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梁書十一 后妃列傳第一 卷十二 梁書十二 宗室列傳第二
卷一百一十一 周書二 太祖紀第二 卷一百一十二 周書三 太祖紀第三
卷一百一十三 周書四 太祖紀第四 卷一百一十四 周書五 世宗紀第一
卷一百一十五 周書六 世宗紀第二 卷一百一十六 周書七 世宗紀第三
卷一百一十七 周書八 世宗紀第四 卷一百一十八 周書九 世宗紀第五
卷一百一十九 周書十 世宗紀第六 卷一百二十 周書十一 恭帝紀
卷一百二十一 周書十二 后妃列傳第一 卷一百二十二 周書十三 宗室列傳第二
卷一百二十三 周書十四 列傳第三 卷一百二十四 周書十五 列傳第四
卷一百二十五 周書十六 列傳第五 卷一百二十六 周書十七 列傳第六
卷一百二十七 周書十八 列傳第七 卷一百二十八 周書十九 列傳第八
卷一百二十九 周書二十 列傳第九 卷一百三十 周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
莊宗紀第八
同光四年春正月戊午朔,帝不受朝賀。契丹寇渤海。壬戌,詔以去歲災沴,物價騰涌,自今月三日後避正殿,減膳撤樂,以答天譴。應去年遭水災州縣,秋夏稅賦並與放免。自壬午年已前所欠殘稅,及諸色課利,已有敕命放免者,尚聞所在却有徵收,宜令租庸司切準前敕處分。應京畿內人戶,有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