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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七十二 志第二十三

明朝 元史 宋濂等 著

祭祀一  

  禮之有祭祀,其來遠矣。天子者,天地宗廟社稷之主,於郊社禘嘗有事守焉。以其義存乎報本,非有所為而為之,故其禮貴誠而尚質,務在反本修古,不忘其初而已。漢承秦弊,郊廟之制,置周禮不用,謀議巡守封禪,而方士祠官之說興,兄弟相繼共為一代,而統緒亂。迨其季世,乃合南北二郊為一。雖以唐、宋盛時,皆莫之正,蓋未有能反其本而求之者。彼籩豆之事,有司所職,又豈足以盡仁人孝子之心哉。

  元之五禮,皆以國俗行之,惟祭祀稍稽諸古。其郊廟之儀,禮官所考日益詳慎,而舊禮初未嘗廢,豈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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