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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乐四

清朝 宋会要辑稿 徐松 著

乐器 乐舞

「依月律改定」眉批云:「此条分注《宋史》下,凡标题皆《宋史》。」

大观四年正月十三日,礼部奏:「教坊乐,春或用商声,孟或用季律,甚失四时之序。乞以大晟府十有二月所定声律,令教坊阅习。」从之,仍令秘书省撰词。

四月二十三日,成都府路转运副使周焘奏:「据成都府学申:本学所降大晟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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