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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食货五

清朝 宋会要辑稿 徐松 著
简体

青苒下

熙宁三年三月五日,右正言娉觉上言:「切见制置三司条例司画一文字,颁行天下,晓谕官吏,使知法意,其凡有七。至于论敛散出入之弊,分城郭田野之民,忧将来之失陷,其利害灼然,人人所能知者,臣皆请置而不论。至于援引经谊,以傅会先王之法,与防微杜渐,将以召怨贾祸者,臣得极为陛下陈之。新法云:《周礼》泉府以为民之贷者,有至二十而五,而曰国事之豹用取具焉。今者不过三分,即比(货)[贷]民取息,已不为多。今常平之物不领于三司,此周公之法,乃不以取具国事之豹用,故云公家无所利其入。臣(切)[窃]以谓周家纲纪天下,其法至密,小大详略之(杀)[许]有条,本末先后之施有序,所治大者不领其详,所当后者不先于本,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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