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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九

清朝 宋会要辑稿 徐松 著
简体

监押

【宋会要】

以合门祗候以上充,三班为者名监押。诸州、府、军、监皆有之。领本城及屯驻兵,掌屯戍、边防、训练之令,以肃清所部。有至二员者,或为同监押。禁兵驻泊则增(至)[置]一员,不领本城兵。边州有至三员者,亦有一路两路三路者,其关、城、县、镇、寨、津、堡亦有置者。县或知县兼充。朝官为都监,京官幕职为监押,畿县则云签书兵马司公事。国初以诸州都监或杂用文臣为之,其后遂罢,止以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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