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宋史 >查看详情

《宋史》·宋史卷三百六十五 列傳第一百二十四

元朝 宋史 脫脫等 著

岳飛子雲

  岳飛字鵬舉,相州湯陰人。世力農。父和,能節食以濟饑者。有耕侵其地,割而與之;貰其財者不責償。飛生時,有大禽若鵠,飛鳴室上,因以為名。未彌月,河決內黃,水暴至,母姚抱飛坐甕中,衝濤及岸得免,人異之。

  少負氣節,沈厚寡言,家貧力學,尤好左氏春秋、孫吳兵法。生有神力,未冠,挽弓三百斤,弩八石。學射於周同,盡其術,能左右射。同死,朔望設祭於其冢。父義之,曰:「汝為時用,其徇國死義乎。」

  宣和四年,真定宣撫劉韐募敢戰士,飛應募。相有劇賊陶俊、賈進和,飛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