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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会要》·卷三十八 职官十

清朝 明会要 龙文彬 著
简体

◎太常寺(元太常礼仪院。 )

吴元年七月辛丑,置太常司,设卿一人正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寺丞二人正五品,博士正七品。洪武三十年,改司为寺。建文中,增设赞礼郎二人,太祝一人,各祠祭署俱有更革。成祖初,复旧。(《职官志》。 )

洪武初,张羽举贤良,廷对称旨,擢太常司丞。(《高启传》。 )

凡祭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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