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田赋之制
王莽末,天下旱蝗,黄金一斤易粟一斛。至光武建武二年,野?旅生,麻菽尤盛,野蚕成茧,被於山阜,人收其利。至五年,野?渐少,田亩益广焉。
建武六年十二月,诏曰:“顷者师旅未解,用度不足,故行什一之税。今军士屯田,粮储差积,其令郡国收见田租,三十而税一如旧制。”
建武十五年,诏州郡检覆垦田。
帝以天下垦田多不以实自占,又户口年纪互相增减,乃下诏州郡检覆。於是刺史、太守多为诈巧,苟以度田为名,聚民田中,并度庐屋里落,民遮道啼呼,或优饶豪右,侵刻
皖公网安备 34019202000096号
备案号:皖B2-2010006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