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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六

清朝 宋会要辑稿 徐松 著

刑部侍郎

【续宋会要】

元丰正名,除大理卿崔台符为之本页天头眉批云:「校注销。」。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六 工部侍郎

工部侍郎

【续宋会要】

元丰正名,初除熊本为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六 屯田部员外郎「部」字当为衍文。

屯田部员外郎「部」字当为衍文。

【续宋会要】

《两朝国史志》:屯田判司事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凡屯田之政令隶三司,本司无所掌。元丰改制,员外郎始实行本司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六 虞部员外郎

虞部员外郎

【续宋会要】

《两朝国史志》:虞部判司事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凡虞衡之政令皆归三司河渠案,后领于都水监,本司无所

掌。元丰改制,员外郎始实行本司事。

《神宗正史 职官志》:虞部员外郎参掌山泽、苑囿、场冶之事,而举行其禁令。若地产茶、盐、矾及金、银、铜、铁、铅、锡,则兴置收采,以其课入归于金部。猛兽毒药能害人者,皆屏去之。《哲宗职官志》同。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六 水部员外郎

水部员外郎

【续宋会要】

《两朝国史志》:水部判司事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凡川渎、陂池、沟洫、河渠之政,国朝初隶三司河渠案,后领于水监,本司无所掌。元丰改制,员外郎始实行本司事。

《神宗正史 职官志》水部员外郎参掌沟洫、津梁、舟楫、漕运之事,凡水之政令,若江淮河渎、汴洛堤防决溢疏导雍底之约束,以时检行,而计度其岁用之物。应修固不如法者有罚,即因其规画措置能为民利则赏之。《哲宗职官志》同原稿旁注:「寄案徐辑《永乐大典》本会要工部一门残阙,其略见此。」。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六 军器所

军器所

【宋会要】

旧置提点官二员,今同;提辖官六员,今二员;干(辨)[办]官二员,今一员;监造官六员,今二员;受给官二员,今一员;监门官二员,今一员。干(辨)[办]司手分一名,管干关防觉察受给大门交收官物等事。监造下人吏三人,主管行移文字。见今依数差拨,分三案行移。内一案掌行造作,计料军器。一案掌行点勘人匠开收,并招收转补事务。一案书勘起请诸色物料。监门下人吏一名,承行文字,系点检官物出入、搜检人匠等事。

高宗建炎四年八月十七日,诏器甲所限十日结局,其官吏、工匠发归元来去处,现在物料令提举制造御前军器所拘收。

绍兴二年闰四月十日,提举制造御前军器所韩肖胄言:「军器所有干办官二员,主管文字官一员,于文武臣内差。切缘本所见役军民工匠近千人,造作浩瀚,所有材料兼支给官物、给散钱米,全藉干(辨)[办]官往来计置催促检察。欲望选差有才力京朝官一员充本所干(辨)[办]公事,仍兼主管文字。所有请给人照见任,并依提辖官条例施行。」从之。

十月二十九日,诏令户部支降钱一万贯,付军器所打造手射弓二千张,专委韩肖胄、杨沂中提领措置。其合用工匠权于诸军借差,仍量日支食钱,候打造了日发遣。如不足,许令和(顾)[雇]。

十二月七日,提举制造御前军器所言:「昨拨到韩世清下工匠五十余人,改刺万全工匠,并拨到王冠等下军兵一百人充杂役。下等工匠每月粮二石,添支钱八百文,每日食钱一百二十文,春冬衣依借支例。杂役兵匠每月粮二石五,每日食钱一百二十文,春冬衣依借支例。」工部勘会:「上件军兵元因不堪披带,拣充本所杂役。其所破请给若却优于披带之人,显属未均。」诏新拨到杂役兵匠别立一等,每日食钱一百文,月粮一石七,依例准折。

三年四月九日,诏东西作坊作匠、人吏物料并入军器所,监官依省罢法。如人吏数多,令韩肖胄相度裁减。

九月一日,提举制造御前军器所言:「先承朝旨踏逐别造军器甲所,乞添差监造官一员。」从之。

同日,提举制造御前军器所言:「本所乞添差置监门官一员,监造官二员。今除监门官不须添置外,其监造官只乞添差一员。乞添置专副二名,手分三名,覆算司一名,库经司一名,库子三人,秤子一名,检举所贴司一名,覆算司一名。今除手分、覆筭司、库经司秤、库子更不须添差外,只乞添差专副一名,并提举所添置(副)[覆]筭司一名,贴司一名。」并从之。

四年二月二十三日,工部言:「提举制造御前军器所刘岑乞将见管兵工内都作家甲头各与推恩一次,其余工匠、行人、杂役并乞等第犒设事。本部勘当,欲将应造到军器候及半年,委军器监丞取索,逐一看验是与不是精巧,有无拙堕驳退亏损工程,具精粗人匠等第,保

明申取朝廷赏罚施行。如半年内遇有支遣,亦依此委官点检,报军器监置簿,先次籍记,候及半年通行比较。」从之。

三月九日,诏更复置军器所干(辨)[办]官一员。旧额二员,已复一员。以事务繁冗,从提举官刘岑请也。

四月九日,提举制造御前军器所刘岑言:「见今制造诸色军器浩瀚,全藉官吏协力办事。今参照旧例,随宜相度下项:一、本所旧额局官四员,监造军器官二员,共六员。后来节次添差到三员,委是管干不前,欲更复置监造军器官一员,分认作分监辖造作。一、本所旧额准备差使一十八员,昨缘置器甲所,令分减事务,并行减罢。今欲只乞复置准备差使二员,分委干事及差出督促物料。一、本所旧额监门官二员,后减一员。缘本所给纳官物浩瀚,并工匠一千九百余人出入。欲乞更复置一员,分番轮宿,专在门首照管。一、本所人吏(回)[四]分之内所留不及一分,今来事务繁重,欲乞量行复置前行、后行书奏各一名、贴司二人相兼应办。一、辖下提辖所等处旧额人吏共四十四人,昨裁减外,止有八人。今欲乞复置后行一名,监造军器手分、书手各一名,受给手分造帐司、库经司各一名,大门书手一名,共七人。一、所乞复置官吏,其请给人从等并依见行条例施行。」诏第四项添二人,第五项添书手一名,余从之。

十月三日,提举制造御前军器所言:「乞将见管本所万全并

拨到作坊工匠,开具精巧之人,取众推伏次第试验保明,申提举所审验讫,内第二等人匠升作第一等,第三等升作第二等,仍支本等请受,今后每年一次依此。其逐等工匠见请每月添支,作具折麦食钱米数。」从之。

五年三月九日,都省言:「制造御前军器所已隶工部,其日造军器数目出入官物浩瀚,理合措置。」诏令工部郎官、军器监官日轮前去本所点检监视。

十四日,诏:「制造御前军器所行移文字,并(繁)[系]工部官衔。其提举所人吏量留一二名,候工部人吏知次第日罢,余并减罢。干办公事一员许留存,衔内除去『提举』二字。承受二员,并依旧提举所印送礼部收管。」

七月二十四日,诏制造御前军器所既隶工部,依例不隶台察。

二十五日,荆湖南路转运判官薛弼、徐与可言,为湖南路无牛,乞蠲免军器所抛买牛皮筋角未足之数。从之。

六年六月十八日,尚书省言:「军器所昨缘添作,遂差(顾)[雇]工匠,增置官属趁办。今来军器足备,已措置减放工匠,别立岁课,所有官吏亦合省罢。」诏:「干办、提辖、监造、受纳、监门官各减一员。内干办官存留兼权人,受给下专副、库子各减一名,提辖、监造并为一所,职事通行管干。监造下专副、手分并罢,合罢官依省罢法施行。」

七年九月二十二日,明堂赦:「应军器所、军器局工匠逃走,于今来赦限内出首者免罪外,仰所在州军量支钱米,依旧支留充役。」

十一月二日,诏:「诸州军差到军器所造弓弩人匠依旧一年一替,今本州岛差人前来交替。如内有不愿交替之人,依旧造作支破请给。」

十一月,诏军器局废罢并归军器所,其人匠、物料等令提举官杨忠悯等管押装发,赴临安府军器所交割收受。

八年九月二十九日,诏:「今来军器所制造军器不多,其诸路州军元差到工匠并权发遣归元来去处,仍仰户部各与依例支给盘缠。」

九年六月三十日,诏:「军器所见造御前宣赐并起样器甲工匠王成等二十五人,已及十年工课,并皆趁办,可依本所实该二年作家甲头例各与转一资。」

十二月九日,诏:「诸州军岁额上供军器遇纳到日,仰帅司差计议官审验最精及最不勘去处,申朝廷取旨赏罚。」以臣寮言甲不坚密,与无器同;器不犀利,与无器同。欲令帅司督责其事,岁终比较所造精粗量行赏罚。故诏。

十年八月十六日,权工部侍郎晁谦之言:「今军器所每及二年,方行比较推赏。当职官往往已经替移,与其必待二年然后检举,曷若以二年所得恩赏均得年终推恩。」诏令工部检照前后赏格措置,具申尚书省。

十一年四月四日,臣寮言:「昨在京已有御前军器所就军器监置局,别差提举官,以内侍领之,更不属工部,故不隶台察。后因绍兴五年罢提举官,改隶工部,日轮本部郎官及军器监官赴所点检监视,即合依条隶属台察。伏乞

特降指挥,自今后工部所领制造军器所并军器案并依本部所辖去处体例,依条隶台察。」从之。

同日,臣寮言:「军器所见役工匠四千五百余人,数内二千九百余人系近从诸路州军差到。访闻其间有老弱不堪工作之人,合行拣退遣还元住去处,庶免冒占人数,虚支请受。」从之。

七月十七日,臣寮言:「昨降指挥,诸州军作完工匠,尽令发赴军器所充役。契堪见役人匠约四千余人,日支钱米,其费不赀。其间逃走、疾病、死亡殆无虚日,既有疾病、死亡之念,岂无父母妻子之情 使逃走者已遂其归,而死亡者终抱恨而无已。」诏依送所属,限日下条具措置申尚书省。

九月十四日,诏:「军器所干办、提辖、监造、受给、监门官罢任日,与堂除见阙差遣一次,立为永法。」

十五年十二月十日,诏:「制造御前军器所提辖官、监造官并各以六员为正额。见添差人与理作正差,通理到任月日,今后更不许添差。」

十六年三月十八日,提辖制造御前军器所言:「制造诸色军器,全藉人匠趁办造作。其所管万全作坊人匠,数年以来往往厌倦工役,将身逃走。欲乞将应今日已前逃亡工匠,特立首限百日,不以年岁深远,并许出首。或内有刺破手面之人,亦许令赴所首身验实。如委是正身,特与免罪,依旧额内收管,日下放行钱米。其限外出首之人,复罪如初。」从之。

十三年九月二十八日十三年:据本页前后系年,当为「二十三年」又本卷职官一六之一一所载绍兴二十九年八月十九日诏书引文亦作「二十三年」。,诏:「御前军器所绍兴

二十二年制造过御前降样宣赐诸军、朝廷枢密院泛抛诸色军器及创造添修雅饰过大礼仪仗五辂等,并各精致,依例合推恩赏。应本所官吏专副作典甲头监作亲事官,工部军器案人吏开入内中工匠,并特与转一官资。内碍止法人,特与转行。不及全年人,纽计推赏。余人增(培)[倍]犒设一次。」

二十六年三月二十六日,工部言:「已造军器数及诸州每岁发纳物料,特与减免。所役工匠太多,亦令减(攻)[放]发还诸州。本部寻据军器所具到数目照会,欲将江东西、福建、两浙路转运司拖欠未起军器物料并与除放,仍自二十六年为始,据见认发数以三分为率,权行减免一分。又本所人匠见实役八百六十四人,诸州差到一千五百四人,除本所人匠依旧外,欲将诸州差到人以三分为率,于内减放一分。又契勘本所提辖、监造官即今额各六员,干办、受给、监门官、医官各二员。今来既已减(于)[放]人匠,又免起物料,难以依旧差置。欲将本所提辖官减罢二员;监造官见阙二员,今后更不差人;干办、受给、监门、医官各减一员,其合减官监令终满今任满令终满今任满:本句疑有误。按下页本年五月十一日诏书有「令终满今任」语,与此文意相近,疑是。,更不差人。」诏依工匠人数以三分为率可减放二分,仍依例支破盘缠,与归元来州军。

二十八年正月二十七日,工部侍郎王纶言:「据提辖军器所申,乞招刺万全第一等、第二等四指挥各二百人,第三指挥一百人,东、西作坊工匠各二百人,趁办急切

造作及分布诸处役使。本部切详至所申乞招填人匠所费稍大,只乞将万全第四指挥阙额三百五十二人,欲作三分为率,与招填一分,其请给等并依见在人则例批放。」从之。

五月十一日,诏:「军器所提辖、监造各减二员,医官减罢,见今人令终满今任,已差下替人依省罢法。诸州军差到工匠量支盘费,发归元来去处。」

二十九年闰六月九日,工部言:「军器所见役人匠比旧数少,造作不前。若旋行招收,亦恐工役未致精熟。今措置,欲令两浙东西路州府据昨发回兵匠拣选少壮者,限十日尽数发赴军器所。其合支钱米等照应已降指挥依旧支给,仍于本州岛系省钱内每名量支盘费。昨发回诸路人匠内如有不曾回州之人,限半月许令赴本所首身免罪,依旧收管,支破请给。如逐州府发到人匠不及元数,开具申取朝廷指挥。」从之。

八月十九日,诏:「御前军器所绍兴二十八年制作过诸色军器及创造添修雅饰过大礼仪仗等,并依绍兴二十三年九月二十八日依例推恩。」

三十年四月二十一日,枢密都承旨洪遵言:「被旨点检措置军器所,今措置合造炕弓屋木架、地炉并箭床及剑器甲库木架、木床,乞下两浙转运司速行计料。一、契勘弓弩系是筋缪角木接搭,正赖火气去湿。缘自来火烛不许入库,弓弩有失烘焙,止有地棚安顿,卑湿梅润,积久熏蒸,兼四周明窗,风雨易入。

欲借诸库例于本所盖造炕弓高屋五间,并系七椽,四周安窗,墙壁以石灰泥饰。逐间造高架,随架掘地为炉,以砖甃之,上施铁笼,日差人守火,遇夜提辖官监视扑灭。一、契勘桩管诸色箭在库岁久,翎羽脱落,头(苦)[楛]损动,并新造三色箭,其数浩瀚。并剑器甲库所穿皮铁甲旧止于地棚堆垛,地气浸润,往往断烂。并欲造木床、木架安顿,庶几不损器物。」从之。

七月二十四日,工部侍郎黄中言:「制造御前军器所欲乞今后许令工部每季轮委郎官一员前去将本所见管军器物料、赤历抽摘点检。一、两库如有少剩及损坏物数,即将当行人追赴本部根究行遣,情重者送所属依条施行,当职官具名申取朝廷指挥,庶几可以尽革前弊。」诏令工部、军器监依条检察。

二十七日,诏:「军器所见造军器不得减 物料,须管造作精致。仍仰逐处常切点检,候造致数,将逐处色样进呈试验,若稍不如法,工部、军器监、军器所当职官吏等第重作责罚。」

八月十二日,军器监言:「近承指挥置军器所作匠,在京日旧额万全兵匠三千七百人,东、西作坊工匠五千人。依指挥万全工匠以二千人、杂役兵士五百人为额,今来见阙人数,以致造作不办。乞令逃走兵匠依前降指挥立限百日,许令出首,特与免罪收管,放行请给,并万全指挥东、西作坊兵匠子弟招收十五岁以上、三十岁以下,不及禁军等样、谙会

造作之人,补填名阙。本监契勘东、西作坊兵匠在京日额管工匠五千人、杂役兵士九十六人为额,自渡江后来并在军器所衮同造作,承准指挥作坊工匠以一千六百人、每坊八百人、杂役兵士各四十八人为额。阙数许行招填外,其东、西作坊逃走兵匠乞依今来万全出首日限,照应已降指挥体例收管施行。」从之。

九月二十五日,工部言:「已降指挥,令工部检察军器所合条具事件。一、军器所诸作人匠依法辨色入申时放。监造、提辖、干办官亦合早入晚出,躬亲督责点检制造。其军器监检察今后以每旬所造军器名件请监、丞躬亲看验点定,封记用印。点检讫,收入全成库,以造作月日先后封记安顿,不得前后混杂。每旬于数内点定名件封记,赴本部看验。如有制造不如法及不依元样,追当行合干人行遣,重者送所属,当职官具名取旨。或损坏名件如系新造,即勒作匠合干人估价,于逐人请给内陪价。若系年深桩管数目,令那融工物添修。有失爱护看管,合干人并依条断法。一、军器所监造官旧额六员,受给、监门官各二员。昨减放诸州差到人匠,监造官止以四员、监门、受给官各一员为额。又承指挥诸州工匠发归元来去处,其监造官又减罢二员,见今止有监造官二员,监门、受给官各一员。后有两浙诸州发到人匠并招刺阙额工匠,所管人匠数多,监官员少,受给、监官

各系独员,今后复置监造官二员,受给、监门官各一员。内监造官许于殿前马军司各差谙会造作使臣一员,其理任、请给、人从、赏罚并依见任监造官则例,候任满令逐司依此差官承替归司,其监门、受给官乞从朝廷差官。本所造作降样军器全藉知次第人指教,今欲令殿前马步军司各制差谙会造作军匠各二人赴军器所指教,除见请请给外,每人日添支食(前)[钱]三百,入历批勘。其推赏、责罚并依本所作甲头体例。一、本所受给见管物料库眼二十六座,并木炭场一座,及全成库见管库眼九座。各库见管物浩瀚,本所衮同一历拘管。切虑官物交互,难以驱刷,乞将受给全成库眼依见令排定字号,自今年冬季为始,各行起置赤历一道,经由军器监印缝抄上,每日结押,并诸库逐时收到出剩物料别置一历,依此结押。仍置都历一道,拘管诸军应管官物,每日抄转收支物数,候至月终,通计申解赴监,依条结押。本部每季依条转委郎官前去点检,至年终开具通计收支见在物料、军器名件保明申监点对,次第申本部再行点对,送比部驱磨。一、本所受给并(成全)[全成]库旧额库司各一名,先承指挥并行减罢,止于本所军兵内选差识字人各一名承代库经司祗应。今欲于本所见管兵匠内贴差三名,与见抄转人同共管干,所造诸色军器各行镌记元造合干人甲头、姓名,谓如刃纫、铁甲镌凿、弓弩箭之类用朱添写记。以凭检察。本所工匠或阙,乞行和(顾)[雇]制造。其合支

钱米从小工限则例申监,保明申部,关报户部,行下所属入历勘给。一、本所诸作作屋、官员厅舍并吏舍等屋不须检修外,有作屋计一百五十三间,年岁深远,木植损烂,兼工匠数多,(要)[委]是屋少。今欲令两浙转司添盖作屋五十间,于内修盖炕弓库屋七间并合用架子等,并将旧作屋一百五十间检计修整施行。」并从之。

三十一年六月二十三日,诏:「军器所干办官二员减一员,监造官四员减二员,受给官二员依旧,监门官二员减一员。所减员数如一季内合改官选人权行存留,候改官日罢。余见任选人其后任改官,听通理今任零月日,其举官考第依今任条法。」

八月十七日,诏:「御前军器所绍兴三十年制造过诸色军器三百二十三万六千九百四十二件,并各精致,依绍兴二十九年八月十九日例推恩。」

三十二年闰二月二十四日,枢密院机速房言:「靖康初,御前降到军器,经百余年全无损动,仰见祖宗时制造军器例皆精绝,盖缘监官得人。近来军器所给到弓弩、铠甲,往往经时未久,已皆损坏,不堪使用。缘监官多是贵戚势要子弟为之,将手高匠人令出买工钱入己,故纵减克偷盗作料出外(捐)[损]惰,止令老弱之人充工匠。遇军器元额未敷,却将损坏弓弩量行修整,将旧甲逐急穿串,遂致临时有 使用。欲望自今后乞更不差贵戚势要子弟充监官,止乞行下三衙选差

自来(暗)[谙]晓制造军器之人,与理为资任。每遇造到军器,立界比试,如其间制造精妙者,量行推赏;如所造灭裂,勒令陪还元用物料工价外,更赐责罚。」吏、工部看详:「欲并依所乞,所有制造灭裂更赐责罚一节,伏乞详酌施行。今取到军器监状,契勘已承指挥,复置制造军器所监造官二员,令殿前马步军司各差谙会造作使臣一员,从逐司申明,朝廷给降付身,候任满令逐司依此差官承替归司,不许占留、辞避兼工作。若有不任用及应更作,依法自合坐赃断罪。其隐蔽应役兵匠不入役,亦法禁令,欲依军器监供到事理施行。」从之。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未改元六月二十三日,枢密院言:「闻军器所工匠多有私役,反令出买工钱,更不趁役,致军器不堪,理宜惩革。」诏:「工部长贰严切措置,尽行拘收,务要军器精致。如依前违戾监官取旨黜责,合干人重行决配,委御史台常切觉察弹劾。」

二十四日,诏军器所措置提点官叙位在提辖、干办官上,于入内都知、押班内差。

二十九日,诏新添置提点军器所可差李绰,仍改作提举。

七月六日,诏:「御前军器所可依旧例专隶提举制造御前军器所,所有隶工部等指挥更不施行。」

二十三日,诏:「造军器合用筋角、牛皮、翎毛、鳔胶、箭妡之类,见令安抚司回易库拘催收买。恐偿直艰阻,自今后并免拘催,许客人径赴御前军器所中卖,令合干人依市价即

时支给见钱,不得减克阻节。」

二十五日,诏:「制造御前军器所依旧隶属工部,近降指挥更不施行。」

八月六日,诏提点军器所今后止于边臣内差。

十月二十一日,诏:「户、工部军器所万全作坊并诸州军差到兵匠、本所公吏等月米、口食米、月粮特与依修内司工匠所请同敖,免至低下,诸处不得援例。」

吏部关报复差合门祗候沈衎充提辖官填见阙,窃恐添官有费无益,欲乞追寝。」从之。 隆兴元年三月六日,右正言周操言:「军器所旧额提辖、监造、受给官各二员,干办、监门官各一员,又添差提点官二员,提辖、干办官各一员,已为过数。今

九月十六日,诏令军器所今后弩箭须管如法点铜打造,务要精致。如依前灭裂,当职官吏重作施行「官吏」原作「吏官」,据上下文意改正。。先是张浚言军器所发到弩箭不甚精致,故有是诏。

二年四月四日,诏:「工部军器所避役逃走人匠数多,仰本所多出文榜,限一月赴所首身,与免罪收管,依旧支破请给。」

五月四日,诏军器所每日通轮提辖、监造、受给、监门官一员于本所宿。

干道元年八月十七日,诏:「军器所见造御前并朝廷宣赐诸色军器数目浩瀚,近来工匠逃亡数多,见今阙额,(今)[令]工部行下本所招刺能造作工匠子弟补填万全作坊指挥,已逃走人限百日出首,与免罪额外收管,依旧职名支破请给。」

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宰执进呈军器所兵士与马军司人作闹,陈俊

卿因奏:「御前军器所聚众四千余人,所费不赀,不如并归三司,物料、样制计其工匠,责以月纳之数,赴御前交收,如此则所省太半,而皆有总辖。」上曰:「如此甚好,若遂分隶,即可罢此一司,官吏所省甚多,更俟三两日思之,别降指挥。」

五月二十一日,诏军器所为天气炎热,将造铁甲去处并权减半数目,候八月一日依旧。

六月二十九日,诏:「制造御前军器所可拨属步军司,令主管步军司公事提点。所有监造官以二员为额,受给、监门官以一员为额,受给场专副以二人为额,余官吏并罢。」

七月八日,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提点制造御前军器所王逵言:「步军司事务繁冗,若日去本所提点,委是职事相妨。今选本司副将牛昌国,令催督造作及检视出纳,遇夜前去万全作坊等指挥弹压,照管烟火事务,依旧从军于本司官钱内支破添给,更不作阙,臣欲乞每三日或五日一次躬去提点。」从之。

同日,诏军器所依旧隶属工部。

十六日,诏:「制作御前军器所可拨属步军司,令主步军司公事王逵令兼提点制作御前军器所入衔。遇申发本所文字,依旧用提点制造御前军器所印。」

十一月十一日,军器所言:「目今造到全成军器,每三日一次进呈,逐月有妨十日工役,乞逐旬并于旬假日进呈。」诏旬假前一日进呈。

五年六月二十三日,诏:「军器所遇有监造官窠阙,许于殿前马步军司诸

军将佐或使臣内踏逐选差素曾谙晓军器造作法度、有心力能部辖人,申乞指挥差填,以二年为任。」以提点军器所言:「从来差到监造官往往系是在部之人,素不谙晓军器样制,止是据凭工匠造作,其间有不如法者,亦莫能知。」故有是诏。

十二月四日,工部侍郎姜诜言:「军器所所造军器并入纳到诸路起岁额物料,全藉军器监检察。若依前止令监造、受给场行移应报,委是无以稽考钤束。今来本监已差长贰,所有合行事务自今依旧。」从之。

同日,诏:「御前军器所依旧隶步军司,其提点官令本司保明通晓制造军器统制官一员差兼,仍不得有妨教阅。」

六年二月十二日,诏:「干道三年、四年军器所制造过诸色军器合该依例推赏人,依已降指挥施行。」

同日,臣僚言:「窃见军器所陈乞推赏循袭旧例,每二年推恩,自官属而下至于专副、作典二甲头至工部军器案人吏,并特转一官,内碍止法人特与转行,欲望展作三年推赏一次,内碍止法人依条回授,毋得转行。」(促)[从]之。

三月四日,王友直奏:「军器所推赏元系二年一次,今展作三年。其本所官系二年为任,往往不该推赏,恐无以激劝。欲望将监造、监门、受给官并以三年为任,内见任人通理到任月日。其间愿二年成资者听行陈乞比折减年,候及三年任满日推恩。」诏监门、受给官并三年为任,其赏纽计月日推恩,余从之。

八月二

十六日,韩玉言:「军器所旧来监造官六员,受给、监门官各二员,节次省罢,今止有监造、受给、监官各一员。缘本所兵匠仅四千人,见造军器数多,乞添置监造官二员,提辖、受给、监门官各一员,文武通差。」诏令添置监造官二员。

九月六日,韩玉言:「今来见行打造三色铁甲,数目浩瀚。又制造一石力手射弓,合用黄牛角并黄牛皮等物料。窃见淮南路一带州军正系出产去处,乞自行置场或差官收买,仍乞支降会子,每一十万贯为一料。」诏并依,令左藏南库支拨会子。

十一日,韩玉言:「契勘军器所除监造官已蒙朝廷添置二员外,乞更添置提辖、受给、监门官各一员。」从之。

七年四月二十九日,步军司言:「契勘将打造到弩手甲叶逐日一次般担赴军器所呈纳,委是相妨,欲依殿前司例以五日为一次。」并从之。

八月十八日,诏差韩玉兼提点制造御前军器所,孟俊卿归军,所在工匠令韩玉专一钤束措置造作,仍依旧隶步军司。

九月十三日,中书门下省言:「军器所元有干办官二员,专管钱物。后因步军司提领,遂罢干办官。既罢之后,受给场致无钤束,委有利害,欲乞复置干办官一员。」从之。

八年八月二十九日,工部言:「军器所监造官元以三年为任,受给、监门官并以二年为任。缘提辖、干办系复置阙,未审几年为任。」诏提辖、干办依监造三年为任。从提辖制造御前军器所刘敦仁之

请也。

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御前军器所申明大礼赦内一项:「军器所万全指挥兵匠,因事逃亡及三年,限百日出首,依旧收管,支破请给,并免断配。东、西作坊兵匠亦有逃亡,大理司勘当与万全事体一同,合依此体例施行。」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六 军器局

军器局

【宋会要】

高宗绍兴七年正月一日,枢密院言:「军器最为朝廷目今急务,拟欲泛抛诸路州军制造,恐搔扰于民,理宜措置。一、置军器局一所,仍以制造御前

军器局为名,隶属枢密院,并工部于建康府置局。一、令礼部铸铜印一面,以『制造御前军器局之印』九字为文。一、提辖、监造、受给、监门共差置手分三人,贴司三人,请给出职条法等并依军器所人吏施行,许本局于诸官司踏逐指名抽取。」从之。

十月十四日,工部言:「诸路州军自来依条合发上供岁额军器,比缘制造灭裂,近差拨两浙、江南东西、福建路工匠尽赴军器局造作,其逐州合发军器并免造。契勘路州军所造军器各有朝廷给降样制,及逐州工匠已曾差赴军器所造作三年,谙知制度,自可责办精缴制造。今来总五路州军工匠并就军器局、所两处造作,所用物料大段数多,难于收买,其逐州所总发物料往往赴发不定,或却致人匠端闲。及差到工匠除本身请受外,每月添支食钱一百七十文,米二升半。且以军器局一处言之,是役八月支钱一万贯,米一千石,委是枉费钞米,不唯蠹耗财计,至于抛买物料数多,不免搔扰。兼造作亦不敷逐路合发元立定军器之类,诚为未便。欲乞将诸州工匠依旧发回,责令当职官措置,须管依样如法造发。候(致)[至],比较精粗,信赏必罚。」从之。

十一月,(照)[诏]军器局废罢,并归军器所,其人匠、物料等令提举官杨忠悯等管押装发,赴临安府军器所交割收管。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六 弓弩院

弓弩院

开宝元年置弓弩院。旧在太平坊,后徙宣化坊。掌造弓弩、甲胄、器械,旗剑、御镫之名物,以诸司使副、内侍二员监领,兵匠千四十二人。

真宗景德二年九月,诏弓弩院打造弓弩五作物料不等,其虎翼弩及竹胎、出跳、马黄弩三作须上好牛筋、鳔胶,里沙角减轻弓团靶,马黄弩许兼用羊马筋。牛胶力软,不得坚好,自今止用牛筋。具添修弓(拏)[弩],亦用次(用)[等]牛筋及脚筋」。

十月,又令竹胎手射合蝉 子(拏)[弩]亦同此制。

四年四月,诏诸军添旗号只支目赞烙裁段花料,令逐指挥缝造。

大中祥符五年六月,诏:「弓(拏)[弩]院打绽单抽、覆抽面捎靶壮,寔筋掎完全胎木,不捐弓(拏)[弩],并于元料外添物料人功添修,堪任久远施放。覆抽、单抽面损剥些小及长短不等、大小节目高低不等,梢靶可损,并于元料外添修,充裹衣放马诸军阅教。其胎木角面损折弓弩累经添修者,(折)[许]于皮角库退材场送纳。」

八年六月十五日,诏弓弩院所造戎器用全无者,以他物代之。

仁宗天圣八年八月,提举司言:「弓(拏)[弩]院弩椿作见阙工匠二十人,缘本作工课重难,自来招填不得。昨抽差(事)[退]材场工匠六人造作弩椿,今已精熟,久远堪充祗应,望割移名粮归院填阙。」从之。

嘉佑三年十二月三日,提举司言:「后苑御弓箭库抽取弓弩院工匠人二人赴库造箭,寔违条制。」诏发遣归,乃(刻)[劾]其官吏。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六 弓弩造箭院

弓弩造箭院

【宋会要】

院在兴国坊,掌造长箭、弩箭。旧有南、北造箭二库,咸平六年合为一院,隶弓弩院,以三班及内侍二人监,匠千七十一人。

真宗天禧四年四月,诏南作坊之西偏舍宇为弓弩造箭院。

神宗熙宁三年八月三日,诏提举司劾治元买箭簳不堪及造箭院不合受纳官吏。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六 侍 郎

侍郎

【宋续会要】

六部侍郎,宋以为阶官。至元丰官制行,始有职掌。元佑二年初置权侍郎,从四品。如未历给事中、中书舍人及待制以上者,并带「权」字,禄赐比谏议大夫。崇宁罢权侍郎。建炎四年五月,诏六曹复置权侍郎,如元佑故事,满二年为(贞)[正]。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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