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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志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四 魏書四 三少帝紀第四

南朝宋 三國志 裴松之注 陳壽編繏裴松之注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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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王諱芳,字蘭卿。明帝無子,養王及秦王詢;宮省事祕,莫有知其所由來者。〔一〕青龍三年,立為齊王。景初三年正月丁亥朔,帝甚病,乃立為皇太子。是日,即皇帝位,大赦。尊皇后曰皇太后。大將軍曹爽、太尉司馬宣王輔政。詔曰:「朕以眇身,繼承鴻業,煢煢在疚,靡所控告。大將軍、太尉奉受末命,夾輔朕躬,司徒、司空、冢宰、元輔總率百寮,以寧社稷,其與群卿大夫勉勗乃心,稱朕意焉。諸所興作宮室之役,皆以遺詔罷之。官奴婢六十已上,免為良人。」二月,西域重譯獻火浣布,詔大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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