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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食货九

清朝 宋会要辑稿 徐松 著

受纳原书注云:「缺淳熙至嘉定一卷」。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九 赋税杂录

赋税杂录

绍兴三年正月二十三日,江东西路宣谕刘大中言:「信州并诸县从来受纳人户,秋苒粳米等于正耗外,别收名色非一,据合纳正数不啻一倍以上。乞申严法禁行下诸路州县,不得更似前日大收功耗。」诏令户部检坐条例申严行下,不得功耗太重。

四年六月十七日,诏:「

诸路专委提刑司检察州县受纳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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