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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卷四十一 志第二十一

五代 舊唐書 劉昫等編 著
简体

地理四

劒南道東西道九 嶺南道五管十

劒南道

成都府 隋蜀郡。武德元年,改為益州,置總管府,管益、綿、陵、遂、資、雅、嘉、瀘、戎、會、松、翼、巂、南寧、昆、恭十七州。益州領成都、雒、九隴、郫、雙流、新津、晉原、青城、陽安、金水、平泉、玄武、綿竹等十三縣。又置唐隆、導江二縣。二年,分置邛、眉、普、榮、登五州,屬總管府。又置新都、什邡二縣。三年,罷總管,置西南道行臺。仍分綿竹、導江、九隴三縣立濛州,陽安、金水、平泉三縣立簡州,割玄武屬梓州,又析置德陽、新繁、萬春三縣。九年,罷行臺,置都督府,督益、綿、簡、嘉、陵、眉、犍、邛十州,并督巂、南寧、會都督府。貞觀二年,廢濛州之九隴、綿竹、導江來屬,仍改萬春為溫江。六年,罷南寧都督,更置戎州都督,屬益州。八年,兼領南金州都督。十年,又督益、綿、簡、嘉、陵、雅、眉、邛八州,茂、巂二都督。十七年,置蜀縣。龍朔二年,升為大都督府,仍置廣都縣。咸亨二年,置金堂。儀鳳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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