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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通典》·皇朝通典卷八十一

清朝 清朝通典 爱新觉罗弘历 著

刑二
○刑二
刑制二
△刑制二
雍正元年三月严八旗科派之禁更定蒙古盗牛治罪之例七月定伪造假银为首绞候为从及知情买使枷杖之例二年闰四月定私刨人参审结之例定销毁刺字枷责之例严禁运丁私忿持戈放箭杀伤及抢夺民闲衣物奉旨嗣后有似此者该督抚即行奏闻于彼处正法五月命刊刻殴杀律颁示儆众六月定八旗殴死家仆处分之例凡官员违法责打致死及杀死者分三等定以罚俸降革鞭责平人犯者分三等鞭责枷号有致死族中家仆者均从重拟定命案留养追银给尸亲之例十一月严私开奏折之禁十二月谕杀人之犯因亲老家无次丁奏请留养然亦须查被殴之家有无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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