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宋会要辑稿 >查看详情

《宋会要辑稿》·食货五八

清朝 宋会要辑稿 徐松 著

赈贷下

孝宗隆兴元年二月十八日,尚书户部员外郎、奉使两淮冯方言:「据高邮军百姓状:『自前年金贼犯顺,烧毁屋宇,农具、稻斛无余,归业之始,无以耕种。』欲乞就附近支拨常平及义仓米,委本路提举司,令高邮军措置借贷,抱认催索,趁此农时,早得布种,以宽秋冬艰食之忧,其余两淮州县经贼马侵犯去处,亦令依此体例施行。」从之。

三月二十九日,诏曰:「霖雨为沴,虽侧身修行,尚恐诚意未孚。可令诸路监

司、守令,应遇灾伤去处,常切赈恤困穷,纠察刑禁。仍各条具闻奏。」

六月十八日,诏:「两浙、江东下田伤水,冲损庐舍,理宜宽恤。令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