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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通志稿司法志》·第二卷 刑案(下)

清朝 江苏省通志稿司法志 缪荃孙 著


伪总督黄毓骐案 顺治五年四月,凤阳巡抚陈之龙奏:“自金逆之叛,沿海一带与舟山之寇止隔一水,故密差中军各将稽察奸网,擒到伪总督黄毓麒并家人袁五,搜获铜铸伪关防一颗,反诗一本,供出江北窝党薛继周等,江南王觉生、钱谦益、许念元等。见在密咨拿缉。”得旨:黄毓麒着正法。其江北窝贼薛继周,江南逆贼王觉生、钱谦益、许念元等,著马国柱严饬该管官访拿。袁五著一并究拟。陈之龙旋以御寇疏防,纵兵抢掠,被劾降调。
黄毓麒系江阴人。所有伪印及悖逆诗词,皆于通州法宝寺缉获。逮问后,病毙於狱中。巡抚陈之龙以钱谦益会留黄毓麒宿其家,且许助资招兵;又有盛名儒者,首告谦益从逆。总督马国柱奉诏逮谦益质讯。谦益至江宁诉辩。时谦益年已七十,哀乞问官开脱。会毓麒死,盛名儒逃匿不赴质,乃以谦益与毓麒素不相识定谳。国柱因疏言:“谦益以内院大臣归老,子侄三人新列科目,必不丧心负恩。”谦益于是得释归。先是,顺治二年五月,豫亲王多铎定江南,谦益迎降,寻至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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