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梁書十一 后妃列傳第一 卷十二 梁書十二 宗室列傳第二
卷一百一十一 周書二 太祖紀第二 卷一百一十二 周書三 太祖紀第三
卷一百一十三 周書四 太祖紀第四 卷一百一十四 周書五 世宗紀第一
卷一百一十五 周書六 世宗紀第二 卷一百一十六 周書七 世宗紀第三
卷一百一十七 周書八 世宗紀第四 卷一百一十八 周書九 世宗紀第五
卷一百一十九 周書十 世宗紀第六 卷一百二十 周書十一 恭帝紀
卷一百二十一 周書十二 后妃列傳第一 卷一百二十二 周書十三 宗室列傳第二
卷一百二十三 周書十四 列傳第三 卷一百二十四 周書十五 列傳第四
卷一百二十五 周書十六 列傳第五 卷一百二十六 周書十七 列傳第六
卷一百二十七 周書十八 列傳第七 卷一百二十八 周書十九 列傳第八
卷一百二十九 周書二十 列傳第九 卷一百三十 周書二十一 列傳第十
后妃列傳第一
高祖皇后李氏,晉陽人也。高祖微時,嘗牧馬于晉陽別墅,因夜入其家,劫而取之。及高祖領藩鎮,累封魏國夫人。高祖建義于太原,欲行頒賫于軍士,以公帑不足,議率井邑,助成其事。后聞而諫曰:「自晉高祖建義及國家興運,雖出于天意,亦土地人民褔力同致耳,未能惠其眾而欲奪其財,非新天子卹隱之理也。今後宮所積,宜悉以散之,設使不厚,人無怨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