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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食货六

清朝 宋会要辑稿 徐松 著

限田杂录

【宋会要】

高宗绍兴元年十二月十四日,权户部侍郎柳约言:「授田有限,着于令甲,比来有司漫不功省,占仕籍者统名官户,凡有科敷,例各减免,悉与编户不同。由是权幸相高,广占陇亩,无复旧制。愿推明祖宗限田之制,咤时救弊,重行裁定。应品官之家各据合得顷亩之数,许与减免数外,悉与编户一同科敷。」诏坐条行下。

十七年正月十五日,臣僚言:「政和令格:品官之家乡村田产得免差科:一品一百顷,二品九十顷,下至八品二十顷,九品十顷。其格外数悉同编户。今朝廷之意,盖欲尽循祖宗之法,以纾民力。比年以来,军须百出,编户有不能办,州县必劝诱官户,共济其事,上下并力,犹患不给。今若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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