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宋会要辑稿 >查看详情

《宋会要辑稿》·乐四

清朝 宋会要辑稿 徐松 著
简体

乐器 乐舞

「依月律改定」眉批云:「此条分注《宋史》下,凡标题皆《宋史》。」

大观四年正月十三日,礼部奏:「教坊乐,春或用商声,孟或用季律,甚失四时之序。乞以大晟府十有二月所定声律,令教坊阅习。」从之,仍令秘书省撰词。

四月二十三日,成都府路转运副使周焘奏:「据成都府学申:本学所降大晟乐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传统民俗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