名钱,今买到番禺县田亩人户请佃,令纽价纳钱,得五百余贯,于广州置接济库,委官兼监。如有贫乏之家,下接济库支钱顾船,送至南雄州。愿请钱人听,仍量人口支钱,助雇夫却般挈出岭。」从之。七年十二月二日,臣僚言:「二广士大夫孤遗欲归者,乞令江西、湖南漕司于出岭之地,措置舟船及钱物,计口接济。二广帅

臣措置钱米给之,津发其行。」从之。

七月二十五日,诏:「故太尉、威武军节度使李显忠家,每岁赐米三千石,更给三年。」从其妻请也。

七年五月六日,诏王康成令吏部与添差差遣一次。宰臣奏成忠郎王康成,国初勋臣审琦之孙,又系戚里,乞甄录。故有是命。

八年七月二十七日,诏:「故勋臣、司徒、侍中、鲁国公、赠尚书令兼中书令范质,后嗣无人食禄,八代孙庠补将仕郎。」以吏部奏质后嗣无人,乞依明堂赦录用,故有是命。

十年正月二十九日,诏赵普六世嫡孙武节郎滋差成都府路兵马都监。滋两任路钤,引赦陈请,故有是命。

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宋翊除删定官。上谓辅臣曰:「昨日已与宋翊循资添差,不知傅淇等所为,更说甚事 」王淮等奏:「淇等言其协赞职事,又是宋庠之孙,往往念其故家,故有论荐。」上曰:「中朝人在此亦少,宋翊可其职事官,如删定之类。」故有是除。

淳熙十六年闰五月二十九日,诏从义郎郭抃、秉义郎郭揄并除阁门宣赞舍人。以安穆皇后亲侄,故有是命。

绍熙二年八月十六日,诏承直郎贺承祖特添差两浙路转运司临安府造船场,仍厘务。以承祖奏家世系艺祖皇帝潜邸后族直下子孙,叨冒恩例,累朝不绝故也。

十月十四日,诏武节大夫、合门宣赞舍人潘师特添差干办仪鸾司。以皇太后亲妹之子,故有是命。

选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三三 特恩除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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