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政 宋初,有左、右飞龙二院,以左、右飞龙使各二人分掌之。时诸州监牧多废,国马无复孳息。 太祖始置养马二务,又兴葺旧马务四,以为放牧之地。分遣中使诣边州,岁市马,自是闲厩之马始备矣。
先是两河入虏界盗马,边吏籍数以闻,官给其直。上方镇抚,不容私掠,乃诏禁之,悉还所盗马,戎人悦服。
太宗太平兴国四年,诏市吏民马十七万匹,以备征讨。是岁,平太原,观兵於幽州,得汾、晋、燕、蓟之马四万二千馀匹,国马增多,内皂充?刃,始分置诸州牧养之。 国子博士李觉上言,曰:“夫冀北燕代,马之所生,胡戎之所恃也。故制敌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