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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建隆详定刑统 宋刑统》·卷二名例律

宋建隆详定刑统 宋刑统 窦仪 著

【四门】律条十六并疏格敕条八起请条二
八议
请减赎
犯罪事发
以官当徒除名免官免所居官
八议
一曰议亲谓皇帝袒免以上亲及太皇太后皇太后缌麻以上亲皇后小功以上亲
二曰议故谓故旧
三曰议贤谓有大德行
四曰议能谓有大才业
五曰议功谓有大功勋
六曰议贵谓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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