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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三

清朝 宋会要辑稿 徐松 著
简体

提举所

【宋会要】

先是,绍兴三十二年六月四日,诏张去为落致仕,依前延福宫使、安德军承宣使,提举德寿宫。仍诏以「提举德寿宫」为名,依所乞,令工部下所属铸造印一面。应行移公式等,并依入内省见行条例施行。差点检文字使臣二人,支本等驿券外,每月添给钱一十五贯、赡家钱一十贯。并三年为任,任满无遗阙,与减三年磨勘,再留依此。又主管文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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