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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卷五十二 志第四十二

新唐書 歐陽修等合 著

食貨二

  租庸調之法,以人丁為本。自開元以後,天下戶籍久不更造,丁口轉死,田畝賣易,貧富升降不實。其後國家侈費無節,而大盜起,兵興,財用益屈,而租庸調法弊壞。

  自代宗時,始以畝定稅,而斂以夏秋。至德宗相楊炎,遂作兩稅法,夏輸無過六月,秋輸無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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