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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卷三十 志第十

五代 舊唐書 劉昫等編 著
简体

音樂三

貞觀二年,太常少卿祖孝孫旣定雅樂,至六年,詔褚亮、虞世南、魏徵等分制樂章。其後至則天稱制,多所改易,歌辭皆是內出。開元初,則中書令張說奉制所作,然雜用貞觀舊詞。自後郊廟歌工樂師傳授多缺,或祭用宴樂,或郊稱廟詞。二十五年,太常卿韋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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