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宋会要辑稿 >查看详情

《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四

清朝 宋会要辑稿 徐松 著

盐法

至和二年七月十九日,龙图阁直学士何中立言:「陕西编敕:应蕃界青白盐并犯禁者「者」字疑当移入下「至死」后。,罪至死奏裁。边民犯者甚众,圣恩宽恤,减死剌配远州军「远」字下疑脱「恶」字。。在禁经时,欲乞指定刑名,令逐处断遣。」诏:「今后犯青白盐人,(今)[令]本路安抚司相度情理轻重断遣,内合该死罪者,依朝廷自来贷命,剌面配沙门岛;如有大段凶恶郡党,即具案奏裁,仍不得下司。」

英宗治平元年四月,江西提点刑狱专制置虔汀漳州贼盗、提举虔州卖盐蔡挺理转运使资序,以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