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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建隆详定刑统 宋刑统》·卷十一职制律

宋建隆详定刑统 宋刑统 窦仪 著

【六门】律条十七并疏格敕条八起请条一
奉使部送寄人雇人
长吏立碑
请求公事曲法受财请求
枉法赃不枉法赃强率敛
受所监临赃乞取强乞取赃监临内受馈遗临临内借贷役使买卖游客乞索
律令式不便于事
奉使部送寄人雇人
诸奉使有所部送而雇人寄人者杖一百阙事者徒一年受寄雇者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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