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举
【宋会要】
高宗建炎元年十一月六日,诏应巡检、县尉、刑狱官阙,许令提刑司具名奏辟一次。
《文献通考》:高宗建炎初,兵革方殷,诏河北招抚使、河东经制使及安抚等使,皆得辟置将佐官属,行在五军并御营司将领,亦辟大小使臣。于是负才略武勇者,或以簪笏从戎,或以布衣授官入幕,不可胜数,而诸道郡县,自戎马侵轶、盗贼残扰之余,官吏解散,诸司诱人填阙,皆先领职而后奏给付身。于是江浙州郡,守将皆假军兴之名,换易官属,占使窠阙。又有罪籍未该叙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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