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之际诸侯王 秦制,侯以下二十等爵,罢封建。
秦制,爵二十等以赏功,二十彻侯(彻侯金印紫绶,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得臣其所食吏民。後避汉武帝讳,乃改曰通侯,或曰列侯),十九关内侯(虽有侯号而居京畿,无国邑。时六国未平,将帅皆家关中,故以为号。刘昭曰:
“关内侯无土,寄食在所县,民租多少,各有户数为限。”如淳释曰:“列侯出关就国。侯但爵其身,有家累者,与之关内之邑,食其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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