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元史 >查看详情

《元史》·卷八十八 志第三十八

明朝 元史 宋濂等 著

百官四  

  太常禮儀院,秩正二品,掌大禮樂、祭享宗廟社稷、封贈諡號等事。中統元年,中都立太常寺,設寺丞一員。至元二年,翰林兼攝太常寺。九年,立太常寺,設卿一員,正三品;少卿以下五員,品秩有差。十三年,省併衙門,以侍儀司併入太常寺。十四年,增博士一員。十六年,又增法物庫子,掌公服法服之藏。二十年,陞正三品,別置侍儀司。至大元年,改陞院,設官十二員,正二品。四年,復為太常寺,正三品。延祐元年,復改陞院,正二品,以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