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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食货一六

清朝 宋会要辑稿 徐松 著

商税二


河东路:

并州旧在城及清源、榆次、文水、平晋、寿阳、祁县、百井、团柏九务,岁四万三千一十八贯。熙宁十年,在城:三万七百二十四贯一百一十文;孟县:三千七百五十一贯二百二十三文;太谷县:一千一百七贯六百八文;文水县:一千一百七十八贯二百三十四文原书天头注云:「『一』一作『八』」。按原书此行所云太谷县、文水县商税数均有「一」,未知此何指。;交城县:一千七百三十六贯九百五十九文;清源县:三千贯二百八十二文;寿阳县:一千八百一十五贯二百六十五文;祁县:一千九百三十三贯八百八十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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