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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六十六 志第十七下

明朝 元史 宋濂等 著

河渠三  

  黃河

  至正四年夏五月,大雨二十餘日,黃河暴溢,水平地深二丈許,北決白茅隄。六月,又北決金隄。並河郡邑濟寧、單州、虞城、碭山、金鄉、魚臺、豐、沛、定陶、楚丘、武城,以至曹州、東明、鉅野、鄆城、嘉祥、汶上、任城等處皆罹水患,民老弱昏墊,壯者流離四方。水勢北侵安山,沿入會通、運河,延袤濟南、河間,將壞兩漕司鹽場,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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