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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食货三○

清朝 宋会要辑稿 徐松 著
简体

茶法杂录上

太祖干德五年,诏:「客旅于官场买到茶,如于禁榷地分卖者,并从不应为复位断。」

六年二月二十一日,江南国主上言:「干德四年,以邸院稍乏赡供,将大茶二十万斤于建安军中纳,在京量给价钱。寻颁明诏依奏。此日再祈圣造,望允丹衷。」从之。

开宝七年闰十月,有司以湖南新茶厚重异于常岁,请高其价以出之。帝谓宰相曰:「茶则善矣,无乃重困吾民乎!」乃诏自今止依旧日卷模制造,无得增加。

太宗太平兴国元年十月二十二日,诏曰:「先是募民掌茶、盐榷酤酤:原作「酷」,据《宋大诏令集》卷一八三改。,民多增常数求掌以规利,岁或荒俭,商旅不行,至亏失常课,多籍没其家财以偿,甚乖仁恕之道。自今并宜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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