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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五

清朝 宋会要辑稿 徐松 著

刑部

【宋会要】

刑部主覆天下大辟已决公(按)[案],旬奏狱状,举驳其不当者,及官员犯罪除免、经赦叙用,定夺雪理给牒,以朝官一员或二员主判。又有详覆官,旧六员,亦京朝官充,淳化元年置,主定夺公事,分覆旬奏狱状,后止三员。景德三年,别增一员,专举驳大辟公案,共四员。又有法直官一员。

《两朝国史志》:刑部判事二人,以御史知杂已上或朝官充。凡律令、刑法案覆谳禁之制今并存,掌覆天下大辟,举其违失而驳正之,及详定京朝官、三班幕(府)[职]州县官员犯解免叙理出雪之事。详覆官四人,法直官一人,并以选人充。令史十二人,驱使官一人。元丰改官制,旧审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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