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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 李賢注》·後漢書卷七十三 劉虞公孫瓚陶謙列傳第六十三

唐朝 後漢書 李賢注 範燁編繏李賢等注 著

劉虞字伯安,東海郯人也。〔一〕祖父嘉,光祿勳。虞初舉孝廉,稍遷幽州刺史,民夷感其德化,自鮮卑、烏桓、夫餘、穢貊之輩,皆隨時朝貢,無敢擾邊者,百姓歌悅之。公事去官。中平初,黃巾作亂,攻破冀州諸郡,拜虞甘陵相,綏撫荒餘,以蔬儉率下。遷宗正。

  〔一〕 謝承書曰:「虞父舒,丹陽太守。虞通五經,東海(王)恭〔王〕之後。」

  後車騎將軍張溫討賊邊章等,發幽州烏桓三千突騎,而牢稟逋懸,皆畔還本國。〔一〕前中山相張純私謂前太山太守張舉曰:「今烏桓既畔,皆願為亂,涼州賊起,朝廷不能禁。又洛陽人妻生子兩頭,此漢祚衰盡,天下有兩主之徵也。子若與吾共率烏桓之眾以起兵,庶幾可定大業。」舉因然之。四年,純等遂與烏桓大人共連盟,攻薊下,燔燒城郭,虜略百姓,殺護烏桓校尉箕稠、右北平太守劉政、遼東太守陽終等,眾至十餘萬,屯肥如。〔二〕舉稱「天子」,純稱「彌天將軍安定王」,移書州郡,云舉當代漢,告天子避位,敕公卿奉迎。純又使烏桓峭王等〔三〕步騎五萬,入青冀二州,攻破清河、平原,殺害吏民。朝廷以虞威信素著,恩積北方,明年,復拜幽州牧。虞到薊,罷省屯兵,務廣恩信。遣使告峭王等以朝恩寬弘,開許善路。又設賞購舉、純。舉、純走出塞,餘皆降散。純為其客王政所殺,送首詣虞。靈帝遣使者就拜太尉,封容丘侯。〔四〕

  〔一〕 前書音義曰:「牢,賈直也。」稟,食也。言軍糧不續也。

  〔二〕 肥如,縣,屬遼西郡,故城在今平州。

  〔三〕 峭音七笑反。

  〔四〕 容丘,縣,屬東海郡。

  及董卓秉政,遣使者授虞大司馬,進封襄賁侯。初平元年,復徵代袁隗為太傅。道路隔塞,王命竟不得達。舊幽部應接荒外,資費甚廣,歲常割青、冀賦調二億有餘,以給足之。時處處斷絕,委輸不至,而虞務存寬政,勸督農植,開上谷胡巿之利,通漁陽鹽鐵之饒,民悅年登,穀石三十。青、徐士庶避黃巾之難歸虞者百餘萬口,皆收視溫恤,為安立生業,流民皆忘其遷徙。虞雖為上公,天性節約,敝衣繩履,食無兼肉,遠近豪俊夙僭奢者,莫不改操而歸心焉。〔一〕

  〔一〕 夙猶舊也。

  初,詔令公孫瓚討烏桓,受虞節度。瓚但務會徒眾以自強大,而縱任部曲,頗侵擾百姓,而虞為政仁愛,念利民物,由是與瓚漸不相平。二年,冀州刺史韓馥、勃海太守袁紹及山東諸將議,以朝廷幼沖,逼於董卓,〔一〕遠隔關塞,不知存否,以虞宗室長者,欲立為主。乃遣故樂浪太守張岐等齎議,上虞尊號。虞見岐等,厲色叱之曰:「今天下崩亂,主上蒙塵。〔二〕吾被重恩,未能清雪國恥。諸君各據州郡,宜共戮力,〔三〕盡心王室,而反造逆謀,以相垢誤邪!」固拒之。馥等又請虞領尚書事,承制封拜,復不聽。遂收斬使人。於是選掾右北平田疇、從事鮮于銀〔四〕蒙險閒行,奉使長安。獻帝既思東歸,見疇等大悅。時虞子和為侍中,因此遣和潛從武關出,告虞將兵來迎。道由南陽,後將軍袁術聞其狀,遂質和,使報虞遣兵俱西。虞乃使數千騎就和奉迎天子,而術竟不遣之。

  〔一〕 時獻帝年十歲。

  〔二〕 左傳曰,周襄王出奔于鄭,魯臧文仲曰:「天子蒙塵于外。」

  〔三〕 說文曰:「戮力,并力也。」左傳曰:「戮力同心。」音力凋反,又音六。

  〔四〕 魏志曰:「疇字子春,右北平無終人。好讀書,善擊劍。劉虞署為從事。太祖北征烏桓,令疇將眾(止)〔上〕徐無,出盧龍,歷平剛,登白狼堆。去柳城二百餘里,虜乃驚,太祖與戰,大斬獲,論功封疇。疇上疏自陳,太祖令夏侯惇喻之。疇曰:『豈可賣盧龍塞以易賞祿哉?』」

  初,公孫瓚知術詐,固止虞遣兵,虞不從,瓚乃陰勸術執和,使奪其兵,自是與瓚仇怨益深。和尋得逃術還北,復為袁紹所留。瓚既累為紹所敗,而猶攻之不已,虞患其黷武,〔一〕且慮得志不可復制,固不許行,而稍節其稟假。瓚怒,屢違節度,又復侵犯百姓。虞所賚賞典當胡夷,〔二〕瓚數抄奪之。積不能禁,乃遣驛使奉章陳其暴掠之罪,瓚亦上虞稟糧不周,二奏交馳,互相非毀,朝廷依違而已。瓚乃築京於薊城以備虞。〔三〕虞數請瓚,輒稱病不應。虞乃密謀討之,以告東曹掾右北平魏攸。攸曰:「今天下引領,以公為歸,謀臣爪牙,不可無也。瓚文武才力足恃,雖有小惡,固宜容忍。」虞乃止。

  〔一〕 黷猶慢也,數也。尚書曰「黷于祭祀」也。

  〔二〕 當音丁浪反。

  〔三〕 京,高丘也,言高築丘壘以備虞焉。解見獻帝紀。

  頃之攸卒,而積忿不已。四年冬,遂自率諸屯兵眾合十萬人以攻瓚。將行,從事代郡程緒免冑而前曰:「公孫瓚雖有過惡,而罪名未正。明公不先告曉使得改行,而兵起蕭牆,非國之利。加勝敗難保,不如駐兵,以武臨之,瓚必悔禍謝罪,所謂不戰而服人者也。」虞以緒臨事沮議,遂斬之以徇。戒軍士曰:「無傷餘人,殺一伯珪而已。」時州從事公孫紀者,瓚以同姓厚待遇之。紀知虞謀而夜告瓚。瓚時部曲放散在外,倉卒自懼不免,乃掘東城欲走。虞兵不習戰,又愛人廬舍,敕不聽焚燒,急攻圍不下。瓚乃簡募銳士數百人,因風縱火,直衝突之。虞遂大敗,與官屬北奔居庸縣。〔一〕瓚追攻之,三日城陷,遂執虞并妻子還薊,猶使領州文書。會天子遣使者段訓增虞封邑,督六州事;拜瓚前將軍,封易侯,假節督幽、并、(司)〔青〕、冀。瓚乃誣虞前與袁紹等欲稱尊號,脅訓斬虞於薊市。先坐而呪曰:「若虞應為天子者,天當風雨以相救。」時旱埶炎盛,遂斬焉。傳首京師,故吏尾敦於路劫虞首歸葬之。〔二〕瓚乃上訓為幽州刺史。虞以恩厚得眾,懷被北州,百姓流舊,莫不痛惜焉。

  〔一〕 居庸縣屬上谷郡,有關。

  〔二〕 尾敦,姓名。

  初,虞以儉素為操,冠敝不改,乃就補其穿。及遇害,瓚兵搜其內,而妻妾服羅紈,盛綺飾,時人以此疑之。和後從袁紹報瓚云。

  公孫瓚字伯珪,遼西令支人也。〔一〕家世二千石。瓚以母賤,遂為郡小吏。為人美姿貌,大音聲,言事辯慧。〔二〕太守奇其才,以女妻之。〔三〕後從涿郡盧植學於緱氏山中,略見書傳。舉上計吏。太守劉君坐事檻車徵,官法不聽吏下親近,瓚乃改容服,詐稱侍卒,身執徒養,御車到洛陽。太守當徙日南,瓚具豚酒於北芒上,祭辭先人,酹觴祝曰:「昔為人子,今為人臣,當詣日南。日南多瘴氣,恐或不還,便當長辭墳塋。」慷慨悲泣,再拜而去,觀者莫不歎息。既行,於道得赦。

  〔一〕 令音力定反。支音巨移反。

  〔二〕 典略曰:「瓚性辯慧,每白事,常兼數曹,無有忘誤。」

  〔三〕 魏志曰:「侯太守妻之以女。」

  瓚還郡,舉孝廉,除遼東屬國長史。嘗從數十騎出行塞下,卒逢鮮卑數百騎。瓚乃退入空亭,約其從者曰:「今不奔之,則死盡矣。」乃自持兩刃矛,馳出衝賊,殺傷數十人,瓚左右亦亡其半,遂得免。

  中平中,以瓚督烏桓突騎,車騎將軍張溫討涼州賊。〔一〕會烏桓反畔,與賊張純等攻擊薊中,瓚率所領追討純等有功,遷騎都尉。張純復與畔胡丘力居等寇漁陽、河閒、勃海,入平原,多所殺略。瓚追擊戰於屬國石門,〔二〕虜遂大敗,棄妻子踰塞走,悉得其所略男女。瓚深入無繼,反為丘力居等所圍於遼西管子城,二百餘日,糧盡食馬,馬盡煮弩楯,力戰不敵,乃與士卒辭訣,各分散還。時多雨雪,隊阬死者十五六,虜亦飢困,遠走柳城。詔拜瓚降虜校尉,封都亭侯,復兼領屬國長史。職統戎馬,連接邊寇。每聞有警,瓚輒厲色憤怒,如赴讎敵,望塵奔逐,或繼之以夜戰。虜識瓚聲,憚其勇,莫敢抗犯。

  〔一〕 賊即邊章等。

  〔二〕 石門,山名,在今營州柳城縣西南。

  瓚常與善射之士數十人,皆乘白馬,以為左右翼,自號「白馬義從」。烏桓更相告語,避白馬長史。乃畫作瓚形,馳騎射之,中者咸稱萬歲。虜自此之後,遂遠竄塞外。

  瓚志埽滅烏桓,而劉虞欲以恩信招降,由是與虞相忤。初平二年,青、徐黃巾三十萬眾入勃海界,欲與黑山合。瓚率步騎二萬人,逆擊於東光南,大破之,〔一〕斬首三萬餘級。賊棄其車重數萬兩,奔走度河。瓚因其半濟薄之,賊復大破,死者數萬,流血丹水,收得生口七萬餘人,車甲財物不可勝筭,威名大震。拜奮武將軍,封薊侯。

  〔一〕 東光,今滄州縣。

  瓚既諫劉虞遣兵就袁術,而懼術知怨之,乃使從弟越將千餘騎詣術自結。術遣越隨其將孫堅,擊袁紹將周昕,越為流矢所中死。瓚因此怒紹,遂出軍屯槃河,將以報紹。〔一〕乃上疏曰:「臣聞皇羲已來,君臣道著,張禮以導人,設刑以禁暴。今車騎將軍袁紹,託承先軌,爵任崇厚,而性本淫亂,情行浮薄。昔為司隸,值國多難,太后承攝,何氏輔朝。〔二〕紹不能舉直措枉,而專為邪媚,招來不軌,疑誤社稷,至令丁原焚燒孟津,〔三〕董卓造為亂始。紹罪一也。卓既無禮,帝主見質。紹不能開設權謀,以濟君父,而棄置節傳,〔四〕迸竄逃亡。忝辱爵命,背違人主,紹罪二也。紹為勃海,當攻董卓,而默選戎馬,不告父兄,至使太傅一門,纍然同斃。不仁不孝,紹罪三也。〔五〕紹既興兵,涉歷二載,不恤國難,廣自封植。乃多引資糧,專為不急,割刻無方,考責百姓,其為痛怨,莫不咨嗟。紹罪四也。逼迫韓馥,竊奪其州,矯刻金玉,以為印璽,每有所下,輒皁囊施檢,文稱詔書。〔六〕昔亡新僭侈,漸以即真。〔七〕觀紹所擬,將必階亂。〔八〕紹罪五也。紹令星工伺望祥妖,〔九〕賂遺財貨,與共飲食,剋會期日,攻鈔郡縣。此豈大臣所當施為?紹罪六也。紹與故虎牙都尉劉勳,首共造兵,勳降服張楊,累有功效,而以小忿枉加酷害。信用讒慝,濟其無道,紹罪七也。故上谷太守高焉,故甘陵相姚貢,紹以貪惏,〔一0〕橫責其錢,錢不備畢,二人并命。紹罪八也。春秋之義,子以母貴。〔一一〕紹母親為傅婢,地實微賤,據職高重,享福豐隆。有苟進之志,無虛退之心,紹罪九也。又長沙太守孫堅,前領豫州刺史,遂能驅走董卓,埽除陵廟,忠勤王室,其功莫大。紹遣小將盜居其位,斷絕堅糧,不得深入,使董卓久不服誅。紹罪十也。昔姬周政弱,王道陵遲,天子遷徙,諸侯背畔,故齊桓立柯(會)〔亭〕之盟,〔一二〕晉文為踐土之會,〔一三〕伐荊楚以致菁茅,〔一四〕誅曹、衛以章無禮。〔一五〕臣雖闒茸,名非先賢,〔一六〕蒙被朝恩,負荷重任,職在鈇鉞,奉辭伐罪,〔一七〕輒與諸將州郡共討紹等。若大事克捷,罪人斯得,〔一八〕庶續桓文忠誠之效。」遂舉兵攻紹,於是冀州諸城悉畔從瓚。

  〔一〕 般即爾雅九河鉤槃之河也。其枯河在今滄州樂陵縣東南。

  〔二〕 謂何進也。

  〔三〕 續漢書曰:「何進欲誅中常侍趙忠等,進乃詐令武猛都尉丁原放兵數千人,為賊於河內,稱『黑山伯』,上事以誅忠等為辭,燒平陰、河津莫府人舍,以怖動太后。」

  〔四〕 傳音丁戀反。

  〔五〕 左傳曰:「兩釋纍囚。」杜預曰:「纍,繫也。」前書音義曰:「諸不以罪死曰纍。」斃,踣也。董卓恨紹起兵山東,乃誅紹叔父太傅隗,及宗族在京師者,盡誅滅之。

  〔六〕 漢官儀曰:「凡章表皆啟封,其言密事得皁囊。」說文曰:「檢,書署也。」今俗謂之排,其字從「木」。

  〔七〕 亡新,王莽。

  〔八〕 階,梯也。詩曰:「職為亂階。」

  〔九〕 星工,善星者。

  〔一0〕惏音力含反。

  〔一一〕公羊傳曰「桓公幼而貴,隱公長而卑,子以母貴,母以子貴」也。

  〔一二〕春秋:「公會齊侯盟于柯。」公羊傳曰:「齊桓公之信著于天下,自柯之盟始也。」

  〔一三〕踐土,鄭地也。左傳,周襄王出居於鄭,晉文公重耳為踐土之會,率諸侯朝天子,以成霸功。

  〔一四〕菁茅,靈茅,以供祭祀也。左傳曰僖四年,齊桓伐楚,責之曰:「爾貢苞茅不入,王祭不供,無以縮酒,寡人是徵。」

  〔一五〕 左傳僖二十八年,晉侯伐曹,假道于衛,衛人不許,還自河南濟,侵曹伐衛,責其無禮也。

  〔一六〕 闒猶下也。茸,細也。闒音吐盍反。昔音人勇反。

  〔一七〕 鈇音方于反。莝,刃也。鉞,斧也。

  〔一八〕 尚書:「周公東征,三年,罪人斯得。」

  紹懼,乃以所佩勃海太守印綬授瓚從弟範,遣之郡,欲以相結。而範遂背紹,領勃海兵以助瓚。瓚乃自署其將帥為青、冀、兗三州刺史,又悉置郡縣守令,與紹大戰於界橋。〔一〕瓚軍敗還薊。紹遣將崔巨業將兵數萬攻圍故安不下,退軍南還。瓚將步騎三萬人追擊於巨馬水,〔二〕大破其眾,死者七八千〔人〕。乘勝而南,攻下郡縣,遂至平原,乃遣其青州刺史田揩據有齊地。紹復遣兵數萬與揩連戰二年,糧食並盡,士卒疲困,互掠百姓,野無青草。〔三〕紹乃遣子譚為青州刺史,揩與戰,敗退還。

  〔一〕 橋名。解見獻帝紀。

  〔二〕 水在幽州歸義縣界,自易州遒縣界流入。

  〔三〕 左傳齊侯伐魯,語展喜曰:「室如懸罄,野無青草,何恃而不恐?」

  是歲,瓚破禽劉虞,盡有幽州之地,猛志益盛。前此有童謠曰:「燕南垂,趙北際,中央不合大如礪,唯有此中可避世。」瓚自以為易地當之,遂徙鎮焉。〔一〕乃盛修營壘,樓觀數十,臨易河,通遼海。

  〔一〕 前書易縣屬涿郡,續漢志曰屬河閒。瓚所居易京故城在今幽州歸義縣南十八里。

  劉虞從事漁陽鮮于輔等,合率州兵,欲共報瓚。輔以燕國閻柔素有恩信,推為烏桓司馬。柔招誘胡漢數萬人,與瓚所置漁陽太守鄒丹戰于潞北,斬丹等四千餘級。烏桓峭王感虞恩德,率種人及鮮卑七千餘騎,共輔南迎虞子和,與袁紹將麴義合兵十萬,共攻瓚。興平二年,破瓚於鮑丘,〔一〕斬首二萬餘級。瓚遂保易京,開置屯田,稍得自支。相持歲餘,麴義軍糧盡,士卒飢困,餘眾數千人退走。瓚徼破之,盡得其車重。

  〔一〕 鮑丘,水名也,又名路水,在今幽州漁陽縣。

  是時旱蝗穀貴,民相食。瓚恃其才力,不恤百姓,記過忘善,睚眥必報,州里善士名在其右者,必以法害之。常言「衣冠皆自以職分富貴,不謝人惠」。故所寵愛,類多商販庸兒。所在侵暴,百姓怨之。於是代郡、廣陽、上谷、右北平各殺瓚所置長吏,復與輔、和兵合。瓚慮有非常,乃居於高京,以鐵為門。斥去左右,男人七歲以上不得入易門。專侍姬妾,其文簿書記皆汲而上之。令婦人習為大言聲,使聞數百步,以傳宣教令。疏遠賓客,無所親信,故謀臣猛將,稍有乖散。自此之後,希復攻戰。或問其故。瓚曰:「我昔驅畔胡於塞表,埽黃巾於孟津,當此之時,謂天下指麾可定。〔一〕至於今日,兵革方始,觀此非我所決,不如休兵力耕,以救凶年。兵法百樓不攻。今吾諸營樓樐千里,〔二〕積穀三百萬斛,食此足以待天下之變。」

  〔一〕 九州春秋曰:「瓚曰:『始天下兵起,我謂唾掌而決。』」

  〔二〕 「樐」即「櫓」字,見說文。釋名曰:「櫓,露也。上無覆屋。」

  建安三年,袁紹復大攻瓚。瓚遣子續請救於黑山諸帥,而欲自將突騎直出,傍西山以斷紹後。長史關靖諫曰:「今將軍將士,莫不懷瓦解之心,所以猶能相守者,顧戀其老小,而恃將軍為主故耳。堅守曠日,或可使紹自退。若舍之而出,後無鎮重,易京之危,可立待也。」瓚乃止。紹漸相攻逼,瓚眾日蹙,乃卻,築三重營以自固。

  四年春,黑山賊帥張燕與續率兵十萬,三道來救瓚。未及至,瓚乃密使行人齎書告續曰:「昔周末喪亂,僵屍蔽地,以意而推,猶為否也。不圖今日親當其鋒。袁氏之攻,狀若鬼神,梯衝舞吾樓上,鼓角鳴於地中,日窮月急,不遑啟處。鳥厄歸人,滀水陵高,〔一〕汝當碎首於張燕,馳驟以告急。父子天性,不言而動。〔二〕且厲五千鐵騎於北隰之中,〔三〕起火為應,吾當自內出,奮揚威武,決命於斯。不然,吾亡之後,天下雖廣,不容汝足矣。」紹候得其書,〔四〕如期舉火,瓚以為救至,遂便出戰。紹設伏,瓚遂大敗,復還保中小城。自計必無全,乃悉縊其姊妹妻子,然後引火自焚。紹兵趣登臺斬之。

  〔一〕 滀音丑六反,喻急也。

  〔二〕 言相感也。

  〔三〕 下溼曰隰。

  〔四〕 獻帝春秋「候者得書,紹使陳琳易其詞」,即此書。

  關靖見瓚敗,歎恨曰:「前若不止將軍自行,未必不濟。吾聞君子陷人於危,必同其難,豈可以獨生乎!」乃策馬赴紹軍而死。續為屠各所殺。〔一〕田揩與袁紹戰死。

  〔一〕 屠各,胡號。

  鮮于輔將其眾歸曹操,操以輔為度遼將軍,封都亭侯。閻柔將部曲曹操擊烏桓,拜護烏桓校尉,封關內侯。

  張燕既為紹所敗,人眾稍散。曹操將定冀州,乃率眾詣鄴降,拜平北將軍,封安國亭侯。

  論曰:自帝室王公之冑,皆生長脂腴,不知稼穡,其能厲行飭身,卓然不群者,或未聞焉。〔一〕劉虞守道慕名,以忠厚自牧。〔二〕美哉乎,季漢之名宗子也!若虞瓚無閒,同情共力,糾人完聚,蓄保燕、薊之饒,〔三〕繕兵昭武,〔四〕以臨群雄之隙,舍諸天運,徵乎人文,則古之休烈,何遠之有!〔五〕

  〔一〕 前書班固曰:「夫唯大雅,卓爾不群者,河閒獻王之謂與?」故論引焉。

  〔二〕 牧,養也。易曰:「卑以自牧。」

  〔三〕 糾,收也。

  〔四〕 繕,修也。左傳曰:「繕甲兵。」

  〔五〕 天運猶天命也。人文猶人事也。易曰「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陶謙字恭祖,丹陽人也。〔一〕少為諸生,仕州郡,〔二〕四遷為車騎將軍張溫司馬,西討邊章。會徐州黃巾起,以謙為徐州刺史,擊黃巾,大破走之,境內晏然。

  〔一〕 丹陽郡丹陽縣人也。吳書曰:「陶謙父,故餘姚長。謙少孤,始以不羈聞於縣中。年十四,猶綴帛為幡,乘竹馬而戲,邑中兒童皆隨之。故倉梧太守同縣甘公出遇之,見其容貌,異而呼之,與語甚悅,許妻以女。甘夫人怒曰:『陶家兒遨戲無度,於何以女許之?』甘公曰:『彼有奇表,長必大成。』遂與之。」

  〔二〕 吳書曰:「陶謙察孝廉,拜尚書郎,除舒令。郡太守張磐,同郡先輩,與謙父友,謙恥為之屈。嘗〔以〕舞屬謙,謙不為起,固強之乃舞,舞又不轉。磐曰:『不當轉邪?』曰:『不可轉,轉則勝人。』」

  時董卓雖誅,而李傕、郭汜作亂關中。是時四方斷絕,謙每遣使閒行,奉貢西京。詔遷為徐州牧,加安東將軍,封溧陽侯。〔一〕是時徐方百姓殷盛,穀實甚豐,流民多歸之。而謙信用非所,刑政不理。別駕從事趙昱,知名士也,而以忠直見疏,出為廣陵太守。〔二〕曹宏等讒慝小人,謙甚親任之,良善多被其害。由斯漸亂。下邳(閻)〔闕〕宣自稱「天子」,謙始與合從,後遂殺之而并其眾。

  〔一〕 溧陽今宣州縣也。溧音栗。

  〔二〕 謝承書曰:「謙奏昱茂才,遷為太守。」

  初,曹操父嵩避難琅邪,時謙別將守陰平,〔一〕士卒利嵩財寶,遂襲殺之。初平四年,曹操擊謙,破彭城傅陽。〔二〕謙退保郯,操攻之不能克,乃還。過拔取慮、雎陵、夏丘,皆屠之。〔三〕凡殺男女數十萬人,雞犬無餘,泗水為之不流,自是五縣城保,無復行跡。初三輔遭李傕亂,百姓流移依謙者皆殲。〔四〕

  〔一〕 縣名,屬東海國,故城在今沂州承縣西南。

  〔二〕 縣名,屬彭城國,本春秋時偪陽也。楚宣王滅宋,改曰傅陽,故城在今沂州承縣南。

  〔三〕 取慮音秋閭,縣名,屬下邳郡,故城在今泗州下邳縣西南。雎陵,縣,在下邳縣東南。夏丘,縣,屬沛郡,故城今泗州虹縣是。

  〔四〕 殲、盡也。左傳曰:「門官殲焉。」

  興平元年,曹操復擊謙,略定琅邪、東海諸縣,謙懼不免,欲走歸丹陽。會張邈迎呂布據兗州,操還擊布。是歲,謙病死。

  初,同郡人笮融,〔一〕聚眾數百,往依於謙,謙使督廣陵、下邳、彭城運糧。遂斷三郡委輪,大起浮屠寺。〔二〕上累金盤,下為重樓,又堂閣周回,可容三千許人,作黃金塗像,衣以錦綵。每浴佛,輒多設飲飯,布席於路,其有就食及觀者且萬餘人。〔三〕及曹操擊謙,徐方不安,融乃將男女萬口、馬三千匹走廣陵。廣陵太守趙昱待以賓禮。融利廣陵資貨,遂乘酒酣殺昱,放兵大掠,因以過江,南奔豫章,殺郡守朱皓,入據其城。後為楊州刺史劉繇所破,走入山中,為人所殺。

  〔一〕 笮音側格反。

  〔二〕 浮屠,佛也。解見西羌傳。

  〔三〕 獻帝春秋曰:「融敷席方四五里,費以巨萬。」

  昱字元達,琅邪人。清己疾惡,潛志好學,雖親友希得見之。為人耳不邪聽,目不妄視。太僕种拂舉為方正。

  贊曰:襄賁勵德,維城燕北。〔一〕仁能洽下,忠以衛國。伯珪疏獷,武才趫猛。〔二〕虞好無終,紹埶難並。徐方殲耗,實謙為梗。

  〔一〕 勵,勉也。

  〔二〕 趫音去驕反。

  校勘記

  二三五三頁 六行 東海(王)恭〔王〕之後 刊誤謂「王恭」當作「恭王」。按:魏志公孫瓚傳裴注引吳書亦作「東海恭王」,今據改。

  二三五三頁 七行 前中山相張純 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南匈奴、烏桓傳俱作「前中山太守」。按:張森楷校勘記謂中山是國,兩漢初未為郡,不應有太守,作「相」是也,兩傳自誤耳。

  二三五五頁一三行 疇字子春 按:魏志「春」作「泰」,袁紀同。

  二三五五頁一三行 令疇將眾(止)〔上〕徐無 據殿本改。按:王先謙謂作「上」是。

  二三五五頁一四行 歷平剛 按:魏志「剛」作「岡」。

  二三五七頁 三行 使者段訓 「段」原訛「假」,逕改正。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紀「段」作「殷」。

  二三五七頁 三行 假節督幽并(司)〔青〕冀 據汲本、殿本改。

  二三五八頁一0行 以瓚督烏桓突騎車騎將軍張溫討涼州賊 按:沈家本謂「突騎」下疑有奪字,或是「從」字,或是「屬」字。

  二三五八頁一四行 遠走柳城 按:刊誤謂「遠」當作「還」。

  二三五九頁 四行 善射之士數十人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依英雄記「十」當作「千」,數十人安能為左右翼也?

  二三五九頁一二行 擊袁紹將周昕 按:殿本考證謂「昕」魏志作「昂」。

  二三五九頁一二行 遂出軍屯槃河 魏志「槃」作「磐」。按:槃磐通作。

  二三六0頁一三行 故齊桓立柯(會)〔亭〕之盟 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會」當作「亭」。按:魏志裴注引典略作「亭」,今據改。

  二三六一頁 二行 般即爾雅九河鉤槃之河也 汲本、殿本「槃」作「般」。按:般、槃、磐三字通作。趙一清謂磐河即般河,水經河水注所謂「東入般縣為般河」也。

  二三六二頁 八行 死者七八千〔人〕 據汲本、殿本補。

  二三六二頁 八行 乃遣其青州刺史田揩 按:校補謂「揩」魏志作「楷」,通鑑從之。

  二三六四頁 三行 我謂唾掌而決 按:汲本、殿本「掌」作「手」。

  二三六五頁一四行 糾人完聚蓄保燕薊之饒 刊誤謂「人」下當有一「眾」字。集解引周壽昌說,謂以「糾人完聚」為句,「蓄」字屬下讀亦可,蓄即畜字。校補謂「人」下蓋本有「民」字,乃「糾人民」句,「完聚蓄」句,「保燕、薊之饒」句,唐本避諱,省去「民」字,遂乖文法耳。按:諸說皆言之成理,今依周說,以「蓄」字屬下讀為句。

  二三六五頁一四行 舍諸天運 按:殿本考證王會汾謂案文義「舍」當作「合」。

  二三六六頁 七行 為車騎將軍張溫司馬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魏志云參車騎將軍張溫軍事也。

  二三六六頁一二行 嘗〔以〕舞屬謙 沈家本謂「嘗」下奪「以」字,當據魏志注補。今據補。

  二三六七頁 三行 下邳(閻)〔闕〕宣自稱天子 刊誤謂案紀作「闕宣」;仍云闕黨童子之後,此作「閻」,誤。又集解引惠棟說,謂魏志作「闕」。今據改。

  二三六七頁 八行 謙退保郯 按:「郯」原訛「剡」,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三六八頁 七行 殺郡守朱皓 按:集解本「皓」作「皓」,引惠棟說,謂皓字文淵,見獻帝春秋,俗作「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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